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事业单位的概述第二节事业单位会计基本理论第三节事业单位会计法规体系第四节事业单位会计的组织(自学)第一章总论第一节事业单位概述一、事业单位的概念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第二条规定。从事(1)教育(2)科研(3)文化(4)卫生(5)体育(6)新闻出版(7)广播电视(8)社会福利(9)救助减灾(10)统计调查(11)技术推广与实验(12)公用设施管理(13)物资仓储(14)监测(15)勘探与勘察(16)测绘(17)检验检测与鉴定(18)法律服务(19)资源管理事务(20)质量技术监督事务(21)经济监督事务(22)知识产权事务(23)公证与认证(24)信息与咨询(25)人才交流(26)就业服务(27)机关后勤服务(28)其他事业单位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在我国无处不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共涉及28个行业。归为三类: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政策研究机构、数据统计机构等。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出版发行机构、工程勘探设计机构等二、事业单位与企业、行政单位的区别1.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1)事业单位一般不提供物质产品,有的单位虽然提供物质产品,但它是作为知识、信息、技术的载体来提供的。2)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虽然实行有偿服务,但往往并非足额补偿,社会效益是衡量其业绩的基本标准。3)出资者不要求回报,不准备收回资财,不具有明确的经济权益。2.事业单位不同于行政单位1)事业单位虽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却是实行有偿服务,有的还可以做到收支相抵;而行政单位的服务则是无偿的,不能搞创收,从根本上看行政单位是依靠国家财政预算资金来进行活动的。2)事业单位虽然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但部分业务却有一定的经营性,并要实行经济核算。这些单位可以通过扩大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增收节支,争取改善自身的运营条件。行政单位不允许有经营性业务活动,它运用国家预算资金完成其工作职责。2.事业单位不同于行政单位3)事业单位虽然不提供物质产品,但这些单位大都进行着创造价值的智力劳动,向社会提供精神产品和劳务,它具有一定的生产性,但不属于竞争性生产经营活动。行政单位没有这些特点。三事业单位的特点1)公益性—是由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以社会公益为目的,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2)政府性----政府或其代理机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3)服务性----主要分布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领域,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4)资金来源的多样性----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第二节事业单位会计的基本理论一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事业单位会计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为对象,记录、反应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二事业单位会计特点:1、业务核算以收支余超为主。由事业单位的目的决定的。2、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多层次。涉及领域广泛,组织机构庞大,有三级单位,其之间业务联系紧密。3、资金来源多渠道。企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市场,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途径比较多,主要是财政部门,但同时可以有自己创收的收入。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渠道多。从财政取得—财政补助收入;从上级取得—上级补助收入;从业务活动取得—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从附属单位缴款中取得—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从其他渠道取得—其他收入。4、两种会计基础并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5、事业单位支出的途径比较多。企业的支出主要是商品销售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还有一些其他业务支出等事业单位支出主要有:用于开展业务活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用于上缴上级—上缴上级支出;用于对下级单位的补助—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用于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支出。6、要求专项核算。事业单位存在限定性资源,需要设置专门账户进行核算。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双目标:兼顾财务管理需求的同时体现财政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其基本内容包括:1向谁提供信息----信息使用者或服务对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单位或上级、债权人、本身及其他利益相关者)2提供什么信息----信息内容和质量要求(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受托责任履行等)3如何提供信息----何种方式传递给使用者(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四事业单位会计假设及记账基础(一)会计假设1会计主体-----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特定单位,是各级各类事业单位。2持续运营-----会计主体能够存续多久?3会计分期-----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4货币计量-----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且假定币值稳定不变。(二)记账基础1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支出的一种方法。2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作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一种方法。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经济业务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收入费用收入费用1以银行存款预付下半年报刊费200元2支付本月水电费600元3收到上月应收账款1000元4取得服务收入5000元,存入银行5银行存款支付上月欠款350元6预提本月办公楼大修费900元结余五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务会议修订通过,2013年1月1日实施。1.可靠性(客观性)第12条2.全面性第13条3.及时性第14条4.可比性第15条5.相关性第16条6.可理解性(明晰性)第17条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1资产: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2负债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按照流动性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3净资产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4收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5支出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损耗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会计等式----要素之间的关系1、资产=负债+净资产2、资产+支出或者费用=负债+净资产+收入会计等式反映了要素之间的基本数量关系,是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会计等式、会计要素、会计报表之间的关系反映业务成果反映财务状况收入引起资产增加、负债减少,最终引起净资产的变动第三节事业单位会计法规体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层次最高的法律总规范。1999年修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共七章52条。包括:总则、公司与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法律责任及附则。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概念基础和框架,是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发点也是行业会计制度制定的依据和基础。在事业单位会计法规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务会修订通过,2013年1月1日实施。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结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包括六部分,共九章四十九条。一是会计核算目标第4条二是会计假设第2,6,7,8条三是会计基础第9条四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12---17条五是会计要素的分类及确认、计量原则第18---38条六是财务会计报告第39---46条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十大变化1)扩大了准则的统驭范围(第3条)旧准则仅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准则将统驭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首次确立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第4条)新准则首次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和会计信息使用者。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3)重新界定了会计基础(第9条)新准则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如: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4)首次建立了“费用”要素(第10条)考虑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些采用权责发生制,有些采用收付实现制,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非纯粹的收付实现制,为增强准则统驭性,新准则将旧准则中的“支出”要素修改为“支出或费用”要素。【事业单位会计5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费用】5)首次提出了六个质量要求(第12条-第17条)新准则针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强化了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在对原可靠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原则要求进行重新表述和排序的基础上,增加了“全面性”要求,强调“将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6)新增了“在建工程”资产类别(第21条)新准则在非流动资产项目构成中新增加了“在建工程”。这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全面性要求,为各会计制度将基建项目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原来:基建数据长期游离于会计大账】7)统一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一般原则(第22条)适应统驭范围扩大的新定位,也考虑各会计制度的具体情况,新准则不再对各会计要素所包括的具体项目的确认计量原则(交由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规定,而是统一规定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新准则规定,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8)首次引入了折旧和摊销要求(第23条)新准则规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从而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真实反映资产的消耗水平提出了统一要求,有利于为加强资产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行公共产品或服务成本核算提供信息支持。统一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1)取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管是否经营,支付的价款均计入支出,同时确认资产和相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2)资产使用中计提折旧或摊销,冲减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价值以及相应的基金;提高了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客观反映资产价价值和资产规模,以及资产使用程度】新准则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仅减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并未与成本费用直接联系,属于虚提折旧和摊销,未能体现价值转移的性质。(客观评价)9)调整了净资产项目的构成(第五章)新准则适应统驭范围扩大的新定位,对各会计制度净资产构成中的共性项目作了规定,其中:1、适应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项目,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定义;2、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相协调,将原“固定基金”修改为“非流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