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2-3依法行使财产权19世纪的德国有个威廉一世皇帝,他在波茨坦市近郊盖了一座占地面积很大的豪华行宫。可是,他发现行宫不远处的一间磨坊十分碍眼,刚好把前面的风景给挡住了。威廉一世十分不高兴,他找来内务大臣,让他去给磨坊主一些钱,把它拆了。内务大臣找到了磨坊主,可磨坊主说:“那是祖宗传下来的财产,我的任务就是维护下来,一代一代传下去,是无价之宝,我自己无法决定。”威廉一世以为磨坊主嫌钱太少,于是决定提高补偿金额。内务大臣再次转告磨坊主。可磨坊主还是不买账,表示这磨坊坚决不卖。威廉一世很生气,派出宫廷卫队把房子强行拆了。拆房子的时候,磨坊主说:“皇帝当然权高势重,但德国尚有法院在!”第二天,磨坊主就将一纸诉状送到德国地方法院,状告皇帝。不久,法院作出判决,皇帝败诉,而且必须将磨坊“恢复原状”。威廉一世只得派人把已拆毁的磨坊重新建了起来。几十年后,威廉一世去世了,磨坊主也去世了。磨坊主的儿子因为经济拮据,准备将磨坊出售给威廉二世,他认为皇宫肯定认为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既可以给行宫以更开阔的视野,又可以销毁威廉一世在世时官司失败的物证。但威廉二世却给磨坊主的儿子6000马克,并亲笔写了信,嘱咐他这磨坊是德意志国家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纪念,也是他们家族的光荣所在,要求把这磨坊世世代代传下去。现在波茨坦市那座古旧的磨坊仍在,每年都有不少观光者,特别是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以观摩磨坊为自己从业的必经程序。“波茨坦磨坊”的故事思考:通过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什么联系?——英国前首相威廉·皮特“波茨坦磨坊”的故事市场交易买卖劳动产品归属于不同的“人”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不同需要交换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财产权制度是现代社会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是要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相关链接: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1.财产权(1)目的: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2)分类:广义包括物权、债券、知识产权。狭义指物权。(3)保护财产权的法律依据:宪法和民法通则: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吴苹露出她的法宝一本宪法面对最后通牒,男主人奋勇攀登插旗守孤岛请你代表房管局和该钉子户分别陈述自己的理由。3月19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物权法》的最大缺陷,就是没有确定明确的公益框架,没有规定确认公益的合法渠道与合法程序,只能承认财产的合法归属权利,却无法真正保护财产的合法归属权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丁林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杉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林,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杉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阳名下。思考1:小刘与小丁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你认为,谁能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小刘小王小丁出售过户登记先行入住思考2: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取得的标志是什么?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出售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权益(1)所有权取得方式(公示公信)不动产——登记动产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交付——登记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所有权P24镜头二、三分析轿车的买卖:轿车是动产,但法律同样规定了其所有权转移必须以产权登记过户为条件。因此,车主小钱作为该轿车的所有权人,能够向小冯追索该车。小冯可以向小孙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电脑的买卖:电脑属于动产,且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因此,此类动产以交付(即转移占有)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条件。而且,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即不知道或没有理由知道该男子不是所有权人)与之进行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则同样能够获得该动产的所有权。但是,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这台电脑是赃物,并不适用于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分配其所有物,依据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3)分类:按主体划分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思考3:刘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后,可以如何处置该房产?(2)所有权的含义: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2.所有权(4)共有关系: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①林某和赵某为合伙运输签订了合伙协议,双方共投资8万元,购买一辆“黄河”牌卡车,其中,林某投资7万元,赵某投资1万元。②小张和小王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辛勤劳动,勤俭持家,几年下来,就有了十几万元的积蓄。——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店,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正好包括王钦家的承包地。思考1: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商品房和老宅的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老宅的宅基地使用权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用益物权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1.用益物权的含义: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2.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思考2:1.你知道农村土地有流转和买卖现象吗?2.这类交易是否有法律保障?【例1】大理村村民委员会与该村村民白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白某对该村集体所有的一块20亩耕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白某有权在该土地上开办砖窑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白某在承包的土地上开办砖窑厂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B.白某不能取得该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C.该土地承包合同无效D.该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物权法的效力【例2】甲因其邻居乙越界建房侵人自己的宅基地而起诉,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何种权利?A.相邻权B.住宅所有权C.宅基地使用权D.宅基地所有权DC土地流转房产交易抵押、担保书本P26镜头一、镜头二:思考:法律上把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为什么?它们各有什么特点?1.含义: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财产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2.种类: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①抵押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否则并不发生质权的效力。②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就是动产;③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要办理登记,而动产的质权是从交付其就开始生效。④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留置权是在特定合同当事人之间自动存在的,无需约定。【例3】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C案例冯某和陈某,朱某,林某是熟人关系。冯某向陈某借款,以其奔驰轿车抵押给陈某,双方订有书面的抵押借款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然后,冯某谎称所有权登记证,驾驶证遗失,向机动车管理机关重新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证和行驶证,然后又向朱某借款,以该奔驰轿车质押,双方订有书面的借款质押合同,冯某将轿车连同该车旧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一并交付给朱某。再后来,冯某谎称轿车借给朱某用几天,持轿车新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把车卖给林某。林某不疑,支付了车款,双方到车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朱某在占有轿车期间,曾使用汽车,不小心撞到树干上,把车弄坏,交给修理厂修理,修理厂修好后,朱某无力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将车扣留。问:1.陈某对轿车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2.朱某对轿车是否享有质权?为什么?3.林某是否享有轿车的所有权?为什么?4.修理厂扣留轿车,是否合法?为什么?5.现2笔借款均到期,冯某逃逸,陈某,朱某和修理厂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权利?为什么?1.陈某没有抵押权。因为机动车属于应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是无效的。2.朱某有质权。对机动车的质押不仅需要占有。3.林某享有所有权。因为林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所有权,并且取得的方式都是合法有效的。4.修理厂扣留车子是合法的,属于留置。因为朱某修好车后无钱支付修理费,汽修厂留置是合法的。5.留置权优先,然后是质押,再是抵押。物权他物权所有权自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2-3依法行使财产权所有权的含义所有权的取得共有关系1.甲将自己的私房作价转让给乙,乙又将房屋转让给丙,丙又将该房屋转让给丁。上述转让均有合法协议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现甲乙丙丁4人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A.应归甲所有B.应归乙所有C.应归丙所有D.应归丁所有解析:选A。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变更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2.甲在某服装店加工西装一套,几天后去取时因带的钱不够支付加工费,服装店没有让其取回西装。该服装店行使的权利属于()A、留置权B、抵押权C、质权D、典权3.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A、留置权B、土地承包权C、国有土地使用权D、采矿权首页XINZHIDAOXUE新知导学ZHONGNANTANJIU重难探究DANGTANGJIANCEI当堂检测知识点一知识点二典例提升张三家在农村,拥有百亩承包山林,儿子在城里念书,为生活方便,他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2012年,张三以山林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获银行贷款10万元。2014年10月,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山林,其中正好包括张三家承包的部分山林,县政府给予合理补偿,但张三拒不接受征用。(1)材料中涉及的物权类型有哪些?如果张三经营失败,到期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如何行使其相关权利?(2)张三拒不接受征用的行为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首页XINZHIDAOXUE新知导学ZHONGNANTANJIU重难探究DANGTANGJIANCEI当堂检测知识点一知识点二审题审设问:本题考查物权的相关知识。审材料:张三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张三以山林承包经营权抵押获得贷款;县政府修公路要征用张三家的部分山林,但遭到张三拒绝。定思路:解答第(1)问,需要阅读材料获取信息“承包山林”和“商品房”,由此联系教材知识判断分析;解答第(2)问,需要提取出材料中“县政府修公路需要征用”的信息,明确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且给予合理补偿,在此基础上予以判断说明。答案:(1)张三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和承包山林的用益物权;银行拥有张三抵押山林的担保物权。银行可以将张三抵押山林的承包经营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优先受偿。(2)不正确。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