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一)检修安全方案1、车间的中、大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主管安全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2、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制造部部长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3、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有设备管理负责审批。(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机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1)制定停机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2)做好停机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与维修人员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达到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现场、围警示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并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禁止操作、正在维修)等。3、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禁止一人进行不停机检修,现场必须有一人监护。5、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公司监督管理。6、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安全工作。(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1、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1)需检修的生产车间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2)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检修禁令。(3)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罐)内,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4)检修中经常遇到的重大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5)检修各工种所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器具的使用要求和佩带方法。2、对于重大项目、危险项目的检修和抢修,其安全教育应重点安排。(四)检修器具、个体防护器具、应急器材的配备。1、对检修所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2、检修现场根据大、中修和抢修的具体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个体防护器具(口罩、护目镜,耳塞、安全带)、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检查,保证安全使用。3、检修现场按规定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并在检修前进行检查确定是否好用。4、要确保检修现场的消防用水。二、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一)检修前现场的安全要求1、检修时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2、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附近不得设置临时检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3、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4、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排水沟通畅,不得有积水。5、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6、易燃易爆生产区、储罐区、仓库区内或附近的路段,应设明显的标志,限制或禁止某类车辆通行。7、道路应设置交通安全标志。8、检修或施工需要占用道路,必须办理断路审批手续,并应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9、检修现场应根据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二)检修人员行为的安全要求1、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持有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作业证才能上岗检修。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关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作业。3、从事夜间检修作业或零星项目检修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4、从事特殊检修作业的人员在检修前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该项检修作业。5、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品。6、提倡文明检修,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来的废渣和废旧设备、管道,应及时清理。7、在检修现场严禁吸烟。8、检修区内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检修现场。9、检修人员必须遵守生产车间的安全规定,严禁乱动生产车间不需检修的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器开关等。(三)检修施工安全规定1、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2、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3、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4、从事动火、吊装、高处、设备内、断路、抽堵盲板、动土等危险作业按有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票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5、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6、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7、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范措施,严防产生火花。8、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9、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时,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出现火灾且不能扑灭情况时,应停止作业,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和拨打火警电话并组长人员迅速撤离现场。10、安全检修中的各项任务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任意改变,检修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经原批准人确定方可改变。11、安全环保部门人员要在检修施工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危及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12、检修作业时禁止在存放大量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旁作业施工,无法避免时,必须将危险物品隔离或搬运并保持安全距离,有焊接或火焰切割时必须用盲板遮挡,必须有专人监护。三、检修完工后处理(一)检修完毕后现场清理1、检查各项检修项目、测试项目、探伤项目等,应无漏项。2、检查检修所用的盲板,应按预设的如数抽回或加入。3、清扫管线,应无任何物件阻塞。4、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以及拆除的盖板、围栏扶手,以及避雷装置等应恢复原来状态。5、清除设备上、房屋顶上,厂房内外地面上的杂物垃圾。6、检修所用的工机具、脚手架,临时电线、开关,临时用的警告标志等应清出现场。(二)检修后开工安全规定1、停车大修或系统检修后进行开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2、验收小组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做到检修质量不好不开工,堵漏不彻底不开工,安全措施不好不开工,卫生不好不开工。3、生产负责人按开工方案组织全面检查,做好系统开工准备。4、开工前对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处于良好状态。5、装置开工前,必须按工艺变更情况和设备仪表、电气等变更情况修改规程,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并对岗位工人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6、检修的压力容器储罐等设备及管线,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未经试压的设备、管道不能投入生产,以确保开工一次成功。7、检修后的系统设备,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三)检修后设备的存档管理:(4个收集)1、收集与设备有关的检修方案,验收资料、竣工图纸。2、收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装置校验、更换、修复的技术资料。3、收集与设备有关的技术总结、施工进度表和质量检查验收记录。4、收集与设备有关的其他文件、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