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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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文件芷教字[2009]23号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五届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根据《2009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湘纠风办发[2009]2号)和《关于2009年春季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传电[2009]7号)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纠风工作安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维护广大人民2群众根本利益为主线,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案件查处,强化制度建设,更加有效地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二、工作任务1、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到位,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决定,深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2、全面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择校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800元,择校生的录取分数为低于招收计划内录取线10%以内。禁止学校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3、加强对中小学校征订教辅资料的管理。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怀教发[2008]25号文件精神征订教辅资料,禁止教师私自向学生征订和推销各种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各学校要在治本上下功夫,研究解决与乱订学习资料及学习3用品有关的乱收费问题。教育局将加大查处非法征订或使用教辅资料的办案力度,对违规者,将按芷教字[2009]12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4、全面清理学校乱办班、补课和家教家养行为。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准举办和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上早晚自习;严禁借“二课堂”之名收费;严禁在职教师从事家教家养活动。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者,将按照芷教字[2008]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到位。5、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和“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领导,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县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毛瑞雷副组长:吴英林田林舒琦唐光金成员:胡映敏冯嗣坤刘德显彭小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日常事务。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4高度,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落到实处,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内部监控,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2、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增强纠正和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各校要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纠正和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活动,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教职员工接受监督和严明纪律的意识,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3、进一步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校要在学生入学前通过各种形式,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4、强化公用经费管理,严禁挪用、改用、挤占学校经费。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讲政策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对拨付的各项公用经费严格管理,按规定使用。5、加大监督力度,狠刹不正之风。各校要对乱收费问题进5行全面认真的自查自纠,凡是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要一律无条件清退给学生。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校收费情况、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和校务公开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和挤占、挪用、改用公用经费使用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大力推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校)创建活动。要按照《湖南省中小学规范收费达标校标准》和《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搞好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和推荐上报工作,确保我县申报省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成功。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主题词:教育治理乱收费△实施方案△发:县直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抄报:市教育局、胡副书记、肖副县长、戴副主任、杨副县长曹副主席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4月16日印发6(共印9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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