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同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设备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1、甲方购买如下设备:名称型号单位单价(元)数量总价2、设备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设备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三、产品质量: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设备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3、设备质保期为一年,乙方负责委派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安装、操作,如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维修。四、货物验收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年月日运输方式:运输费用承担:五、交货及验收1、乙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的有关资料。2、甲方在货到后按照订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3、验收手段:与质检站联合验收4、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3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由于乙方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退货或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5、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七、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买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乙方(卖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