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附录A、B》附录AGB6441-86(补充件)A.1受伤部位(见表A1)A.2受伤性质(见表A2)A.3起因物(见表A3)A.4致害物(见表A4)A.5伤害方式(见表A5)A.6不完全状态(见表A6)A.7不安全行为(见表A7)附录B损失工作日计算表(补充件)B.1死亡或永久性全失能伤害定6000日。B.2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按表B1、表B2、表3计算。B.3表中未规定数值的暂时性失能伤害按歇工天数计算。B.4对于永久性失能伤害不管其歇工天数多少,损失工作日均按下列各表中规定的数值计算。B.5各伤害部位累计数值超过6000日者,仍按600日计算。表B截肢或完全失动机能部位损失工作日换算表━━━━━━━━━━━━━━━━━━━━━━━━━━━━━━━━━手─────┭────┬────┬───┬────┬────────│姆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远端指骨│300│100│75│60│50中间指骨│-│200│150│120│105近端指骨│600│400│300│240│200掌骨│900│600│500│450│400─────┼────┴────┴───┴────┴────────腕部截肢│3000─────┴───────────────────────────脚─────┬────┬────┬───┬────┬────────│姆趾│二趾│中趾│无名趾│小趾─────┼────┼────┼───┼────┼────────远端趾骨│150│35│35│35│35中间趾骨│-│75│75│75│75近端趾骨│300│150│150│150│150骨(包括舟│││││骨、距骨)│600│350│350│350│350─────┼────┴────┴───┴────┴───────踝部│2400─────┴──────────────────────────上肢────────────────────────┬───────肘部以上任一部位(包括肩关节)│4500腕以上任一部位,且在肘关节或低于肘关节│3600────────────────────────┴───────下肢────────────────────────┬───────膝关节以上任一部位(包括髋关节)│4500踝部以上,且在膝关节或低于膝关节│3000━━━━━━━━━━━━━━━━━━━━━━━━┷━━━━━━━━表B2骨折损失工作日换算表━━━━━━━━━━┯━━━━━━━━━━━骨折部位│损失工作日──────────┼───────────掌、指骨│60挠骨下端│80尺、挠骨干│90肱骨髁上│60肱骨干│80科颈│70锁骨│70胸骨│105跖、趾│70胫、腓│90股骨干│105股粗隆间│100股骨颈│160━━━━━━━━━━┷━━━━━━━━━━━━表B3功能损伤损失工作日换算表━━━━━━━━━━━━━━━━━━━━━━━━━━━━━━━━┯━━━━━━功能损伤部位│损失工作日────────────────────────────────┼──────1包被重要器官的单纯性骨损伤(头颅骨、胸骨、脊椎骨)│1052包被重要器官的复杂性骨损伤,内部器官轻度受损,骨损伤治愈后,│不遗功能障碍者│5003包被重要器官的复杂性骨损伤,伴有内部器官损伤,骨损伤治愈后,│遗有轻度功能障碍者│9004接触有害气体或毒物,急性中毒症状消失后,不遗有临床症状及后│遗症者│2005重度失血,经抢救后,未遗有造血功能障碍者│2006包被重要器官的复杂性骨折,包被器官受损,骨损伤治愈后,遗有│严重的功能障碍者│a脑神经损伤导致癫痫者│3000b脑神经损伤导致痴呆者│5000c脑挫裂伤,颅内严重血肿,脑干损伤造成无法医治的低能│5000d脑外伤致使运动系统严重障碍或失语,且不易恢复者│4000e脊柱骨损伤,脊髓离断形成截瘫者│6000f脊柱骨损伤,骨髓半离断,影响饮食起居者│6000g脊柱骨损伤合并骨髓伤,有功能障碍不影响饮食起居者│4000h单纯脊柱骨损伤,包括残留慢性腰背痛者│1000i脊柱损伤,遗有脊髓压迫症双下肢功能障碍,二便失禁者│4000j脊柱韧带损伤,局部血行障碍影响脊柱活动者│1500k胸部骨损伤,伤及心脏,引起明显的节律不正者│4000l胸部骨损伤,伤及心脏,遗有代偿功能失调者│4000m胸部损伤,胸廓成形术后,明显影响一侧呼吸功能者│2000n一侧肺功能丧失者│4000o一侧肺并有另侧一个肺叶术后伤残者│5000p骨盆骨损伤累及神经,导致下肢运动障碍者│4000q骨盆不稳定骨折,并遗留有尿道狭窄和尿路感染│30007腰、背部软组织严重损伤,脊柱活动明显受限者│20008四肢软组织损伤治愈后,遗有周围神经损伤,感觉运动机能障碍,影│响工作及生活者│15009四肢软组织损伤治愈后,遗有周围神经损伤,运动机能障碍,但生活│能自理者│200010四肢软组织损伤,治愈后由于疤瘢弯缩,严重影响运动功能,但生│活能自理者│200011手肌腱受损,伸屈功能严重障碍,影响工作、生活者│140012脚肌腱受损,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行走者│140013眼睑断裂导致眼闭合不全│20014眼睑损伤导致泪小管、泪腺损伤,导致泪溢,影响工作者│20015双目失明│600016一目失明,但另一目视力正常│180017两目视力均有障碍,不易恢复者│180018一目失明,另一目视物不清,或双目视物不清者(仅能见眼前2m以内│的物体,且短期内不易恢复者)│300019两眼角膜受损,并有眼底出血或溷浊,视力高度障碍者(仅能见1m内│之物体)且根本不能恢复者│400020眼球突出不能复位,引起视力障碍者│70021眼肌麻痹,造成斜视、复视者│60022一耳丧失听力,另一耳听觉正常者│60023听力有重大障碍者│30024两耳听力丧失│300025鼻损伤,嗅觉功能严重丧失│100026鼻脱落者│130027口腔受损,致使牙齿脱落大部,不能安装假牙,致使咀嚼发生困难者│180028口腔严重受损,咀嚼机能全废│300029喉损伤,引起喉狭窄,影响发音及呼吸者│100030语言障碍,说话不清│30031语言全废│300032伤及腹膜,并有单独性的腹腔出血,腹膜炎症者│100033由于损伤进行胃次全切除,或肠管切除三分之一以上者│300034由于损伤进行胃全切,或食道全切,腔肠代替食道,或肠管切除三分│之一以上者│600035一叶肝脏切除者│300036一侧肾脏切除者│300037生殖器官损伤,失去生殖机能者│180038伤及神经、膀胱及直肠,遗有大便、小便失禁,漏尿,漏屎等│200039关节结构损伤,关节活动受限,影响运动功能者│140040伤筋伤骨,运动受限,其功能损伤严重于表2者│20041接触高浓度有害气体,急性中毒症状消失后,遗有脑实质病变临床症│状者│400042各种急性中毒严重损伤呼吸道、食道粘膜,遗有功能障碍者│200043国家规定的工业毒物轻度中毒患者│15044国家规定的工业毒物中度中毒患者│70045国家规定的工业毒物重度中毒患者│200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编制说明本标准由原国家劳动总局提出,并于1981年12月委托我所制订。三年来,在劳动人事部领导同志直接指导下,自初稿拟定后进行了二次全国性征求意见活动。制订中,我们得到了从事劳动保护工作的同志热情支持,尤其是四川省劳动人事厅、青岛市劳动局、武汉安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给予我们很大帮助。劳动人事部劳保所隋鹏程教授、黑龙江省劳动保护学会卢庄教授,在我们工作处于困难的时候,给了我们热情的鼓励,并对某些章节进行了关键性的修改,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我国劳动保护工作始于建国初期,伤亡事故统计制度已建立三十余年,若从现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中整理出一个科学的管理方法,使伤亡事故系统工作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并适合于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在调研中,很少遇到有关事故分类的国内资料,更使我们感到压力很大。为了深刻了解“分类”的规律和重要性,我们从剖析本省事故资料做起,查阅了全省历年伤亡事故案例。为了掌握南方省份伤亡事故的特点,我们选了四川省,查了近连续三年的死亡事故档案。从调研中,我们更加明确了制订标准的现实意义。在查阅案卷中,一桩桩惨痛事故的重复出现,使我们体验到了现行统计方法的弊病。结合我国事故调查分析规律,并参照美、英、日、苏等国的资料编制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现就主要问题说明如下:1现行统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规程》为依据的现行统计制度主要问题有:1.1调查方法不够完善、不够科学,对事故原因分析缺少科学的方法;一般是用三把尺子去衡量千变万化的伤亡事故。即:1)领导是否重视;2)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3)工人是否违犯操作规程。这三方面的内容固然重要,但是这种只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很少同专业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在复杂的事故面前越来越暴露出缺点。1.2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多数人忙于事故常规处理,只有少数人负责资料统计,对于年积月累成堆的事故报告,他们除了能从中摘录些备用数字外,分析工作很难进行。因为现行制度对报告材料的管理没有统一的标准。用这些材料进行综合分析费时甚多,收效很少。所以《规程》的贯彻,一般仅能完成单纯的报表,不能发挥资料的应有作用。1.3现行统计方法,曾在安全工作中起到一定作用,但在长期使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基本概念不统一,事故分析方法陈旧,资料积累没有标准,报告形式纷杂,随之带来了统计工作不及时、不准确、不可比、不完善等问题。经逐级上报,最后只剩下死亡数字还较为可靠,很多对分析有价值的数据都被遗漏。因此改变事故统计分析工作的落后状况,用科学技术指导劳动保护工作,建立一套完整的事故分析标准,保障《规程》的贯彻执行是新形势的要求。2损失工作日概念的应用与意义损失工作日的计算过去有过应用,但是没有明确这个概念的意义和作用,计算的着眼点也只是放在缺勤天数上,记录病休的实际天数或歇工天数(实际上,对长期病休的伤亡职工并不在统计之列)。无论是实际天数、歇工天数,还是损失工作日的统计,其目的都是试图估价事故在劳动力方面造成的损失。我们认为劳动力的损失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治疗、休养期间损失工作日数;二是虽然治愈,因身体致残劳动能力丧失,再不能完成原有工作量,劳动力的损失表现在愈后到退休的漫长时期。由此可见,实际休息日或歇工日数仅统计了前一部分,对于重要的劳动能力丧失部分,却忽略了。本标准提供了与丧失劳动能力相一致的“损失工作日”的概念,使伤害程度数值化。永久失能伤害者损失工作日数值的建立是以伤害程度为基础的,所以损失工作日数值也可作为伤害程度划分的依据。伤害程度用损失工作日数表示,就给安全工作评价带来了方便。事实上,安全工作的成效,是紧紧与企业经济效益连在一起的,严重事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损失工作日”概念的确立,将给全面评价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带来可能与方便。即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制订创造前提条件。“损失工作日”概念的应用,关键的部分是如何把重伤之间的差别区分开来,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尚未成熟,但是可以根据各省劳动部门关于重伤的规定和民政部门“残废等级的检评”以及公安部门法医对损伤程度分类,以及国外有关残废赔款值,也可以大致定出较粗的界限。只要伤害程度分得明确,损失了工作日的统计就简单多了,表外的暂时性失能伤害仍按歇工天数计算,永久性伤害则按规定的损失工作日数计算,这样能有效地避免主观因素影响。“损失工作日”数值的确定应与国家的劳动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相吻合。例如,死亡损失工作日数的确定公式是:N=P(L退-L亡)N:损失工作日数P:年工作日数(取300)L退:平均退休年龄(取55)L亡:死亡于伤亡事故者平均年龄。根据煤炭部,四川省、黑龙江省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