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手册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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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手册部门名称: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制二○一○年三月大连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性质大连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管理学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宗旨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始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十七大精神,在中国共青团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始终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主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不断开拓创新。第三条基本任务和目的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本院同学与学院、学校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相关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二、积极配合贯彻学校、学院下达的相关方针、政策。三、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文体娱乐及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并帮助其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走向社会。四、发挥学生组织的优势,加强本院与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互通有无,互相帮助,促进学生工作的开展。第二章团委学生会的成员第四条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集体荣誉感,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以身作则,关心、帮助同学。二、工作态度认真,积极参与团委学生会活动,不迟到早退,不推卸责任。三、严格遵循《大连交通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专业(班级)半数或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第五条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权利(一)有参加例会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二)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和提案的权利。(三)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四)有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质询,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五)其他二、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二)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三)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四)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五)其他第六条入会退会程序:一、入会程序(一)招新。1、团委学生会安排统一招新选拔。2、选拔合格者进入团委素质拓展部进行培训,经培训后正式上岗成为候补委员。3、半年后审核优秀者转正成为正式委员。(二)推荐在各项活动中,如发现表现突出的非学生会人员,可推荐入会1、个人提出入会申请书,并有两名部级以上委员的推荐信。2、召开部长级会议讨论审查。3、审查通过者将于本月例会正式介绍入会。二、退会程序学生会成员如有辞职要求时,须呈书面材料,写清辞职理由,报主席团及指导老师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退会。会员如因退学、开除学籍等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第三章组织机构设置及组织制度第七条团委组织机构设置: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组织部,秘书办,宣传部,社会实践部,团校。第八条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主席团,办公室,科技部,女生部,勤工部,生活部,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宣传部,学习部,艺术团。(按首字母排列)第九条组织制度一、院团委和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二、院团委与院学生会相对独立,院团委对院学生会负责。三、院团委学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主席团为院学生会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直接向老师负责,主席团由团委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的职权是:(一)决定院学生会主要干部的任免;可根据工作的需要,依照一定的程序,建立或撤消学生会的有关部门。(二)审定批准院学生会总体工作和具体工作的计划和总结。通过团委组织部对院学生会总体工作、各部工作、干部进行监督。四、院学生会实行副主席责任制,各副主席对自己所分管部门直接负责。五、各部部长、副部长通过应聘评比由团委组织部任命。六、学生会工作应在团委领导下根据学院工作计划独立展开,并应协助校团委和院团委组织活动。七、院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各部门须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条活动制度一、各部成员讨论、策划、起草活动方案;二、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分管副主席审核,统一意见,修改后提交主席复审;最终可提交团委老师审核批准;三、审核批准后,由院团委统一下达活动举办通知(一式三份),分别由主办部门、团委秘书办存档,并公告张贴。四、主办部门可根据活动情况,向办公室主任提出所需服务,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各部门大力协调配合。五、活动方案得到批准后,由主办部门独立负责,分管主席指导和监督。主办部门应积极与分管主席沟通,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分管主席根据情况给予指导和协助;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制度一、工作计划总结档案(一)学生会各个职能部门每学期初必须提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作一份工作报告。(二)团委在学期初应制定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方案,并在期末做工作报告。二、思想汇报档案每学期期末各学生干部上交一份本学期的思想汇报,经主席团审核后,秘书办存档。三、大型活动档案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前主办部门应递交详细的计划和经费预算,活动后应做好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包括:活动策划、通知、流程(包括工作安排)、结果、活动总结、账目清单。经秘书办核审方可存档。四、院学生会干部工作档案(一)档案、包括姓名、职务、所在班级、本人所作所为的评价。(二)离职后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总结在职期间工作内容及经验教训,经主席团审核由秘书办存入档案。(三)各部的工作档案包括部门职能,组成成员与所开展工作,及例会记录。(四)所有资料属于院团委学生会所有,由秘书办严格管理,一般情况下可申请查阅但不予外借。第十二条例会制度一、团委学生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参会人员为学生会全体成员,所有成员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二、每次例会由团委组织部负责考勤登记,与会者须主动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遇事、病假者,需事先请假并说明原因。三、与会成员须着装大方得体。会议期间,须将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关机或静音,保持会场秩序,严禁吸烟。四、例会的主要议程是首先副主席总结各分管部门本月的工作情况。其次与会成员自由发言,再由团委副书记公布本月考评情况及财务情况,最后主席总结并设定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所有与会成员须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指出不明之处。五、部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自定。会前通知团委时间地点及内容,随机抽查。如发现包庇或失职现象,严肃处理。第十三条财务制度一、学生会各部门在购买东西前必须先与主席商议,经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购买二、凡购买的东西必须有正规发票,尽快将发票交到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管理。三、各部门凡涉及资金问题,如无发票及收据的必须自我保留购物清单,标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及总价。每次购买后须及时向办公室报账登记。四、办公室必须对每笔账目都有记录,必须详细写明支出情况,并让购买者签字,做到每笔开销有账可查。每月由团委组织部对所登记账目进行审核备案。五、学生会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并记录详细借入与借出情况,物品丢失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六、组织部将在每个月的全体例会上报告财务情况,做到财务公开,以便监督。第十四条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到。具体值班安排请参见值班表。因事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找人换班,代班人须在值班记录中写明换班原因。二、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与整理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每天一小扫。注:从各部门随机调人员来进行大扫除。三、值班期间不得擅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学生干部和各班同学如需借用,必须登记在值班记录上。四、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干扰他人工作;不得利用电脑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话联系与工作无关事宜,不得吸烟。任何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符合学生守则的不良行为。五、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晚上值班结束后做到人走灯关,人走窗关,人走门锁。六、校学生会以外组织、团体或个人须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各委员未经申批不得私自借用办公室,用后须做好整洁工作。七、值班期间若有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处理,严重的要及时向主席团、老师汇报。第十五条请假制度团委学生会例会、活动等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委员请假须向本部部长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原因,由各部部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二、部长级以上请假可直接向团委副书记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原因,由团委副书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三、各部部长在每次活动前须将本部已批准的请假名单以短信形式发于组织部部长。四、所有请假坚持事前请假原则,以团委组织部部长活动前收到的短信为依据。未履行请假手续或事后补假的均做缺勤算。五、个人请假累积超5次者,取消本学期个人评优资格。第十六条考勤制度一、每次活动及会议前,所有到场人员须主动到办公室负责考勤同学处签到。二、主席团对每次活动的签到名单进行审核和随机抽查。三、每次考勤须亲自签到,不得代签。一经发现,取消考勤者,代签者,缺勤者本学期期末的一切评优资格。四、每次考勤以本人签到时间为准,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一)迟到早退两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早退三次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迟到早退超过五次(含五次)者,将给予以免职;(二)无故缺勤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两次者给予书面警告;无故缺勤三次者予以免职。第十七条换届制度一、团委(一)所有正式团委委员如有意竞选团委副书记,均可以提出任职申请,参与竞选。(二)由主席,团委副书记,团委老师通过民主测评,申论,座谈,演讲四项任命新一届团委副书记。(三)再由新任团委副书记,主席,团委老师通过民主测评,申论,座谈,演讲,四项任命各部新部长。(四)换届结果要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团委组织部下达文件任命,报校团委备案并开始工作。二、学生会(一)所有正式学生会委员如有意竞选主席,均可以提出任职申请,参与候补主席团竞选。(二)通过民主测评,申论,座谈,演讲投票(由现任各部部长,主席团,团委老师进行投票)四项成绩竞选出候补主席团。(三)再通过民主测评,申论,座谈,演讲投票(由候补主席团,现任各部部长,主席团,团委老师进行投票)四项成绩,由团委组织部任命各部新部长。前任部长及副主席卸任。(四)通过候补主席团在2个月内的表现,各部新部长,主席,团委副书记,团委老师投票选出新主席,其余候补主席团人员定为副主席。前任主席卸任。(五)换届结果要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团委组织部下达文件任命,报校团委备案并开始工作。第十八条考核制度一、考评方式:以量化评比的方式对学生会各部门及成员进行考评,既分为部门考评和个人考评。二、考评构成:部门考评:出勤20%、活动20%、成绩20%、投票40%个人考评:出勤20%、活动20%、成绩20%、投票40%三、考评细则:(一)出勤考核:基础分100分,对应该出席活动却无故缺勤的同学进行扣分。请假扣5分,迟到早退扣5分,每次缺勤扣10分。(二)活动考核:1、活动记录:由主办部门负责,要求为电子版本。条理清晰,内容详实,活动后7日内完成,基础分100分。延迟上交时间,酌情扣分。(完成的活动记录可直接发至邮箱guanlituanwei@126.com,文件名称写清楚活动名称、时间。)2、合作考评:由主办部门对参与配合此次活动的其他部门及成员进行考评。可加分数在0~80分之间。(三)成绩考核:基础分100分,一科未通过扣10分。注:1、个人出勤与成绩考核会以平均成绩计入部门考核,而部门活动考核成绩计入该部门成员的个人活动考核。2、个人考评前三项累积分数前十者,可参与最后投票环节,角逐个人优秀奖项。累计分数与投票分数各占50%。第十九条委员培训制度一、培训周期:每月一次二、培训对象:管理学院各部门的委员三、培训人:管理学院各部部长及部长级以上干部;受邀嘉宾(专家、教授、往届学生干部、兄弟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校内外社团风云人物等)四、培训目的:(一)针对学生工作存在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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