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伯中学“华通杯”首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方案一、活动目的通过发现、宣扬身边学生、家长、教职工及关心支持教育的社会人士的感人事迹,在校园中弘扬正气,颂扬真情、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师生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学会爱国、爱校、爱家、爱自己、爱他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健康向上、充满活力、文明有爱的校园文化和精神家园,更好地推动和谐校园发展迈向新的台阶。二、活动主题感动的力量,你我的榜样三、活动时间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27日四、评选对象在校学生、教职工或对校园发展具有影响力的学生家长,个人或团体不限。五、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评选活动的统一策划、宣传指导、组织协调、评选表彰等工作。评委会下设三个评选小组和一个统筹组,三个评选小组分别负责教辅后勤、师生、家长等感动人物的评选以及所评选人物的事迹、视频、音像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并将该资料按照时限上报统筹组。统筹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策划、宣传、资料的整理等。四个工作组可根据自身需要,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召集会议,开展工作。相关人员要报学校评选委员会备案。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长室。主任:翟立成副主任:刘永福(兼)教辅、后勤组主任:雷明祥(办公室设在书记室)成员:武斌雷印军李图军李来美王硕林庆富师生组主任:朱国勇宋斌(办公室设在副校长室)成员:朱国华张红利李英朱涛杨吉涛李现柱家长组主任:张立华朱伟(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成员:孙忠峰陆燕李英(兼)朱涛(兼)杨吉涛(兼)统筹:王德玉刘永福(办公室设在教研室)成员:张建滑道宏徐玉全蒋波刘兵六、参评条件(一)评选总方向所推荐的人或事发生在2013年,能给师生、家长带来感动和心灵冲击,能推动学校进步和发展;或是个人在学习、生活、家庭、社会等其它方面的表现特别突出、感人,对学生、教职工、家长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二)具体要求1.学生①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品质,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能成为学生励志学习的榜样;②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在各项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③面临各种困难,始终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勇敢面对来自生活和其它各方面的压力和挑战;④关心他人、关爱集体,热心集体、公益、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师生广泛赞誉;⑤在学习、生活中做出其它令人感动的事迹。2.教职工①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中,以渊博的知识、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带动学生,成为师生修身立德的榜样;②具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并在实际工作当中取得优异成绩,赢得广泛好评;③立足本职岗位,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④关心、爱护学生,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帮助学生取得进步;⑤在工作、生活中做出其它令人感动的事迹。3.与学校发展有关的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人,热爱孙伯中学。勤于工作,诚实守信,为家庭、校园、社会做出较大贡献并在师生及家长中具有重大影响,是全校师生人格建树的榜样;②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在我校以及学生家长中具有重大影响,是全校师生及家长们志存高远的榜样;③在工作及日常生活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对全校师生及家长具有较强示范性;④在其它方面做出令我校师生及家长感动的事迹。七、评选方法(一)提名方式1.自我推荐:自己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后交评委会相应评选小组办公室。2.他人推荐:所有享有参评权的学生、学生家长及教职工均享有提名权,提名人为提名对象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交评委会相应评选小组办公室。3.部门推荐:校内任何部门(包括年级组等)均可提名推荐,为提名对象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交评委会相应评选小组办公室。其中,提名对象为学生的,可采取个人自荐、班主任推荐、科任教师推荐、同学推荐的方式,推荐表由班主任递交给师生评选小组评委会办公室;提名对象为学生家长的,可采取个人自荐、学生推荐、教职工推荐、部门推荐的方式,推荐表由提名人递交给家长评选小组评委会办公室;提名对象为教职工的,可采取个人自荐、家长推荐、教职工推荐、学生推荐、部门推荐的方式,推荐表由提名人递交给师生评选小组评委会办公室。(二)提名时间及地点提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将推荐表(见附件)交给“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委会相应评选小组。(三)评选程序1.宣传动员(2013年12月13日~12月15日)。通过启动仪式、升旗仪式、班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全校师生了解此项活动,关注并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候选人;2.报名推荐。填写候选人推荐表,2013年12月18日前交相应评选小组评委会办公室;3.初步遴选。2013年12月18日~12月20日各工作小组评委会核实被提名人物事迹,并初步遴选出考察对象;4.公众初选。2013年12月21日~12月24日,通过校园网、展板、家访等公开征求师生、家长意见,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选出教师、学生、家长得票最高者;5.评委会评议。2013年12月25日公众评选结果交由评委会评议。6.公示结果。确定评定结果,2013年12月26日~12月27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对评选过程存在异议或发现参评者的事迹有不真实的情况,可以向评委会举报。7.表彰奖励。2013年12月28日,学校将组织专门的颁奖典礼,颁发“感动校园年度人物”奖杯。八、奖励方法1.设“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奖十名,颁发奖杯;2.在校园网开辟“感动校园十大人物”专题栏目,进行广泛宣传;3.获奖人物的先进事迹编成专门文集,记入校史;4.教职工学生当选为“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的,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评优重要依据。九、活动要求1.所有参加评比的人物和事件必须真实,不得夸大与虚假,同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求,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2.内容可以涉及工作、生活、亲情、友情等身边所有让人感动的人或事,可以是校内和校外发生的人或事,但要求围绕发生在自己身边,并与孙伯中学有关的人物和事件来展开。孙伯中学“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委员会2013年12月12日孙伯中学“××杯”首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推荐(自荐)表姓名部门推荐理由推(自)荐人:年月日审核小组意见审核小组签名:年月日评委会意见评委会小组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