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专题一、总原则: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二、《准则》内容这部分内容针对所有党员,此4句话精神,可以概括为:一是先后问题,公私方面,先公后私;吃苦与享受方面,吃苦在前。二是取舍问题,崇“廉”拒“腐”,尚“俭”戒“奢”。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4部分,要求很明确:从政,就要当公仆;用权,就要为人民利益;修身,就要提升境界;齐家,关键是家风。三、逐条解析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区(县)委书记要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引导全区(县)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区(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表示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要特别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敢教日月换新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2014年3月18日,习近平在河南兰考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一个(区)县工作千头万绪,方方面面要摆布好、协调好,(区)县委书记很关键。要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加强思考,不断提高知识水平,练就造福一方的本领和才干。要发扬当年陕甘宁革命老区党员、干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高尚精神,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兢兢业业把老区各项事业发展好。——2015年2月13日,习近平在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时强调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一点,要向广大干部讲清楚。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表示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我们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就是说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坚持从教育抓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各级党委(党组)要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把它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有关情况。——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指出四、新特点1.在内容上做“减法”,在对象上做“加法”目前我们党内共有两部准则:一部是1980年颁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另一部是1997年制定、2010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2.分类指导、分别要求,体现“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上”原则不再仅仅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而是面向全体党员,但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3.树立党章党规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管党治党,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重要经验之一就是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用党纪约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准则》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基础性的法规,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要结合《条例》的执行,切实发挥好各级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所负的主体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