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22019-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评价办法2011-07-26发布2011-07-26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目次1总则.....................................................................12术语与定义...............................................................13职责.....................................................................14管理内容与方法...........................................................25附则.....................................................................5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评价办法1总则1.1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管理体系,形成制度持续改进机制,规范制度评价工作的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特制订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总部及各分、省公司的制度评价工作,其他子公司可参照制定评价办法。2术语和定义2.1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或业务管理需要起草并发布的业务处理规范性文件。范围包括除技术标准、岗位标准、作业标准以外的“规定”、“办法”、“细则”、“规则”、“标准”等,管理标准属于管理制度的范畴。2.2单项制度评价:是指对单项制度开展的评价活动。2.3制度体系评价:是指针对特定业务领域,基于单项制度评价结果,对所有单项制度构成的整体进行的评价活动。2.4有效制度:是指已经取得公司统一制度编号的管理制度。2.5适用于某部门的制度:特指公司制度评价工作中,公司战略部、分省公司制度管理部门通过管理制度评价责任表(附录C)明确评价主体为某部门的制度。2.6公司总部制度:是指由制度管理部门统一编号、以公司名义发布的制度。2.7分、省公司制度:是指由制度管理部门统一编号、以分省公司名义发布的制度。3职责3.1公司战略部是制度评价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3.1.1负责组织公司单项制度评价工作。3.1.2负责组织公司制度体系评价工作。3.1.3负责监督公司总部制度评价结果应用。3.2公司总部职能部门是制度评价工作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3.2.1配合公司单项制度评价工作,负责对适用于本部门的制度进行评价。3.2.2配合公司制度体系评价工作。3.2.3负责落实本部门制度评价结果应用。3.3分、省公司制度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制度评价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职责如下:23.3.1协助组织实施公司单项制度评价工作。3.3.2协助组织实施公司制度体系评价工作。3.3.3负责监督本单位制度评价结果应用。3.4分、省公司职能部门是本单位制度评价工作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3.4.1配合公司单项制度评价工作,负责对适用于本部门的制度进行评价。3.4.2配合公司制度体系评价工作。3.4.3负责落实本部门制度评价结果应用。3.5地区局、厂制度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制度评价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职责如下:3.5.1协助组织实施公司单项制度评价工作。3.5.2协助组织实施公司制度体系评价工作。3.6地区局、厂其他有关部门是制度评价工作参与部门,负责对适用于本部门的制度进行评价。县区局参与并对适用于本层级的制度进行评价。4管理内容与方法4.1评价原则4.1.1坚持严格遵循评价标准的原则。4.1.2坚持以事实和客观证据为判定依据的原则。4.1.3坚持公正与公开的原则。4.1.4坚持以持续改进为目标的原则。4.2评价维度及标准4.2.1单项制度评价的维度包括协同性、可操作性、管理实效性、合法合规性与规范性。4.2.1.1协同性维度评价同级制度间是否存在不一致或流程不衔接情况,是否有效承接上级制度以及是否冗余。4.2.1.2可操作性维度评价制度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按照5W1H要求编制,必要的流程图以及关键表单是否齐备。4.2.1.3管理实效性维度评价制度是否体现公司战略导向和管理先进性,是否全面管控业务风险,是否体现了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制衡原则,是否体现了责任追究的要求,是否实现闭环管理以及是否得到有效执行。34.2.1.4合法合规性维度评价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公司外部规章制度要求。4.2.1.5规范性维度评价制度是否符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管理规定》中对制度、流程图编制的体例规范要求。4.2.2单项制度评价标准参见《管理制度评价表》(以下简称:制度评价表)(附录A),分为A、B、C三个等级。评价结果高于或等于90分的制度为A级制度,低于90分但高于或等于80分的制度为B级制度,低于80分的制度为C级制度。4.2.3制度体系评价的维度包括系统性、一体化程度和制度综合质量。4.2.3.1系统性维度评价是否建立完整、分层次的制度体系框架,以及现有制度是否实现对全部业务、全部管理层级的支持。4.2.3.2一体化程度维度评价现有制度符合制度体系框架要求的程度。4.2.3.3制度综合质量维度评价各单项制度的平均水平。4.2.4制度体系评价标准参见《管理制度体系评价表》(以下简称:制度体系评价表)(附录B),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评价结果高于或等于90分,评级为AAAA;低于90分但高于或等于80,评级为AAA;低于80分但高于或等于70分,评级为AA;低于70分,评级为A。4.3单项制度评价程序4.3.1公司战略部每年组织开展公司系统单项制度评价工作,评价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及分、省公司制定的全部有效制度。4.3.2单项制度评价主体为制度适用的公司总部、分省公司、地区局/厂相关部门,各层级相关部门选择合适人员(不限于1名)进行评价工作。评价程序如下:4.3.2.1公司战略部每年10月启动公司系统单项制度评价工作。4.3.2.2公司战略部将对公司总部有效制度的评价工作分解到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分、省公司(见制度评价责任表,附录C),同时组织公司总部部门应用制度评价表(附录A)开展评价工作。4.3.2.3分、省公司制度管理部门进一步将4.3.2.2确定的评价工作,与对本单位制度的评价工作汇总,分解到本部各部门以及各地市局/厂(见制度评价责任表,附录C),同时组织本部部门应用制度评价表(附录A)开展评价工作。44.3.2.4地市局/厂制度管理部门进一步将4.3.2.3确定的评价工作分解到本单位各部门、县区局,组织各部门、县区局应用制度评价表(附录A)开展评价工作,完成本单位制度评价结果汇总表(附录D,不进行统计处理,每份制度评价表对应一条评价结果,下同)并上报给分、省公司制度管理部门。4.3.2.5分、省公司制度管理部门负责完成本单位(各本部部门及地市局/厂)制度评价结果汇总表(附录D),并将本单位针对公司总部制度的评价结果汇总表报送给公司战略部。4.3.2.6分、省公司制度管理部门负责完成本单位制度评价结果的统计和反馈。4.3.2.7公司战略部负责完成公司系统针对公司总部制度的评价结果汇总表,并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和反馈。4.3.3单项制度评价结果的统计与反馈:4.3.3.1分、省公司制度管理部门根据评价权重表计算本单位各单项制度评价结果(见制度评价得分表,附录E),连同制度评价结果汇总表于11月25日前分别反馈至对应部门,同时报公司战略部备案。4.3.3.2公司战略部根据评价权重表计算公司总部各单项制度评价结果(见制度评价得分表,附录E),连同制度评价结果汇总表于12月5日前分别反馈至对应部门。4.3.3.3同一层级评价主体的多个评价结果取平均值。4.3.3.4单项制度评价权重表如下:网网/省网/省/地省省/地地公司总部1.00.20.2---分省公司-0.80.31.00.2-地区局/厂--0.5-0.81.04.4制度体系评价程序4.4.1公司战略部于每年2月份制定年度制度体系评价计划,并根据审批后的评价计划开展评价工作。4.4.2公司战略部牵头组建制度体系评价工作组,成员包括:(1)公司总部、分省公司制度管理人员;(2)特定业务领域各管理层级人员;(3)特定业务领域适用范围评价主体5公司总部主要相关部门人员;(4)特定业务领域制度执行人员;(5)可扩大选择第三方机构。4.4.3制度体系评价工作组根据制度评价表、制度体系评价表进行制度体系评价并编制制度体系评价报告。4.5评价结果应用4.5.1单项制度评价结果为A级或B级,且存在扣分项时,制度起草部门应分析原因,适时开展制度修编。4.5.2单项制度评价结果为C级,制度起草部门应立即进行修编或废止,修编后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发布。4.5.3制度体系评价结果为A或AA的,该业务领域公司总部牵头部门应于三个月内提交相应改进方案。5附则5.1本办法由南方电网公司战略策划部负责解释。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录A:管理制度评价表附录B:管理制度体系评价表附录C:管理制度评价责任表附录D:制度评价结果汇总表附录E:制度评价得分表附录F:制度体系评价报告附录G:单项制度评价流程图6附录A:管理制度评价表(Q/CSG222019-2011/B1)评价维度评价细分维度评价结果小项得分选择得分评价说明协同性(25%)制度相容性本制度与同级其他制度不存在管理要求上的冲突;具备清晰的业务接口,所规范的业务流程可无缝运转13~15本制度与同级其他制度在管理要求上存在一定冲突10~12本制度与同级其他制度在管理要求上存在明显冲突;或不具备清晰的业务接口,所规范的业务流程存在工作环节上的缺失≤9制度承接性本制度完全符合上级单位相关制度的管理要求7~10本制度不符合上级单位相关制度的管理要求≤6制度冗余本制度废止对本单位业务开展有实质性影响0本制度废止对本单位业务开展无实质性影响-25可操作性(30%)内容清晰性本制度中职责分工、管理内容与方法清晰明了;且对关键业务节点完成时限、质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17~20本制度中职责分工、管理内容与方法部分模糊;或仅对关键业务节点完成时限、质量要求等进行了规定13~16本制度中职责分工、管理内容与方法明显不清晰;或未对关键业务节点完成时限、质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9~12附录完备性附有制度执行所必要的流程图和重要表单模板7~10未附有制度执行所必要的流程图或重要表单模板3~67管理实效性(40%)制度先进性充分体现公司战略导向、核心价值观以及本业务领域所推广的先进管理理念与方法13~15基本体现公司战略导向、核心价值观,基本满足本业务领域管理现状要求10~12未体现公司战略导向、核心价值观或落后于本业务领域的管理现状要求≤9内控完备性本制度管理内容与方法严谨,能够较好实现业务风险防范,体现了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制衡原则,体现了责任追究的要求9~10本制度业务流程的设计存在一定缺陷,仅能部分防范业务风险;但体现了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制衡原则,体现了责任追究的要求7~8本制度的管理内容与方法存在严重缺陷,难以实现业务风险防范;或未体现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制衡原则,未体现了责任追究的要求5~6闭环管理从业务流程的计划、实施、依从性控制、效果评价与反馈四个方面完整实现PDCA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5未实现PDCA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要求3制度执行本制度所规定的管理要求得到准确完整的执行,对提升管理水平与经营绩效起到积极的作用9~10本制度所规定的管理要求未得到准确完整执行,对提升管理水平与经营绩效有着一定的作用7~8本制度所规定的管理要求难以执行,对提升管理水平与经营绩效作用甚微≤6合法合规性/本制度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0本制度不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5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