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⑴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款;⑵质量监理合同文件及监理规范;⑶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政法规;⑷由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⑸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1.2工程质量控制原则⑴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⑵以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程、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质量目标;⑶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⑷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⑸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⑹坚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⑺坚持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⑻以工序质量保证单元工程质量;以单元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1.3工程质量控制标准⑴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替代了原技术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依据新标准执行;⑵当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时,应按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⑶当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包括推荐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低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按合同技术标准执行;2⑷监理可以依照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在征得业主批准后,对工程质量控制所执行的合同技术标准与质量检验方法进行补充、修改与调整;⑸当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合同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按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行业标准履行。1.4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北京段)团城湖明渠工程质量控制工作。2.工程质量监理控制体系2.1质量监理任务监理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为达到任务目标必须抓好以下三个环节。2.1.1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计划。对影响质量的各种技术活动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计划,确定控制质量的标准和目标。2.1.2督促承包人做到工程质量“三全控制”,即全员质量控制、全方位质量控制、全过程质量控制;督促承包人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正常运作。2.1.3在施工全过程中坚持巡视、旁站监理,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对出现偏离质量要求的情况及时采取纠正措施。2.2质量监理目标本监理部所监理的团城湖明渠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达到优良;各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分部工程优良率达到50%以上,且主要分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2.3工程质量监理组织体系监理部承担工程质量目标控制的责任,因此必须建立自身完整的质量监控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施工图、各种原材料、成品、施工准备、施工工艺和操作、试验和检验、安装、工程交工、验收等技术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质量控制组织体系结合本工程规模大和复杂程度高的特点设置水工、造价、试验、测量、电气、金属结构、水3土保持技术岗位,并明确相关岗位和职责。工程质量监理组织机构图见附表1。2.4工程质量监理主要职责2.4.1协助发包人向承包人书面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复核承包人的基准点复测及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2.4.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2.4.3签发各合同项目开工令及分部工程开工通知,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2.4.4对承包人的检验、试验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有权使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2.4.5对工地进行巡视,按施工程序进行验收,对重要工序进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现场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进行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工程质量控制程序3.1工程质量的基本控制程序3.1.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承包单位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CB07承包单位另选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使用方法:1、审核证明材料2、到厂家考察3、进场材料检验4、进行验证不合格43.1.2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程序③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53.1.3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63.2施工质量体系的检查与认可3.2.1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其质量目标是保证承建工程质量满足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以及设计各项技术要求。承包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和满足质量检测要求的质量检验机构。3.2.2承包单位质量管理责任⑴承包单位应在合同工程项目开工前,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完成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检测机构的组建,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编制,完成施工质量检查员、施工质量检测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⑵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方法、检测内容与检查频率,将全部时间用于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检测、检查和质量记录的管理,并接受监理的检查与监督;⑶监理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活动的审查、检查、认证与批准,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3.2.3质量保证的认证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组织、质量检验机构、施工测量机构、施工质量检查员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操作人员的资质,以质量保证措施计划的文件形式报经监理审批。3.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承包单位应在合同工程开工前完成合同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并报送监理部审查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CB01),监理部组织监理人员初审合格后,上报业主,业主邀请南水北调专家组进行咨询、审查,通过后,承包单位上报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部进行审批。3.4施工控制测量成果验收承包单位在接受现场交桩后,及时复核业主提供的测量基准控制网测量资料,并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施工控制网或加密控制网布设的施测方案,必须事先报经监理批准。监理部派出测量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校测,完成对控制测量成果的审查和验收。监理对施工测量的控制详见《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73.5进场材料的质量检验承包单位必须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须的储存量,并符合规定的技术品质和质量标准要求。3.6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进场施工设备应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须的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适应性及设备配套要求。经监理和业主检查不合格的施工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修、维护或撤离工地更换。经查验合格的施工设备,应为工程施工所专用。未征得监理或业主同意,这些施工设备不得中途撤离工地。3.7开工审批程序框图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落实施工条件核实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监理下达开工令拟开工项目的设计图纸检验进场材料的质量检查进场施工设备检查业主提供的条件组织人员设备测量、试验资质核实承包单位安全保体系控制网点移交84.开工前质量控制4.1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4.1.1工程项目划分南水北调团城湖明渠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单元工程三级划分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划分为4个单位工程,18个分部工程,357个单元工程。项目划分详见附表2。4.1.2合同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报合同(单位)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向监理部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进场施工设备表、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等,经监理部审查并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情况符合合同要求后,上报合同(单位)开工申请单。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相应项目的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与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措施计划,填报施工措施报审表,经监理部审查并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情况符合要求后,上报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4.2设计文件的签发招标图纸不能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承包单位必须按经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要求施工。监理部在收到业主下发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下发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监理或承包单位可以根据现场地形、地质与施工条件变化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提交业主决策。4.3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业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4.4施工措施计划的批准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应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和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申报开工项目施工措施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审批。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监理着重审查其施工方案、程序和工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并在通过审查和批准后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和实施。94.5施工准备检查每项工程开工前,监理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准备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⑴必需的生产性试验已经完成,用于施工的各种参数已报经批准;⑵设计或安装图纸、施工技术与作业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交底已进行;⑶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完成;⑷开工所必需的材料、构件、工程设备到位,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施工时段连续施工的需要;⑸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养护、防护措施就绪;⑹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设施满足开工要求;⑺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4.6签发合同项目、分部工程开工令施工准备工作查验合格或认定施工准备工作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后,监理部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JL02)、《分部工程开工通知》(JL03)。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后对施工准备不足部分应尽快完善。5.施工过程质量控制5.1督促承包单位按章作业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合同文件技术条款、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标准、设计文件,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程序,按章作业、文明施工。监理通过加强巡视等方式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5.2施工资源投入检查监理对承包单位检验、测量和承担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的技术资质,以及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投入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5.3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监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部有权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做出指示:⑴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10验,包括进入现场、制造加工地点察看,查阅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并要求承包单位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⑵指示承包单位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包括试验、检测)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⑶指示承包单位停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并予以更换;⑷指示承包单位对不合格工序采取补工或返工处理;⑸对承包单位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察、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⑹指令多次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停工整顿、撤换、直至责令退场;⑺指示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⑻行使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权。5.4监督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督促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检查“三检制”的落实情况。是否执行了上一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程序。5.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每一个单元工程完成后,由专职质检员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评定(或暂评)质量等级,并报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质量有缺陷或质量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暂不评定质量等级,待修补处理后,重新检查,质量等级只能评为合格。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按分部工程分类整理。5.6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