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业务规则©2012PrimeServices,CITICSecuritiesCo.,LtdPage2目录转融通业务规则介绍转融通带来的业务机会转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Page3转融通业务模式概览融资融券出借人证券公司有交易单元•基金•保险•券商自营•集合资产理财计划•信托•社保•企业年金无交易单元•其它法人机构•境内合伙企业•非法人创投证券金融公司出借归还转融通证券公司机构客户零售客户Page4转融通业务规则特点概述集中模式证金公司负责组织转融通业务活动,出借人将其证券出借给证金公司,证券公司向证金公司借入资金和证券分段处理转融通业务和客户融资融券业务分段处理平台分开证券出借人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实现向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券公司通过转融通业务平台实现向证金公司转融资/券,融资融券客户继续通过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实现资金与证券的借入分层风控证金公司通过转融通业务保证金制度对证券公司实施业务总量的风险控制,证券公司负责对融资融券客户的风险控制Page5转融通业务参与主体•出借人–业务试点期间,出借人仅限于机构投资者–最近三年内没有与证券交易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了解出借业务规则,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转融通借入人–具有转融通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已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证券金融公司–处于转融通业务的中间环节,一方面向出借人借入证券,另一方面向证券公司融出资金和证券Page6证券公司为出借人提供代理出借业务•审慎评估客户对证券出借交易的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并进行风险教育•根据出借人细则规定,审核客户参与证券出借交易的资质•签订出借委托代理协议审核出借人资格•根据客户委托代为申报证券出借指令,并在申报前进行相关的前端检查和控制•客户已申报出借的证券,在其撤销申报指令前限制其卖出或者另作他用•协助客户和证金公司办理归还、展期、通知、查询等相关事宜•为客户提供清算、交收、核对服务代理申报出借对没有交易单元的出借人,可委托其开户券商代理出借证券Page7转融通标的证券、期限和费率•转融通标的证券–出借标的证券与交易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范围一致–转融通标的证券由证金公司在出借标的证券范围内确定•转融通交易期限–转融资交易为固定期限,分为7天、14天、28天共3个档次–出借交易和转融券交易为固定期限,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共5个档次–交易期限自成交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归还日为到期日的下一日。归还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展期:同期限展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展期产生的新合约按展期日(即原转融通交易归还日)的费率收取费用。按规则,3天(因转融通需在归还日之前3个交易日提出)及182天无法展期•转融通交易费率–业务试点初期,转融通实行定价交易,即所有标的券费率一样,但每个交易日费率可能不一样。费率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公布Page8转融通的申报指令•接受申报指令的时间调整–转融资9:30至11:30、13:00至15:00–上海转融券9:30至11:30、13:00至15:00,深圳转融券9:15至11:30、13:00至15:00•申报指令当日有效–转融资申报指令在15:00前可撤销–转融券申报指令在14:30前可撤销–出借申报:上交所: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申报当日有效,14:30前可以撤销深交所: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申报当日有效,申报时间内可以撤销Page9转融通的成交规则•接受申报指令的时间调整–非约定成交(转融通与出借规则相似,均为“供需不匹配时,按比例成交”。此处省略转融通成交规则)每一期限档次下每只证券所有出借人出借申报总数量不超过借入人借入申报数量的,按照出借人出借申报指令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与借入人匹配成交。每一期限档次下每只证券所有出借人出借申报总数量大于借入人借入申报数量的,对所有出借人按照比例确定成交数量,分别与借入人匹配成交。按照比例成交后借入人的申报数量仍有未成交部分的,则按照出借人出借申报数量从大到小的次序,申报出借数量相同的按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与借入人匹配成交,直至借入人的申报全部成交。按照比例确定成交数量时,最小成交单位为100股(份)。–约定成交:按照一一对应原则撮合成交Page10出借交易归还的特殊处理情形•归还日标的证券停牌的–归还日相应顺延至该证券的复牌日–顺延未超过30个自然日的,证金公司按原费率和顺延自然日天数向出借人支付借券费用;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证金公司自第31个自然日起不再向出借人支付借券费用–归还日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证金公司与出借人可以协商采取现金方式清偿•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遭遇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收购–归还日在收购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归还日提前至收购公告之日起的第3个交易日•标的证券终止上市–归还日在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归还日提前至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的第3个交易日•证金公司无法归还借入证券、未支付借券费用或者未支付权益补偿的–证金公司与出借人协商债务清偿方式,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或者证金公司未按清偿方案清偿的,出借人有权依法向证金公司追偿Page11转融通业务交易控制申报类型–约定申报:出借人和证券公司双方已约定好的对手方成交申报–非约定申报:未指定对手方的意向申报出借人申报限制–出借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万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份)证券公司转融资申报限制–转融资每笔申报金额应当为100万的整数倍–最大单笔申报金额不超过3亿元–单一证券公司当日各期限档次转融资申报总额不超过5亿元证券公司转融券申报限制–每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的整数倍–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万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份)Page12目录转融通业务规则介绍转融通带来的业务机会转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Page13转融通之后的业务变化出借人客户–客户委托出借客户可以将特定数量的股票委托给中信在一定期限内持续出借,出借的具体操作由中信执行–客户自行出借客户自己在交易端发送证券出借指令转融通之后借入人客户–融资融券业务分为普通融资/融券和约定融券客户申报约定融券时,需同时填写预计归还日期普通融资融券是可以随借随还–客户融券申报成功后,第2日方可融券卖出转融通之后Page14转融通带来的市场变化扩大现有融券券源的品种数量和规模,增加融资融券的市场供给融资融券客户的成本可能降低机构投资者长期持有的证券可以出借,获取额外的出借收益更丰富的交易工具和交易策略得以实现,更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Page15中信证券在转融通业务中的优势我们的优势相比其他证券公司雄厚的资本实力和经纪网络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和客户群体位居市场前列深谙转融通业务规则,先进的转融通技术系统对出借人客户广泛、优质的客户资源,能更好地帮助出借人找到最终的借券人先进的资券管理系统,更能保证及时、准确地将证券归还给出借人对借入人客户凭借公司信誉和市场资源优势,为客户找到可出借的证券,尤其是难借的券客户融券并不直接和转融券期限完全匹配,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交易需求Page16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Page17目录转融通业务规则介绍转融通带来的业务机会转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Page18转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转融通之后•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投资者进行约定融券分为如下步骤:1.发出约定融券借入申请当日约定融券申请(当日可用,数量有限)下一日约定融券申请(下一日可用,数量多)2.约定融入证券数量查询3.约定融券卖出4.买券还券/现券还券5.约定融券归还/约定融券展期Page19转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转融通之后•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发出约定融券借入申请:当日约定融券申请与下一日约定融券申请投资者在交易时间通过网上交易端信用交易功能中的“约定借入业务”,发送“约定股票借入申请”,并选择证券代码、借入天数、开始日期以及借入数量开始日期选择当日(T日),则为当日约定融券申请,客户T日即可实现融券卖出,客户到期归还日为T+6日开始日期选择下一交易日(T+1日),则为下一日约定融券申请,客户于T+1日才能实现融券卖出,客户到期归还日为T+7日Page20转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转融通之后•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约定融入证券数量查询(注:目前“约定”与“专项”在两个不同的菜单下,功能一样,近期将整合在一起)投资者可以在“专项融资融券”功能中进行“专项头寸持仓查询”,确认可以使用的数量客户可以查询到每只可供出借证券T日可直接融券卖出的总数量及各期限的数量(此功能将在近期实现)Page21转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转融通之后•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约定融券卖出投资者通过“专项头寸持仓查询”,确认可以使用的数量后,即可通过“专项融券卖出”功能融券卖出Page22转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转融通之后•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买券还券/现券还券约定期限内,投资者可以进行多次融券与还券交易通过“专项买券还券”或“专项现券还券”功能完成还券交易Page23转融通后客户交易变化转融通之后借入人客户约定融券–约定融券归还/约定融券展期在到期归还日(T+6日/T+7日)15:00之前,投资者在持仓足够归还约定融券负债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约定归还”功能,选择合约进行归还如果投资者无法在到期归还日(T+6日/T+7日)了结约定融券,可以在约定融券合约到期日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与原和约期限相同Page24合作途径•明确可供出借证券名称、数量、期限、费率等相关内容•定期为客户提供可供出借证券出借情况报告•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市场周报签署代理出借协议•签定代理出借协议客户的可供出借证券,每个交易日系统第一时间自动挂单出借•系统内部自动撮合,促进客户可供出借证券达成定向、优先成交先进的交易系统保证优质客户优先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