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逾期应收账款管理细则1、目的为强化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加快资金周转,预防呆坏账的产生,特制订本细则。2、定义本细则所指逾期应收账款指超过付款期限一个月,且已无业务往来的客户所欠货款。同一客户多笔货款逾期的,逾期付款期限以最后一笔货款的付款期限为起算点。客户的付款期限可以是书面合同明确规定的,也可以是根据商业往来交易习惯确定的。客户虽欠款超过3个月,但仍有业务往来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逾期应收账款。3、监控管理3.1运管部指定专人负责逾期应收账款的监管。3.2营销中心设置专人负责逾期应收账款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好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每月中旬须将上月底前逾期应收账款变化情况报运管部。营销中心每月中旬须将上月逾期应收账款处理过程中发出的催款函、签订的还款协议复印件报运管部。3.3运管部应了解每笔逾期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向业务员了解是否与客户存在货物数量、发货期、质量、金额等方面的争议,并提出处理建议,消除客户拒绝付款的借口并尽可能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4、催收管理4.1营销中心业务员根据催收工作程序,开展对逾期应收账款的日常催收工作。4.2催款方式包括电话、传真、上门拜访等方式。1)欠款金额1万元以下的,以电话催收为主。自货款逾期3个月后,原则上应每半个月至少催收一次,直至客户付款或做出同意付款的承诺。若客户违反承诺拒绝付款,业务员应提高电话催款的频率,原则上每星期至少催收一次。在催款过程中,可要求运管部予以协助,运管部的协助方式主要为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向客户发出正式催款函。2)欠款金额1万元以上的,自货款逾期3个月后,原则上应每月对客户登门拜访一次,在催款的同时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欠款金额5万元以上的,如果客户一次性付款困难,可以允许客户分期付款,但必须签订还款协议。在催款过程中,业务员可要求运管部予以协助,运管部的协助方式主要除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向客户发出催款函外,必要时陪同业务员对客户上门催收。3)如果客户拒绝付款或拒绝签订还款协议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影响本公司债权安全的,应提交运管部通过法律手段催收。4.3业务员应并做好日常催收台帐记录,每月对台帐记录进行整理、归档,交部门领导审核后,呈报营销中心负责人。4.4运管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制作不同格式的催款函供业务员参照使用。在催款过程中需要与客户签订还款协议的,原则上使用运管部起草的协议格式,若需对格式内容进行修改或使用其他格式的,应先交运管部进行法律审核,以防范风险或漏洞。4.5运管部可就逾期应收账款催收提出意见,必要时协助营销中心处理催款事宜。5、诉讼事务管理5.1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原则上应及时提交运管部通过诉讼方式收款。1)经多次催收仍拒不付款或达不成还款协议的。2)发现债务人有破产、解散迹象,可能形成破产债权的。3)发现债务人有大量诉讼、仲裁案件产生,可能导致本公司债权在非诉讼催收手段下得不到清偿。4)发现债务人对外欠款情况严重,严重威胁到本公司债权的安全。5)债务人已经或即将停产、转产,存在破产或逃废债务的可能。5.2诉讼准备1)营销中心总经理对客户情况进行审查,初步拟定是否要采取法律手段,写出申请报告,并报经营副总裁批准。2)初步拟定采取法律手段的,业务员收集准备起诉客户的相关诉讼材料,包括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发货单、对账单、客户的营业执照等。业务员收集完所有材料后,将材料提交运管部,由运管部对材料进行初步整理,理清法律关系,并提出初步法律意见。5.3诉讼阶段1)诉讼案件原则上由运管部协同外部律师办理。2)在取得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运管部对案件处理的执行进行监督,以月为单位,每月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3)对方拒绝按照判决书或调解书执行的,应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坏账处理管理6.1下列逾期应收账款,作为坏账进行处理:1)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仍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账款。2)客户已经破产、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部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