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违章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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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违章事故案例分析博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触电事故分类•触电事故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或带电体与人体间发生放电而引起人体的病理、生理效应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触电事故可分为接触触电事故和非接触触电事故。接触触电事故是当人体触及带电体且形成回路时,有电流通过人体,这种通过人体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生理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非接触触电事事故是当人体接近、而非接触带电体,带电体对人体发生放电时,电弧或电火花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典型案例剖析•1984年3月28日下午,某厂运输车间,为帮助职工运水泥构件,不慎汽车吊扒杆升到距10千伏高压线约100毫米处,又因为承重摆动扒杆而碰触高压线,致使扶钢丝绳的汽车司机触电死亡。由于该吊运作业违反了“在10千伏高压线下作业,安全间距不应小于2米”的规定,且由非司机开车,因而导致悲剧的发生。•1998年7月31日上午,某厂职工子弟中学校办工厂的一名青年管工,在承包工程的室外地沟里进行对执着管道作业时,接着电焊机二次回路线,往焊管搭接时触电;他倒地后,又将回路线压在身下而身亡。该管工在雨后有积水的管沟内对接管时,脚上穿的塑料底布鞋和手上戴的帆布手套均已湿透。当右手接电焊机回路线往钢管上搭接时,裸露的线头触到戴手套的左手掌上,使电流在回线──人体──手把线(已放在地上)之间形成回路,电流通过心脏。尤其是触电倒下后,在积水的沟内,人体成了导体。这时,人体电阻在1000欧左右,电焊机空载二次电压在70伏左右,则通过人体的电流为70毫安。而成年人通常的致命电流为50毫安。70毫安电流使其心脏不能再起压送血液的作用,所以血液循环停止造成死亡。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加之缺乏安全用电知识使年仅23岁的青年工人死于非命。•类似的事故还有1998年7月17日下午某厂一铆工在进行点焊固定工件作业时触电身亡。非电焊工干点焊;所用焊把末端因绝缘破损而漏电;天气高温炎热,又为保产品质量工作地点不能使用降温风扇,致使工作服、防护手套被汗湿透,这些因素导致入厂才1年,虚岁才20的小伙子离一开了人间。•1993年11月7日上午,某厂动力外线班班长与一徒工一起执行拆除动力线任务。班长骑跨在天窗端墙沿上解横担上第二根动力线时,其头部进入上方10千伏高压线间发生电击,从11.5米高的窗沿上坠落地面,因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死亡。该动力线距10千伏高压线才0.7米,远小于安全距离之规定;作业时不停上万10千伏高压电;作业者又不系安全带;下方监护人员是一名上班才两个月的徒工,不具备工作监护资格。一系列的违章,结果丢掉了班长宝贵的生命。•1996年9月7日上午,某厂动力车间变电班,在对三分厂2号分变电所进行小修时,拉下10千伏高压负荷开关,听到变压器的声响停止后,以为已经断电,作业者爬上高压侧准备清扫铝排,当即被电击倒三根高压铝排上丧命。原来在1996年元月8日凌晨,该高压负荷开关B相保险管爆烈,上支座被烧环,变电班长和车间电力调度在现场商议决定由副班长用导线将保险管下支座与高压铝排直接连通。事后既没有向车间汇报,也未作正规处理。此次作业,虽拉下高压负荷开关,但经B相仍形成通路,以致作业人员被10千伏高压电死。用导线跨接保险座这一临时措施,历经8个月之久仍未消除,留下隐患;此次作业时既不拉油开关,又不验电,也不挂临时接地线,就冒冒险作业,致使一名刚毕业分配入厂的中专生丢掉了年轻的生命。•1997年9月17日上午,某厂降压站值班人员反映1号主变黄相电流互感器油位不到位。主管工程师便到110千伏降压站,把护栏的门锁(未锁)拿下来,进去看黄相电流互感器的油位。瞬间一声响,其胸部、上肢、下肢60%被电弧II、III度烧伤致残。电站主管工程师无人监护下只身进入护栏内察看油标,超越了安全距离而导致放电烧伤实不应该。•类似事故,还有“违章进入高压柜,触电烧伤截手臂”。1995年11月14日上午,某厂110千伏变电站站长,可谓电站“权威”。为趁110千伏停电时间,更换当日停电操作中被拉断裂的214隔离开关操作机构座在独自进入214高压柜时,隔离开关因触动而合闸,只身在三相10千伏高压包围之中,被放电电弧烧伤,一个月后左臂截肢致残。•1996年8月25日,某厂电试班,在理化处变电所变压器室小修时,明知6032刀闸带电,班长却独自架梯登高作业,因木梯离6032刀闸过近(小于0.7米),遭电击从1.2米高处坠落撞击变压器,最终因开放性颅骨骨折、肋骨排列性骨折、双上肢电灼伤等,抢救无效死亡。老电工忽视了人体与10千伏带电体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之规定;而且一人作业,无人监护,违章作业葬送了自己。防范触电措施•电工(高、低压)作业、电焊作业都是特种作业。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预防触电的措施,有技术措施也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主要有:安全电压、自动断电、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加强绝缘、间隔屏障等。前述作业时,由于不做临时接地线、电焊机二次回路线绝缘坏损、作业人员进入禁区而失去了间隔屏障等,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组织措施主要有:作业人员进入禁区而失去了间隔屏障等,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组织措施主要有: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检修电气设备、设施,排除电气故障作业,必须办理停电申请,有双路供电的要同时停电;停电后还要当场验电、做临时接地线、挂警示牌;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监护人,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等。这些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中都有明文规定。•必要的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是安全生产的保障,也是保命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鲜血写成的,是科学与经验的总结,违者必将事故临头。所谓“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说的就是违章与遵章的不同结果。•请牢牢记住,切不可掉以轻心。连续违章触电身亡•2002年6月10日中班,重庆煤炭集团松藻煤电公司某矿综采队某职工在综采面安装回柱绞车,搭接电源时粗心大意地将第二个接线盒的地线和零线接反了,电源电缆连接好后,刚一送电,移动变压器检漏装置就跳闸了。•面对移动变压器的突然跳闸,该职工没有深刻反思自己的作业过程,只是简单地检查了一下回柱绞车的专用电缆和专用防爆开关,又一次送电,结果仍然跳闸。•为了尽快试车,让工作面正常生产,该职工在查找移动变压器检漏装置跳闸原因的过程中,按自己一贯的做法,违章拆除了检漏装置的脱扣弹簧,致使检漏装置失去了保护功能。•该职工拆除脱扣弹簧后,在继续查找跳闸原因的过程中,又一次违章作业,将防爆开关电源接地线不接外壳就直接连接,从而导致送电时,防爆开关外壳带电,再加上检漏装置的脱扣弹簧被拆除,失去了保护功能,该职工当即触电身亡。案例分析•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十分复杂,有水、火、瓦斯、顶板、煤尘“五大灾害”。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对“五大+灾害”的防治工作已有规律可循,灾害不再像人们所想得那样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井下职工粗心大意,自己违章作业后竟然还觉察不到,那才是真正危险的“敌人”。案例中,杨国能有两个违章行为,一是拆除了检漏装置的脱扣弹簧,致使检漏装置失去了保护功能,二是开关外壳未接地,导致送电时防爆开关外壳带电。事故预防措施•1.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定,杜绝一切带电作业行为。2.认真执行停电、放电、验电、挂牌作业制度。3.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件、电缆接头要全部封闭在外壳内部。5.采取技术措施,防止人员触电。煤矿井下高压电气设备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在中性点不接地的高、低系统中,要设置和使用好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装置。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为了预防可能出现危险的接触电压,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的专用电工靴。以事故为教训杜绝违章指挥无证操作•事故经过:2004年4月7日上午,某建筑工地因坑槽内积水,施工班长赵某安排人用水泵将水抽排出来,当水抽出近一半时水泵出现故障。赵某决定调换另一台水泵继续抽水,遂让人将备用泵抬来,并安排曾在村里当过电工的王某(无操作证)来换接水泵线。王某到配电柜处检查看到水泵闸刀已经拉下,便回到出现故障的水泵旁拆卸电源线,班长也在帮王某打开备用泵接线盒,王某在赵某身后剥线头准备接线,突然王某大叫一声一头栽在身旁的土坑内,双手冒烟,脸色灰青。班长赵某马上意识到有人把水泵线的闸刀合上了,就向配电柜方向边跑边喊:“快拉闸”。原来焊工班的陈某、万某要焊一个断裂的模板,误把水泵闸刀合上了(就在昨天焊工班有人曾把电焊机线接在该闸刀上临时焊接过东西)。此时陈某慌忙拉下闸刀,赵某又把总闸也拉了下来,便立刻跑回王某身边。王某已有气无力坐在地上,这时才看到王某双手都被电击伤。王某被立即送往市医院烧伤科进行治疗,经医生诊断其右手掌皮肤呈黑色,深至肌腱,左手拇指、食指皮肤烧焦,有两个黄豆大的黑洞(电流放电点),双手中度烧伤,深度为3°。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的直接原因•1.民工王某无证操作。民工王某虽然在村里干过电工,但并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虽受班长指派,还是冒险违章无证作业。•2.焊工陈某盲目合闸。陈某对周围工作环境不加观察和判断,没有查明电焊机线路是否接在配电柜闸刀中和其他人员是否安全的情况下,未通过当班管理人员的许可,工作中粗心大意,安全意识不强,仅凭昨天本班组在此进行过焊接作业,就盲目合闸,结果错合闸刀,造成民工王某被电击伤。•(二)事故的间接原因•1.班长赵某违章指挥。身为班长的赵某明知王某没有电工操作证却安排王某去换接水泵电缆线,结果有人错合闸刀,造成王某被电击伤。•2.施工用电现场混乱。施工现场用电不明确,各种作业人员无序用电,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3.现场缺乏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事故防范措施•1.加强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素质;特别要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2.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以此为戒,引起广泛的重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从业人员要坚决拒绝违章指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从而有效地防止生产事故发生,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4.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经过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坚决杜绝无证上岗作业。•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杜绝盲目作业,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6.施工现场用电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一机、一箱、一漏、一闸,严禁一个闸刀接用多台设备和供应多个作业组使用。•7.维修、更换设备、设施时,都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标牌,在配电柜与施工机具相距较远时要设专人看护,以免施工现场环境复杂、人员众多,造成事故发生。•8.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并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确保其灵敏性、可靠性,一旦出现触电事故能真正起到断电保护的作用。•9.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把关、逐级负责,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性循环和发展。电工违章检修电焊机触电死亡•事故经过•2002年5月17日,某电厂多经公司检修班职工刁某带领张某检修380V直流焊机。电焊机检修后进行通电试验良好,并将电焊机开关断开。刁某安排工作组成员张某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自己拆除电焊机一次线。线路拆除约170比15左右,刁某蹲着身子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在拆完一相后,拆除第二相的过程中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在检修电焊机作业中刁某安全意识淡薄,工作前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在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时,未检查确认电焊机电源是否已断开,在电源线带电又无绝缘防护的情况下作业,导致触电。刁某违章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1.该公司于2001年制定并下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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