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县纪委反腐倡廉决策部署,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以爱护干部、保护干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东源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通过排查各股室廉政风险,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各股室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地预防各股室及其岗位人员发生腐败现象,有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我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二、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增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针对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容易产生腐败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有效识别履行岗位职责各个环节中已经形成或可能形成的廉政风险,并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积极探索预防岗位廉政风险的途径,使每个岗位的工作更加透明,更加规范,努力营造我局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树立建设队伍的良好形象。三、实施范围建设局全体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重点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体股室站及其负责人。四、工作内容全局要坚持工作实际出发,以职责履行为主线,以权力运行为重点,着重城乡规划、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造价、房地产市场、燃气市场等方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各股室、全体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的职责定位、规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排查梳理。(一)开展风险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内容,结合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预防腐败风险教育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掌握查找风险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高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查找廉政风险。结合自身职能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公示接受建议”的步骤,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重点查找可能引发的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以及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五类风险点:一是思想道德风险。指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行政行为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行政行为结果不公平,行政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为: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不正确,理想信念动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阳奉阴违,独断专行,弄虚作假,贪图享受,铺张浪费,骄奢淫逸等。二是岗位职责风险。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及存在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实际风险,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或不作为,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滥用职权不履行一岗双责,失职渎职不作为等。三是业务流程风险。指业务流程各环节和环节之间存在漏洞和衔接不到位、监督乏力等使得有关人员有机可乘,从而造成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业务流程设计存在缺陷、执行不力、评估衡量体系缺失和不能及时优化而导致效果与目标的偏离等。四是制度机制风险。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为: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需要及时制定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制度缺失和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已有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和监督的作用,不能明显形成有效的常规化的管理机制。个人自由栽量空间过大,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五是外部环境风险。指为了达到行政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行政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为:在业务往来、社会交往过程中受负面影响而导致的行贿受贿等不廉洁行为。如:收受工作对象的钱财等。(三)确定风险等级。根据廉政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将廉政风险点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重点风险点为一级(建立制度,重点监管),防范风险点为二级(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一般风险点为三级(落实制度,加强提醒)。(1)个人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依据:一级廉政风险点,是指负责股室站全面工作,对股室站设定的职责职能行使具有最终决策权的负责人,行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职责职能的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二级廉政风险点,是指工作岗位具有部分重要职责职能的负责人和具有部分重要岗位职责职能的一般党员干部。三级廉政风险点,是指没有行政审批、管理职能岗位的一般党员干部。(2)股室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依据:一级廉政风险点:主要指具有城乡规划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管理、造价管理、房地产管理、燃气管理等重要岗位职责职能的股室。二级廉政风险点:指具有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及具有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岗位职责职能的股室。三级廉政风险点:指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项目审批权管理职能、服务性质的股室。(四)制定防控机制措施。各股室要针对廉政风险,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纠错;针对新的廉政风险,不断完善防控办法,从而有效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五)构建长效机制。各股室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结合起来,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同推进制度创新结合起来,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业务工作岗位监督,优化业务工作流程;与查办案件结合起来,以查办案件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开展,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完善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五、时间安排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底。六、方法步骤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动员阶段(12月上旬)1.成立机构。成立东源县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廉政防控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规范管理。2.制定方案。根据县纪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3.动员部署。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宣传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帮助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理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营造浓厚廉政工作氛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为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中旬至12年3月上旬)1、查找廉政风险。全体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根据本股室和个人工作职能职责,通过“自己查、同事帮、群众提、领导点、组织议、集体定”等途径,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所在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一是个人查找。主要查找自己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在工作环节上可能发生和出现的廉政风险点,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依据履行职责、执行制度、遵章守纪的实际情况,对岗位风险点进行排查,确定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明确风险责任,认真负责地填写《建设局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措施表》(附件1)。二是股室(局)查找。各股室要对照本部门主要职责,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逐一分析、论证、认真排查管理和相关制度执行中潜在的廉政风险,查找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确定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明确风险责任,分别认真填写《建设局股室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措施表》(附件2)及《建设局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措施表》(由局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填写,见附件3)。三是审核。填写好的《建设局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措施表》(附件1)和《建设局股室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措施表》(附件2)须在12年2月15日前报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对廉政风险点定位不准确、查找不深入、不全面的将退回并限期完善上报。各股室及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措施表》经局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类汇总后,报局、县纪委第八纪检监察组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建设局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措施表》须报县委、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2、确定风险等级。各岗位、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分别认真填写《建设局岗位廉政风险点等级确定和防控措施审核备案表》(附件4)、《建设局股室廉政风险点等级确定和防控措施审核备案表》(附件5),须在12年2月25日前报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纪委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或局纪检组长审核后,由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本局的廉政风险等级,由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填写《建设局廉政风险点等级确定和防控措施审核备案表》(附件6)并报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核定意见,报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中旬至3月下旬)1、制订防控措施。各股室和个人针对查找出的腐败风险,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积极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通过信访调查、廉政效能、执法监察、领导交办及有关部门移送、政风行风评议等多种渠道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剖析问题发生的性质和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对经上述渠道发出的廉政风险预警的部门和个人,实行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的“三诫勉”制度,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加强对负责人权力运行的监督,对重要行政领域、重点行政行为、关键权力环节实施全程、实时监察。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对建设行业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特大事故处理结果等事项向社会公布,完善审批内容、审批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投诉方式、监督电话等政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深化和巩固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按照“权力分解,相互制衡”的防范原则,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三是完善各环节规章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健全完善各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规范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同时,抓好已有制度的落实,着力提升制度的执行力。2、构建长效体系。一是建立年终考核机制。建立廉政风险月查制度,重点对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各股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检查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检查考核结果将综合运用于股室站年终考核及党员干部的选拨、任用、考核等工作中,并实行检查考核结果反馈通报制度,将发现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具体考核如下:(1)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2)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准确、深入,防范措施科学、有效,落实及时、到位。(3)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健全,工作材料齐全,公示备案及时、规范。(4)结合股室职能和具体工作实际,及时总结、修正廉政风险内容,健全相关制度。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总结廉政风险机制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风险防控机制,对新出现的风险点,制定新的防控机制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良性循环。(1)认真梳理行政、业务工作流程。对查找出需要重点防控的廉政风险,梳理出若干个需要重点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的行政、业务工作流程。按照风险制约化、操作规范化、运作制度化、环节受控化的要求,提出体现职能定位特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