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税务检查与纳税调整第一节税务检查概述•一、税务检查的概念与特点•(一)税务检查的概念•税务检查也称纳税检查,它是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及代扣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的管理活动。•(二)税务检查的特点•1.特定的检查主体。•2.特定的检查对象。•3.特定的检查目的。•4.特定的检查依据。二、税务检查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一)税务检查的内容•1.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2.检查纳税人对税收程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3.检查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的情况。•4.检查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情况。•(二)税务检查的方法•1.按照税务检查的内容和范围来划分,有全查和抽查法。•2.按照税务检查实施的先后顺序来划分,有顺查法和逆查法。•3.按照税务检查实施的地点来划分,有实地检查法和调账检查法。•4.按照会计指标的不同运用来划分,有比较分析法和控制计算法。•5.按照税务检查的信息来源划分,包括账面检查与非账面检查法。第二节纳税审查与错账更正•一、增值税审查的内容和重点•(一)一般纳税人的纳税审查•1.计税依据的纳税审查•(1)销售额的纳税审查。•(2)进项税额的纳税审查。•2.税率的纳税审查。•3.税款缴纳时限的纳税审查。•4.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的审查。•(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审查•1.销售收入的审查。•2.审查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与纳税申报表中销售额进行对比,审核是否一致。•3.审核征收率使用是否正确。•4.审查应纳税额计算是否准确无误,纳税人是否按规定时限缴纳税款。•二、企业所得税审查的内容和重点•(一)收入总额的审查•1.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审查要点。•2.营业外收入审查。•3.企业投资收益审查。•(二)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查•1.成本审查。•2.期间费用审查。•3.税金的审查。•4.损失审查。•(三)应纳税所得额的审查•1.审查超过规定标准的项目,是否予以调增应税所得额。•2.审查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3.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审查。•(四)应缴入库所得税额的审查•审查企业在减免税申报中是否符合减免规定,有无虚假申报骗取减免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是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根据“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审核确定年度终应补退所得税的数额。三、纳税错误的账务调整•(一)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1.红字冲销法。就是先用红字冲销原错误的会计分录,再用蓝字重新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重新登记账簿。它适用于会计账户用错及会计账户正确但核算金额多记的情况。•2.补充登记法。通过编制转账分录,将调整金额直接入账,以更正错账。它适用于漏记或错账,但所涉及的会计账户正确,核算金额小于应记金额的情况。•3.综合账务调整法。将上述两种方法综合应用,适用于所得税纳税审查后的错用会计账户账务处理,当涉及会计所得,直接调整“本年利润”账户。•(二)账务调整的类型•根据错账发生的时间不同,调账方法也有所不同•1.对当期错账的调账方法。•按月结转利润的纳税人,在本月内发现的错账,调整错账本身即可:在本月以后发现的错账,由于以前月份已结转利润,所以先调整相关账户最终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调整。•2.对上一年错账的调整方法•(1)对上一年错账且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在上一年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账户;在上一年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不影响上年利润的,可直接进行调整,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2)对上一年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税收,但与本年度税收有关,可根据上一年度错账影响本年税收的情况,相应影响本年度有关账项。•3.不能直接审查出的错误额调整利润情况的账务调整方法。•在材料采购、原材料成本结转、生产成本中发生错误,如果尚未完成生产周期,其错误会依次转入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导致虚增利润,使纳税人多缴所得税,因此应将错误额在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之间进行合理分摊。第三节会计更正及纳税调整•一、会计更正的内容•会计更正是企业因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或者因特定情况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发现的会计差错、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所作的调整。•(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例如,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预计无形资产的收益期等。•(三)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在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有利或不利的事项二、会计更正的方法及纳税调整•(一)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法是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二)未来适用法•未来适用法,是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三)纳税调整•1.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不影响损益的,或同类项目中科目错用的,应当调整当期相关科目。例如将专项工程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这是一种科目错误,直接调减管理费用,调增在建工程成本科目即可。•2.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当与本期数一并调整。例如,企业本年多提折旧直接调减折旧即可。•3.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一般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调整后将此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例如,少计利润、偷税、亏损虚报行为等均属重大差错。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纳税调整•(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可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数字:•①资产负债表日报表数字;•②当期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③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还应调整相应会计报表的上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