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后医用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概况1.1.项目背景依据卫生部发布的《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规定:“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上海市医疗机构约600家,在对使用后医用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情况调查中,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发现目前部分医疗机构的管理措施不尽完善,同时,各医疗机构处理的方法不尽相同,多数出售给个人作为废物回收利用。回收利用模式、最终处置及用途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出现监管失控的重大卫生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风险。为了响应市政府号召,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在应急接管收运、处置任务后,拟在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新建一个集中回收利用基地,同时配套收集、运输系统,将全市医疗机构的使用后医用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统一回收处置,以达到安全、可靠地综合利用该部分可资源化的废弃物的目的。1.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嘉定工业园区北区嘉朱公路2491号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内。项目基地东侧为嘉朱公路,南侧嘉定保温材料厂,西侧为农田,北侧为雨化路。基地距西侧的嘉浏高速公路约100米。1.3.项目投资及处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7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占总投资的3.9%。根据调研情况推测,上海市现有纳入医废系统的600多家医院产生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约20t/d,因此本项目的处置规模为:一次性输液瓶(袋)20t/d。医用废容器按照材质不同,大体可分为玻璃废容器和塑料废容器两类,分别如下:Ø医用玻璃废容器10t/d——破碎毁形后成为碎玻璃,外运至玻璃加工厂。Ø医用塑料废容器10t/d——去除标签纸、橡胶头,瓶体破碎造粒,再生粒子作为医疗废物包装袋、周转箱或汽车工业零配件。1.4.总平面布置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厂区分为一期、二期工程。一期危险废物填埋工程已建设并正常运行,位于厂区东北部;二期医疗废物焚烧工程位于厂区东南部,正在改建。本项目不新建厂房,主体工程均位于厂区西北侧原有空置生产厂房内。本项目总体布局较简单,2条破碎清洗线(PE/PP及PVC)、1条造粒线位于车间西北部,玻璃废容器处置设施位于车间东北部,原料暂存间、产品暂存间位于车间南部。1.5.主要原辅材料根据调研情况推测,上海市现有600多家医院产生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其中玻璃废容器约为10t/d,塑料废容器(PP/PE及PVC)约10t/d。1.6.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项目建成后,破碎清洗线8小时日班制,挤出线实行二班制,全年运行330天。企业组织管理机构沿用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的现有的配置,仅新增配置管理及生产人员共计11人(不含收集运输人员)。本项目利用一期工程原有的办公生活设施。1.7.公用设施(1)用电根据本项目工艺对供电电源的要求,用电负荷为三级。本工程设备装机容量750KW,计算容量约为650kW。由一期工程已建成的变配电间供给。(2)给水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由嘉朱公路的市政给水管道接入。根据用水量,生产、生活用水总管管径DN50mm,消防用水需接入DN100mm消防管道。本项目自来水用水为91.1m3/d,即3.01万m3/a,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等。(3)排水本项目废水来源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清洗物料产生的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及厂区生活污水。室外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室外管道收集后,排入一期工程雨水管网。生产废水与车间冲洗水进入厂区内的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一期工程污水管网。本项目污水排入一期工程已建的污水管网系统后,一起排入嘉朱公路市政污水管网。2.现有工程回顾分析2.1.现有工程概况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地处上海嘉定工业园区北区嘉朱公路2491号,是上海市社会公益性环保基础设施的重要基地之一,依照综合利用、焚烧处置、安全填埋“三位一体”的先进模式建设,从2001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建有一期2.5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场,在建二期2万吨/年医疗废物焚烧设施(两条生产线)和二期医疗废物第三条焚烧生产线。2.2.现有工程处置规模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总占地面积约112100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占地约38700平方米,二期工程占地约30000平方米,现有员工约60人。一期工程填埋库区位于厂区东北部,二期工程医疗废物焚烧设施位于厂区东南部。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现有工程处置规模见表1。表1现有工程处置规模名称处置规模工程内容备注一期危险废物填埋工程处置能力2.5万t/a库区占地10800m2,3个64m×50m×11.35m钢筋混凝土填埋库。已建一期工程一期危废填埋扩容工程处置能力2.5万t/a库区占地9333m2,设计填埋库容14万m3(地下6.5万m3、地上7.5万m3);服务年限5.6a,地上2.6a、地下3.0a。已封场原有两条焚烧生产线焚烧能力2×25t/d正在改造二期工程第三条焚烧生产线焚烧能力72t/d(2万t/a)包括进料装置、炉体、烟气净化装置、控制系统、报警系统、应急处理防爆系统、在线监测等。第三条焚烧线运营后,现有两条改造焚烧线作为停炉检修期(每年60天)内的备用线。在建2.3.污染物排放达标分析固废中心一期危险废物填埋工程为已建工程,二期工程处在建设状态。2.3.1.一期工程污染物排放达标分析1)废气污染源排放分析一期危险废物填埋工程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甲烷、扬尘、臭气等,根据2008.1.13~1.14、2008.8.27~8.29期间对厂区边界的监测数据:~0.180mg/m3,氨~0.05mg/m3,硫化氢未检出(检出限0.002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2)废水污染源排放分析一期工程渗滤液、车辆地面冲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总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总管。3)噪声污染源排放分析根据2008年8月28~29日对厂界四周边界的噪声监测数据,昼间噪声值为50.9~55.1dB(A),夜间噪声值为43.8~46.7dB(A),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一期工程废水处理站污泥经浓缩、稳定化固化处理后送填埋场填埋。一期工程生活办公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3.2.二期工程污染物排放达标分析1)废气污染源排放分析在建的二期工程的废气污染源中各污染因子的排放参数均可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要求。2)废水污染源排放分析废水经过消毒沉淀、混凝沉淀、生化处理等处理方法后,废水处置装置排放口、企业总排口的污染物浓度分别可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第一类污染物B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医疗废物焚烧炉排水在装置出口Pb、As达到《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19218-2003)三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在建工程各危险废物的处理装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属危险废物,送入本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焚烧炉焚烧或填埋场填埋,不需外送处置。生活办公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4)噪声污染源分析在建工程的主要噪声源提升机、各类电机、引风机、出渣机、各类风机和泵等,各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企业厂界噪声仍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2.4.现有工程存在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2.4.1.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1)根据《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焚烧炉设施外应设置800米的防护控制距离,但目前该范围内仍有部分居民。2)从工程项目地块地下水监测数据(2008年)表明,各污染因子除氨氮和亚硝酸盐超标外,其余均可达到相应标准。建设方每年对地块内的地下水进行监测,从历年监测数据看,部分因子砷、铅、氨氮、硫酸盐、铁单次监测出现超标现象。2.4.2.“以新带老”措施1)根据《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本项目边界外应设置800米的防护控制距离,应积极督促工业区管委会抓紧实施区域规划,逐步对该范围内现有居民予以搬迁。工业区管委会及规划等相关部门应对该范围内新建项目性质予以严格控制,不得设置住宅、医院、学校,以及食品、饮料、药品等生产性项目,确保项目厂址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2)地下水监测数据表明,地下水部分因子出现超标现象,由于目前监测数据有限,分析其原因,一是有可能为填埋场渗滤液污染地下水所致,另由于建设前后,委托不同监测单位进行采样和分析监测,不同实验室由于采样和监测方法不同,可能产生系统误差。今后应加强跟踪监测,在委托监测时应委托经国家论证并有相应资质监测单位,同时要求监测单位严格按国家规定的采样和分析方法进行监测,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跟踪监测应委托同一单位,避免由于不同监测单位监测误差带来的数据不可比性。3)加强管理,加强对地下水的跟踪监测。建立防止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应急措施,如发现衬底破裂,应对地下水进行抽吸,并通过开孔灌注粘合剂办法,进行裂缝密封或以硅碳溶液来修补填埋场垫层的破损部位,解决垫层不严的渗漏污染问题。3.工程分析3.1.项目生产工艺及排污流程分析3.1.1.玻璃废容器处理工艺在厂房内设置玻璃轧辊破碎设备,设备主要部件为轧辊与料斗两部分。废玻璃容器由料斗进入破碎设备,设备内的齿轮状轧辊具有强大的咬合破碎能力,通过电机驱动带动轧辊转动,将玻璃容器机械破碎。3.1.2.塑料废容器处理工艺医用塑料废容器可按照材质分为PP/PE废容器与PVC废容器,主要是经过前分选、脱标消毒、中间分选、破碎清洗、比重分离、脱水干燥、造粒工艺环节,制成塑料粒子,外售给相关塑料制品生产厂家,加工成医疗废物包装袋、周转箱或汽车工业零配件。3.2.水平衡分析1)用水量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车间地面冲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生活用水等,用水量合计约91.1m3/d。2)排水量项目排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根据物料衡算结果,生产废水量约80.4m3/d,其他废水按用水量的90%计,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93.7m3/d。清洗废水玻璃废容器、塑料废容器内均残留废液,废容器经破碎后,残液流入废水处理池;破碎后的碎玻璃及塑料表面仍留有残液,因此需用大量自来水进行冲洗;该类水的水量合计约80m3/d。清洗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输液时残留的液体、脱标剂及商标、碎塑料等悬浮物。W2消毒废水塑料废容器开袋前在通入臭氧的消毒池进行消毒,消毒池内水量为2m3,消毒池内水5天更换一次,消毒废水平均排放量约0.4m3/d。W3车间地面冲洗废水、W4车辆冲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每天进行冲洗,根据水平衡分析,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量约3.9m3/d;运输车辆及转运箱也每天进行冲洗,车辆冲洗废水量约0.9m3/d;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W5不可预计废水本项目不可预计废水量约7.5m3/d,此类废水的污染物浓度按以上废水的平均浓度计。W6生活污水本项目的生活设施均使用一期工程的设施,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0m3/d,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cr、BOD5、NH3-N、SS等。项目建成后废水产生量为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