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我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这一办学目标的内在需求。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动学校创新与创业教育的开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创新创业教育目标1.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所必须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2.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向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转变,从以知识为中心的教育向以能力为本的教育转变,最终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3.通过实施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课程平台和实践平台,培育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创造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教学与实践条件及环境。4.通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型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通过分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快速成长。5.通过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精神与创业技能,使大学生不仅成为求职者,而且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和职业的创造者,促进学校就业工作的开展,为学生毕业后的人生道路奠定扎实的基础。二、创新创业教育组织与领导1.成立湖南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全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科技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研究生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各教学院(部、中心)共同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指导实施,把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各部门共同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2.加强教学单位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教学院(部、中心)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行政、党总支、团总支领导组成,负责本部门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三、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举措1.全面更新教育理念,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要把创新精神的培养贯穿整个教育教学过程,在全校师生中形成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业项目和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为关键的教育新理念。2.完善质量培养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面向学生全体、有明确的培养目标,需要系统的课程学习,以及实践训练和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从教育全过程出发,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规划,做好创新创业教育顶层设计,确保学生创新创业的知识、能力、素质达到预期要求。3.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新机制在学校“卓越计划”校企合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探索校校、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好长三角、珠三角和长株潭校企联合培养基地群,到2020年,力争使我校全部工科专业按照多方协调育人新机制开展人才的联合培养;以2011为抓手,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4.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平台(1)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和《创业基础》课程纳入全校所有专业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成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的开发、讲授与实践指导,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通过创业协会、就业协会和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等学生社团,调动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性。通过举办创业大讲堂等各种形式的讲座,传播新观念、新思想,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和灵感。(2)在专业教育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根据不同专业,开展在专业相关领域、行业进行创新创业的针对性教育。各专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充分发掘本专业创新创业的教学内容,通过讲座或课程形式,启发学生将创新创业活动与所学专业知识结合起来,使各专业学生能够深刻理解专业内涵,并在学科专业基础上开展高层次的创新创业实践。(3)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进行侧重于创新教育或侧重于创业教育。在工科类专业可以强化创新教育,通过各类学科竞赛等途径,培育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以专业创新成果为基础的创业实践。在经管类专业中鼓励学生以创新的理念和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创办企业,并为学生创办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在全校鼓励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5.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全校教师要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充分认识改革教学方法和课程考核方法对提高教学质量的意义与必要性,努力掌握所任课程有关的理论、知识和最新研究成果,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新思路和新手段。在全校广泛推广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模式,以《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两门课程进行试点,推行小班化教学和分级教学模式。要改变单一试卷考试的考核形式,重点考察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试卷考试、课程论文、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考核,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6.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1)建设一批定位准确、受益面广、集群式的大学生综合创新实验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的基础设施通常包括实验楼、实验室、创业基地等硬件设施,它们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必备条件与场所,是孕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动力的温床。依托学科建设,以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为目标,整合校内现有实验资源,建设一批开放性强、包容性强的综合创新实验室,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提供硬件条件支持。(2)构建学生参与科技创新训练的新机制通过导师制、项目制等方式,强化大学生的科技能力培养。在有条件的专业,把学生科技训练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设立相应学分,提供实验室开放环境,指导学生参与创新科技训练。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参与自己或团队的科研工作,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学校遴选资助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通过科技训练,增强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同时创造条件将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目的。(3)创建各类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校院两级要加大对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现有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内涵建设,丰富产、学、研合作项目。各教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基地、实验中心以及校内外产学研实践基地来构建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应探索构建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有效促进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的有效衔接。(4)培育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依托湘潭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园,培育创建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与湘潭市科技局、湘潭市就业服务局以及湘潭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园等部门紧密合作,建立政府推动、学校主动、社会互动的创新创业教育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和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为学生进一步研发提供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为企业创办和运行提供融资服务;通过提供法律、税务、财务及其它的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规避创业风险;通过真实的创业活动,使创业学生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5)充分发挥学科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的作用各教学院(部、中心)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学科竞赛,大力做好国家、省和学校三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工作。学生处、团委和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节活动、创业计划大赛、学生社团活动。通过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在全校形成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7.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改变全体教师对创新创业教育观念,建设一支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人事部门要制定创新创业教育专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创新创业教育的专职老师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达到相应的资质后,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家、创新创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参与专业课、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课程教授和实践指导。要制定做好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和出台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鼓励制度。8.建立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激励政策与制度在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最基本的创新创业教育,对参与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践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适当学分。为解决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时间上的制约,学校将在学分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度,并为学生延长修业年限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鼓励教师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对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9.建立专家指导机制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审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参与建设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评估创新创业项目;协助建立与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资深教师、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家、优秀校友等构成。10.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机制通过学校投入、社会捐助、个人支持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创新创业教育稳步、持续开展提供资金上的保障。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和创业风险基金,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设立单独财务科目,做到财务信息透明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做好监管工作,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