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1学习目的:掌握就业权益的内涵、特点和基本内容掌握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就业权利意识,防范就业陷阱,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目录就业基本权利及权益保障相关法律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求职陷阱及防范社会保障制度3一、基本权利及权益保障相关法律大学生就业基本权利自主择业权信息知情权平等就业权公平录用权违约求偿权4(一)自主择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实行并轨招生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除外),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5(二)平等就业权《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同样享有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应当包括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就业信息,就业时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参加“双选”时与招聘单位自主洽谈协商等方面。6(三)信息知情权毕业生有全面、真实获取用人单位信息的权利。在双向选择的过程中,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了解具体的使用意图、工作环境、薪酬待遇、发展前景等情况,从而做出符合自身条件的选择;用人单位有义务向毕业生和学校如实介绍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7(四)公平录用权由于各项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滞后,完全开放公平的就业市场尚未真正形成,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如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关系就业等。用人单位使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一视同仁。8(五)违约求偿权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都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得到另外两方的同意,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9《国家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教师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劳动法》就业基本法律一、基本权利及权益保障相关法律1.102、《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区别《劳动法》是93年制定,是基本法,具有大而全的特点,目的是推行劳动合同制,确定劳动者的权利,分别有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假、工资、劳动卫生安全、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福利保险、劳动争议等章节。《劳动合同法》是2007年制定,专门而具体地规范了劳动合同,用以解决市场经济下不同复杂劳动关系带来的众多劳动纠纷,重点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等。一、基本权利及权益保障相关法律113、《劳动合同法》的几个关键点一、基本权利及权益保障相关法律试用期: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况,劳动者承担违约金:①培训服务期中约定承担,违约金额不超过培训费,培训费只占工资总额的1.5%-2.5%,要求出具第三方提供的培训发票;②竞业限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劳动者,离职2年内从事相关行业即违约,反之不承担违约责任。next12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试用期的工资标准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试用期一般是3到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防范不正规公司到试用期结束便解雇劳动者的情形。试用期因为换岗而延长时间。试用期辞职事宜back1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的,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14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封面和封底15就业协议书内页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16就业协议书主要内容学校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签约须知备注毕业生情况及意见12345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17ABC签约的程序D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初步确定用人意向,由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毕业生凭此函到学部领取三方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填写各项资料并签名盖章,如另有约定条款的,需注明或另附补充协议。毕业生应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到学部、学院就业主管部门登记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学部、学院签署意见后,各保留一份协议,毕业生自己执一份,并由毕业生将另一份协议反馈给用人单位。18劳动合同概述…概念…主要分类…主要内容签订原则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协商条款:试用期条款、保密条款、培训条款等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主体是特定的;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处理;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过程,而不仅仅是劳动成果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19劳动合同与实习合同在校生在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在身份认定上在校实习生并不是劳动者,然而在实习过程中又很可能遇到种种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因此在在学习期间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尽量与实习单位签订书面实习协议。(这是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合同)。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20适用的法律不同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内容不同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三方协议的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21违约责任国家基于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要求用人单位维护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严肃性,就业协议一经签定,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毕业生也不得随意更换单位,否则都属于违约行为。用人单位违约:追究违约责任;申诉;仲裁;法院起诉毕业生个人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履行以下手续要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并出示原单位向学校开具的退函,将因此造成的对学校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小。违约调整要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学校审核同意毕业生个人违约后,毕业生提供新单位的接收函,重新办理相关手续。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22签《就业协议书》是一项法律行为,关系到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学部盖章、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即生效,毕业生在签约前要对用人单位情况及工作安排进行了解,不要草率行事,对用人单位的接收条件以及自己的权益要详细了解,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前出示劳动合同,并将有关事宜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如有疑虑应在签约前请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家长给予指导。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要留好副本,以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特别注意的问题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23三、求职陷阱的识别与防范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波洛克毕业生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就业权益,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就业权益。24案例:小张看到一条“诚聘有事业心人士担任市场经理”的招聘广告,考虑再三,准备充分后前往应聘。工作后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推销公司的产品,“市场经理”就是一个好听的头衔而已。就业陷阱的表现三、求职陷阱的识别与防范25案例:在某高校的广告栏上,某单位贴出广告:“星级饭店招聘男女公关经理,无需工作经验,无学历要求:底薪3000元,月薪可达数万元,具体情况根据个人所的小费而定,女身高165cm以上,男身高175cm以上,长相好”。单看广告,就能发现其中隐含的暧昧信息。就业陷阱的表现三、求职陷阱的识别与防范26案例:“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你的月薪就能拿到3000元;并且随着业绩的增加,工资将逐月增加。”这种以高薪诱惑求职者加入传销行列的招聘,是近年来常见的招聘陷阱,一些大学生甚至在被骗至外地,花了冤枉钱后,才明白是被骗来搞传销的,真是有苦说不出。就业陷阱的表现三、求职陷阱的识别与防范27三、求职陷阱的识别与防范28案例:小赵是应届毕业生,2005年12月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协议书前双方商定:如果小赵违约将向用人单位缴纳3000元违约金。却没有约定如果用人单位违约的处理办法。双方签约后,小赵就一直没有找其他工作。直到2006年5月,小赵得到签约单位通知,说由于该单位经营策略上的变化,原本计划招收的20名应届毕业生现缩招为6名,该单位打算解除与小赵的就业协议。就业陷阱的表现三、求职陷阱的识别与防范29案例:2007年5月,应届毕业生小王到大连市开发区一公司应聘,与该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工资400元。试用期到期前10天,该公司表示还要对其进行考察,如果小王同意,公司再与小王续签3个月的试用期。小王为了今后留在公司工作,便同意再签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再次到期前,该公司通知小王在试用期未达到录用条件,不再录用。就业陷阱的表现三、求职陷阱的识别与防范30案例:白晓鸥是北京某重点大学的一名计算机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编程能力很强。在学校举办的一次大型双选会上,以优异的专业成绩和实习单位较高的评价,被一家小有名气的内资IT企业相中,并很快签定用人合同,双方商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为1500元。当其他同学还在为找工作东奔西走的时候,满心欢喜的她已经开始上班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谁曾想,刚结束春节休假上班的白晓鸥一到公司,便接到人事部门一纸解约通知,称“通过试用,发现白晓鸥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决定解除双方的试用合同……”公司的决定,让她感到非常突然,“就在春节前,她通宵达旦,加班加点设计出来的一个财会软件还受到部门经理的夸奖,怎么突然就变卦了呢?”她感到十分不解。后来,一位共过事的公司员工向她道明了事情的真相:“公司根本没想要你这个人,只是需要你设计的软件,公司只是想无偿占有你开发的软件而已。”白晓鸥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天真地掉进了用人单位设下的智力陷阱中。就业陷阱的表现三、求职陷阱的识别与防范31就业陷阱的表现案例:张某是某大学经济学院的毕业生,毕业一心想进金融机构。一天,在报上看到一家知名保险公司的招聘启事:招收储备干部数名,公司提供完善的培训机会,便兴冲冲地前去面试。面试很容易就通过了,对方提出,先交145元培训费,马上开始培训。接下来是一个星期的培训,培训师泛泛谈了些书上的理论,都是现成的句子。培训过后,感觉并没有学到什么真实本领。培训完公司便开始签约,对方又要求,签约前每人先交1000元的押金。当时,我想了半天,没有签约。但身边有同学签约了,他们都交了这笔钱。后来我得知,这家保险公司录用的所谓“储备干部”,其实是保险代理人,并非公司的正式员工。三、求职陷阱的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