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史壹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贰叁肆秦汉的行政管理地方政府的行政体制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行政官员的管理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一、皇帝制度皇帝的权利几乎无所不包,正所谓“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即所有的行政管理都是以皇帝为轴心进行的。具体地说,皇权主要包括:(1)最高立法权,皇帝的意志就是最高的法律;(2)最高司法权,即在司法上享有最高审判权;(3)最高军事权;(4)行政决策中的最后决断权;(5)最高人事权二、宰相制度及其变迁(一)丞相制丞相的权力十分广泛,包括:(1)在立法上负责草拟或组织草拟法律;(2)在司法上有纠举百官及执行诛罚权;(3)在军事上可充当皇帝的军事顾问;(4)在行政上有参与行政决策、总领百官、处理日常政务之权。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二)中外朝制汉武帝削弱相权的手段:(1)在礼仪上打掉丞相的威风(2)在组织机构上实行中外朝制度分割相权概念:中朝掌决策,外朝掌执行意义:削弱相权,加强皇权(三)三公宰相制独相制走向集体宰相制:汉成帝时以三公宰相制取代丞相制,改丞相为大司徒,太尉为大司马,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作用:加强皇权,分割相权(四)尚书台尚书台的历史演变:秦及西汉初:尚书是少府属员,无专门机构,执掌仅限皇帝的收发事宜汉武帝:事权扩大,成立机构汉成帝以后:实行分曹理事制度东汉初年:刘秀建立庞大的尚书机构,正式命名为尚书台。尚书台长官总典纪纲,无所不统。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三、列卿秦汉中央政府职能机构的长官称卿,官秩为中二千石,其职能分述于下:1·奉常。西汉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2.郎中令。西汉改称为禄勋,掌宫廷警卫。3·太仆。掌宫廷车马。4·卫尉。掌皇宫保卫。5。典客。西汉曾更名大行令、大鸿胪,掌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6·廷尉。掌司法。7·治粟内史。西汉更名大农令、大司农,掌财政税收。8·宗正。掌皇族内部事务。9·少府。掌山河湖海税收及手工业制造。以上官员称为九卿。除此之外,还有与九卿地位相当的中尉(掌京师治安)、将作大臣(掌上木工程)和大长秋(掌皇后的各种事务)等,他们和九卿合称列卿。1、名义上隶属三公,但事实上隶属于皇帝2、名义上分工明确,事实上秉承皇帝旨意,从事皇帝吩咐的事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四、相府诸曹与尚书台诸曹(一)相府诸曹西汉初年,丞相府建制不完善,设掾史十五人,均六百石,分东西曹。其中东曹掾九人,负责周巡郡国,其职掌相当于武帝时的刺史。西曹掾六人,其中五人往来于相府和朝廷之间,又称“侍中”,一人留相府负责处理百官奏事文件,称“西曹”。这些吏员的任用均要通过皇帝的口头批准,称为“比命士”。汉文帝时,在掾史上设置两长史,秩千石,作为相府总管,处理相府内日常事务,也可出席朝廷会议或奉诏干预地方事务。汉武帝时,设司直一人,秩二千石,掌位丞相,主管监察。至此,在相府内形成司直主外,长史主内的格局,相府之分曹理事制度亦趋于完善。在长史、司直之下设有“黄阁”,相当于相府办公厅。具体事务部门有东曹(负责办理郡国守相及军吏的迁除手续)、西曹(主管府吏的任用及工作安排)、议曹(主参谋议)、侍曹(主持招待宾客)、集曹(主廷议记事)、奏曹(负责管理奏章)、户曹(掌民户及祭农桑)、金曹(管货币盐铁)、仓曹(管仓谷)、兵曹(管兵役)、尉曹(主卒徒转运)、贼曹(管盗贼)、法曹(掌邮驿科程)、词曹(掌词讼)、决曹(主罪法)。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四、相府诸曹与尚书台诸曹(二)尚书台诸曹尚书分曹理事始于西汉成帝之时,但东西汉尚书分曹理事的机构在性质上存在差异。西汉的尚书仍然仅仅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可代皇帝草拟部分诏令,但三公仍有行政决策的参与权和落实诏令的行政执行权。到东汉时,三公府完全成为上传下达的机构,尚书台因此成为行政中枢的办事机构。到汉武帝时,封建经济恢复,诸侯王的割据和匈奴的威胁等内忧外患均得到解决,皇权显著上升,这样解决相权的问题便提上议事日程。为削弱相权,汉武帝首先在礼仪上有意贬低丞相。在接见丞相时采取“不冠”而见的不恭态度,稍不如意即当面斥责甚至治罪处死。其次就是在组织机构上蓄意分割相权,其方式是实行中外朝制。中外朝制是指中外相所形成的两套处理政务的官员系统。尚书台的正、副长官分别为尚书令和尚书仆射,总领尚书台事。下设尚书丞,为尚书台事务的总管。东汉初年,尚书台设立六曹尚书。六曹尚书地位十分重要,与尚书令、仆射一起合称尚书八座。各曹尚书之下有曹郎和令史。汉代尚书分曹制度已是隋唐六部制度的雏形。地方政府的行政体制秦灭六国,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汉初实行郡县和王国并行的双轨管理体制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州,由司隶校尉和刺史对郡国进行监督。东汉末年改刺史为州牧,总掌一州军政大权,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一、州1、东汉末年改刺史为州牧,总掌一州军政大权,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2、刺史与州牧的区别:首先表现在事权的扩大上其次是州府机关行政组织的完备地方政府的行政体制二、郡县制度与王国列侯制(一)郡郡作为最重要的一级行政区,其长官郡守具有很大的权力,表现:首先执掌一郡军政大权,且无副职牵制其次自辟属吏的权力(二)县县长的权力归结起来有以下三点:(1)依照法律维持地方治安;(2)组织人民从事农业生产;(3)用儒家礼教教化人民(三)王国制1、王国的权力导致吴楚七国之乱2、汉景帝削弱王国的措施首先剥夺行政权,仅享有租税其次改变对等地位,减少官吏的数量和地位最后将王国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四)列侯制地方政府的行政体制三、乡、里、亭(一)乡里制度的特点1、乡里官员不是国家正式公职人员2、管理方式上重视乡规民约,教化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具有很大的自治性质(二)乡官的执掌三类乡官:三老:教化啬夫:主管行政事务,处理民事纠纷和征调赋役游徼:治安地方政府的行政体制四、少数民族地区行政体制1、在杂居区,采取郡下设道的方法。2、在南方归附地区,对少数民族首领赐王、候印,采取双轨制管理模式,高度自治。3、对内属迁入边郡的北方少数民族,保有原来的国号和建制的同时朝廷派官员进行监督,有限度的内部自治。4、对北方叛服无常的少数民族设持节领护官,只采取武装监护而不干预内部事务。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一、秦汉的行政决策(一)信息获取方式1、大臣奏事(面奏和书奏)2、监察官汇报(二)决策方式:集议与商议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圣旨的种类:秦汉时代,圣旨依内容可分为制书、诏书、诰、手迹。制书是涉及国家制度的一些重要文书,要加盖玺印并加封,另有尚书令加印重封,故又称玺书,制书不予玺封,称为露布,由司徒印封,下达给州郡。诏书是皇帝有关一般行政命令的文书。诰是专对诸侯王进行策对的一种文书。手迹是皇帝亲笔书写的一种文书。圣旨下达的方式:一般是由御史大夫下达到丞相,丞相下达中二千石,中二千石下达郡太守和诸侯相。东汉时,是由尚书下达到三公,三公再往下转,也有时由尚书跳过三公直接下达到九卿,而且后者常常成为下文的主要方式。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一)中央政府的行政监察秦及西汉初:御史大夫是中央最高监察官,既掌监察又是副丞相,行政监察一体,有利有弊。西汉末及东汉初,御史大夫改任大司空后不再承担监察任务,设立御史台独立行使监察职能,行政监察分离。(二)地方行政监察1、司隶校尉对京师诸郡的监督针对皇亲国戚2、刺史对郡国的监察针对两千石长吏及强宗豪右3、丞相府司直对行政执行中的纪律进行监督4、郡督邮监察属县行政官员的管理一、官员的选拔秦:以通晓法律和绝对服从皇帝意志为标准西汉:(一)维护特权阶级的利益:任子与赀选(二)以乡举里选为基础的察举与征辟(三)荐举与博士弟子行政官员的管理二、官员的任用三、官员的考核(一)对中央官员的考核皇帝考核丞相、三公;丞相和御史考核九卿(二)对地方郡国官员的考核由丞相、御史二府通过“上计”进行(常课与大课)(三)郡对县的考核:“秋冬集课”(四)考核结果:最(升迁包括平迁与超迁)、殿行政官员的管理四、官员的待遇(一)爵禄制度秦时官阶与俸禄均以石来表示汉朝时官阶与俸禄分开,官阶以石表示,俸禄以斛表示(二)休假与致仕制度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