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大酒店,大酒店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第二条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酒店位于市路______号,面积平方米。2.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3.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第三条承包期限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半年为试运行期,不交承包金。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23.鉴于本酒店为新建酒店,其中设备设施在甲方交给乙方后,应有一个设备试运营调试期。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给乙方半年试运营调试期,在乙方试运营调试期期间,甲方免收承包金,但试运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水、电、气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试运营调试期过后,假如设备设施仍然不能达到正常运转状态,试运营期顺延,直到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为止,方可正式计算承包期及承包金。第四条承包金用支付方式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第一年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第二年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第三年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第四年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第五年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第六年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开始当月5日前支付本季度承包金。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预付第一年度第一个季度承包金。第五条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2)。3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1)乙方应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此抵押金可冲抵第一年的承包金,金额为元。(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3)。第六条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A.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第七条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1.在保修期内,甲方负责酒店的设施设备维修,非人为原因造成酒店装修或设施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2.保修期过后,乙方在正常经营活动当中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维修恢复到位。4第八条酒店的转让与转租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3.甲方出售该酒店,应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甲方方可收回房屋:(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7)拖欠承包金累计元。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5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十条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4.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第十二条保险在承包期限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购买财产险和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标准6应投的保险;乙方应购买公众责任险和劳工保险。第十三条关于酒店公章的使用1.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所负的任何债权债务。2.在必要的时候,甲方可以对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实行检查、监督。第十四条免责条款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1.。2.。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第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电话:传真:地址:日期:乙方:(签字盖章)电话:传真:地址: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