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目录浙江大学理学部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工作实施办法…………1附:浙江大学理学部各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数学系…………………………………………………………………16物理学系………………………………………………………………28化学系…………………………………………………………………42地球科学系……………………………………………………………54心理与行为科学系……………………………………………………691浙江大学理学部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为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精神和《浙江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新一轮岗位聘任和理学部各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岗位基本要求与设置(一)岗位基本要求与基本职责受聘任的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严谨的学风,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显著的业绩,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良好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有组织参与应用研究与技术推广的良好水平。各类岗位的基本要求与基本职责如下:1.教学科研并重岗:应同时具有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实施岗位分类聘任时,根据岗位和学科特点,对1958年以前出生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对于今后新聘任(或新引进)为教学科研并重岗的教师,一般应具有海内外知名院校的博士学位。同时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2作;应领衔开设本科生课程,原则上每年保证基本的本科教学或研究生学位课教学工作时数。理学部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团队教学岗各系基本教学时数要求年均基本教学时数(其中本科教学时数)一年按32周计算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团队教学岗数学系96每周3节,后同(64)288(256)不提具体要求物理学系64(48)288本科教学不少于两门(含实验教学)不提具体要求化学系96288不提具体要求地球科学系64(32)不设岗不提具体要求心理与行为科学系64(32)不设岗不设岗2.研究为主岗:应具有承担国家重大任务或科学问题的研究能力,能做出原创性、创新性研究成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重点是基础研究和重大国家(地方)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研究。3.教学为主岗: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教学效果优良、教书育人成效突出,在教学研究与改革、教材编写与科学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造诣。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领衔开设本科生重要通识课程、大类课程等,每年保证相当的教学工作时数。34.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应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承担横向课题研究开发、培训各类人才、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声誉良好。主要承担科学技术推广、其他科技咨询及教育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5.团队科研岗: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教学、科研及生产实践经验,在科研团队中从事团队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助理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主要在实质性科研团队中围绕团队工作目标和任务,承担团队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助理及项目技术管理等工作。6.团队教学岗: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实践经验,在教学团队中从事一些量大面广的通识课和大类课程教学、辅助及管理等工作。在教学团队中承担本科生通识课程、大类课程(公共实验课程)教学,在团队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从事辅助研究与管理工作,每年保证足额的教学工作时数。(二)岗位设置数要求各类岗位的设置数要求如下:1.按现有教师总数的78%设置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和教学为主岗。2.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按现有教师总数的19%设置社会服务4与技术推广岗、团队科研岗和团队教学岗。3.按现有教师总数的3%转岗或分流。各系根据《意见》和本办法有关要求精神,科学设置各类岗位,制订具体评估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聘期任务目标。其中教学为主岗的设置和具体教学时数、教学质量要求等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会同学部、各系确定后报学校审定。二、岗位聘任、评估与岗位调整(一)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和教学为主岗教师的聘任与评估1.对聘任在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和教学为主岗的教师实行基础津贴加业绩津贴的岗位绩效津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进入“1311人才工程”的部分人员可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对新引进并进入“1311人才工程”的人员可实行协议工资制。2.对聘任在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和教学为主岗的教师,根据其岗位职责和所应承担的任务,分别进行评估,每2年评估一次。其中对进入“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教师可实施相对稳定、较长的聘期(评估期),一般为4年;学部、系负责对上述人员进行聘期中期检查和聘期期满评估,评估可采取定期学术评估评议制度、国际化同行评估和以团队为整体单元的周期评估等办法,加强对教师标志性成果和国际学术影响力等指标的评估,以鼓励教师安心从事基础性、前瞻性的高水平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53.对现有教师队伍中不具有教师或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实施分类管理时,如申请聘任为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和教学为主岗,须办理同级教师或科学研究系列职务转评手续;转评未通过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一级后,按其所申请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直接予以聘任,或保留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级别转到其他岗位聘任。4.新引进的教师原则上应按教学科研并重岗聘任和评估,并继续实行合同管理。(二)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教师的聘任与评估为充分调动广大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教师从事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各系可组建本系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平台,组织教师积极从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等社会服务工作。各系应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完善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工作的评价标准,奖励社会服务与推广工作富有成效的教师。1.对纳入系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平台管理的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教师,实行基础津贴加业绩津贴的岗位绩效津贴制度,由系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平台根据其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工作业绩进行聘岗,业绩津贴可视其岗位和贡献情况确定,上不封顶。所需聘岗经费,本次聘岗由平台在学校下拨给学部、系的聘岗经费中统筹安排,以后由学校根据有关社会服务平台的成效另行核定。2.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教师的评估由系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平台根据教师的科研经费数量、研究开发成果以及社会服务的效益6等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每2年评估一次。3.对于进入系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平台的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教师,其横向科研项目人工费由系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专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提取比例最高可达40%,其中25%由该机构提取后划拨给项目负责人统筹分配,其余部分由该机构提取后用于机构运行和组织、奖励教师从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工作。4.纳入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聘任的教师可继续保留原有的专业技术职务,以后按新聘的岗位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校单独组建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明确应用推广系列研究员(或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职务任职条件并组织评审,并考虑其岗位特点及工作业绩核定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系列高级职务评聘名额。5.纳入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聘任的教师可依托所在学科开展各项工作,根据系教学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工作任务或指导培养专业硕士生任务,但不将其所承担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或培养任务纳入工作量进行评估。(三)团队聘岗与评估1.科研团队(1)科研团队聘岗的条件科研团队必须承担有一定规模的科研项目,并且是一个能够持续产生新成果的高绩效研究群体;或发表一批学科顶级论文,具有承担国家重点、重大项目能力的研究群体;或获得省部级奖以上成7果奖励的研究群体。(2)科研团队的组成科研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研究群体,团队必须是优势互补、责任共担,而且在职称、级别、年龄等方面形成结构合理的梯队。团队成员必须共同承担科研课题,联合署名发表论著和共享科研成果,共同指导研究生等。(3)团队科研岗教师的聘任与评估团队科研岗教师必须纳入团队聘岗,其岗位聘任津贴标准由团队根据团队成员的任务、职责确定,所需经费由团队统筹解决;根据需要可协助承担部分教学任务;保留其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由系决定是否指导或协助指导研究生。团队科研岗教师的聘期,可以按照完成团队既定任务、目标的时间来确定,也可以按照学校的聘期来核定;团队科研岗教师可继续保留原有的专业技术职务,以后按工程或研究系列岗位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团队科研岗教师的评估由团队根据学校、学部对团队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评估要求,在团队内部定期进行。(4)学部根据各系推荐情况,拟设置若干个科研团队。2.教学团队(1)教学团队聘岗的条件8教学团队应以公共基础课程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发展目标、良好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群体。(2)教学团队的组成教学团队应由一定规模的教学梯队人员组成。团队负责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应聘在教学科研并重岗。团队成员可以聘在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或者团队教学岗。(3)团队教学岗教师的聘任与评估团队教学岗教师必须纳入教学团队聘岗,其岗位聘任津贴标准由团队根据其承担的团队教学工作量确定,所需津费由学校根据团队承担量大面广的通识课和大类课程教学工作量下达到团队。教学团队的聘岗人员的聘期一般按照学校的聘期核定。团队教学岗教师的评估由团队根据承担学校量大面广的通识课和大类课程教学工作任务的评估要求,在团队内部定期进行。由学校根据各系具体教学工作情况分别提出基本的或足额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具体课时数要求和评估办法由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提出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4)学部根据各系申报及教学实际情况,拟设置若干个教学团9队。3.团队聘岗的相关政策(1)对优秀的团队聘岗成员,在选拔或评选优秀人才时,予以优先支持;对运行较好、评估优秀的团队,学校在聘岗时予以一次性奖励。(2)团队聘岗成员在团队聘期内,可实行固定津贴制度。(3)团队聘岗的评估,由所在系组织实施。建立在交叉学科基础上的聘岗团队评估,可以由学部或学校组织实施。(四)岗位动态调整允许进入上述各类岗位的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发展需要,在符合其他岗位任职条件下提出岗位调整申请,从而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事业发展与人生价值。同时应加强评估,对不符合岗位评估要求的教师,实行动态调整。岗位调整一般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与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工作同步进行。四、岗位绩效津贴制度根据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教学为主岗、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团队科研岗各类岗位教师的不同聘岗任务和评估要求,分别实施与岗位相匹配的岗位绩效津贴制度,建立起多种形式的内部分配和薪酬激励制度。(一)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教学为主岗教师的岗位绩效津贴制度10纳入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和教学为主岗聘任的教师岗位绩效津贴由基础津贴(分“津贴A”、“津贴B”两块)和业绩津贴(“津贴C”)组成。1.“津贴A”属基础津贴之一,体现保障,主要考虑教师的历史贡献,对应于所聘岗位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共分13级,标准由学校确定。等级A1A2A3A4A5A6A7A8A9A10A11A12A13津贴(万元)2.“津贴B”属基础津贴之一,体现保障和激励双重因素,主要考虑教师的能力水平和教师基本教学工作任务要求,两块津贴比例为5:5,共分13档,岗位津贴基本框架和最低标准由学校设置,各系根据各类岗位教师所承担的基本教学任务、科研业绩等情况综合确定等级和津贴额度后报学部核准。等级BXB1B2B3B4B5B6B7B8B9B10B11B12B13津贴(万元)适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