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长宁区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主管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目录一、部门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三、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四、名词解释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六、部门预算表1.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2.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收入预算总表3.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支出预算总表4.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5.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6.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7.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表8.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3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部门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建设、交通(国防交通)、市政、水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建设、交通和管理工作领域内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本区城市建设、交通和管理重大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协调区城市建设、交通和管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区域城市建设、交通和管理工作的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防汛抗台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三、根据区政府授权,提出年度城市建设、交通和管理的资金计划,加强对城市建设和交通工作的资金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四、组织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城市交通、水务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项目技术储备;组织项目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及审批、审查。五、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本区交通枢纽、站点、公共停车场(库)设施建设;负责做好对区内市级重大工程实施中的配合工作。六、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区市政基础设施、城市交通、水务管理中的专业执法职能;负责本区市政基4础设施、城市交通、水务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本区建筑业(含装修装饰业)、建材业的行政管理和建设过程的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建材市场各方行为;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七、配合做好公共交通线网调整、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做好受委托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有关管理职能。负责本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八、受区政府委托,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过程的日常管理。履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的行业监管职能。九、负责本区防汛抗台的日常工作。十、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一、组织协调本区市政工程、综合管线突发性事故处理;综合协调推进经济楼宇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各类重大矛盾的处理。十二、负责本系统党建、宣传、工会和共青团工作。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5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部门机构设置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本部2、上海市长宁区交通管理中心3、上海市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4、上海市长宁区建筑业管理中心5、上海市长宁区河道管理所6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部门预算是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本部以及下属4家事业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4家。一、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使用上年结转。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183,773.65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83,773.65万元。二、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9,762.43万元,上年结转3911.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774.98万元、农林水支出8,85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25万元、使用上年结转3911.22万元。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0,000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7出110,000万元。三、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762.4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43,367.03万元,主要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当年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62.1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73.59万元,增长39.03%。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0.8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3.54万元,下降52.99%。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减少。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69.4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4.82万元,下降1.76%。主要是根据市标准按实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8.4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4.11万元,下降15.25%。主要是根据市标准按实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在职8人员职业年金缴费。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8.0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72万元,下降4.05%。主要是就业补助对象人数减少。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2.2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9.42万元,增长28.71%。主要是根据市标准按实安排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12.7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3.94万元,增长14.11%。主要是根据市标准按实安排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71.9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87.98万元,增长23.98%。主要是年初预排主管部门用于统筹分配尚未下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7,789.3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9,563.23万元,增长217.07%。主要是科目调整因素,原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中项目支出调整至上述科目核算。1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18年预算数为818.0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41.11万元,下降4.78%。主要是人员减少。9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5.6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44.58万元,下降18.56%。主要是人员减少。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855.2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579.44万元,增长21.71%。主要是按计划实施对外环西河等泵站改造、野奴泾等河道生态景观整治,当年经费安排较上年增加。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7.4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6.86万元,增长5.25%。主要是根据市标准按实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8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62万元,增长0.52%。主要是根据市标准按实安排行政单位在职人员购房补贴。四、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3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8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10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五、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33万元,包括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部门以及下属4家与区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区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0.33万元,主要安排专业会议、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主要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7年预算持平。六、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支出规模变化情况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预算当年支出110,0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10,000万11元,主要是古北路等土地基金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支出具体使用情况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0,0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1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古北路等土地基金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名词解释一、收入科目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5、上年结转:指上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上级专款资金。二、支出科目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区建交委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区建交委开支的离退休支出。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