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二节财政支出概述与购买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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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财政支出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财政支出的分类,了解政府采购制度;理解政府购买性支出的功能与主要内容;掌握政府投资性支出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财政补贴的特征与主要内容。本章重点政府投资性支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及财政补贴支出的特征及主要内容。第一节财政支出概述一、财政支出的含义财政支出又称为公共支出或政府支出。财政支出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将集中的财政资金有计划地进行分配的过程。2009年中国财政支出预算达到7.6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实际支出增长22%。前外长李肇星在人大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09年中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080亿元,占2.2%二、财政支出分类财政支出的分类是指将财政支出的有关内容作科学的归纳,以便有效地分析和准确反映支出的性质、规模、结构和使用效益。财政支出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不同种类:(一)按财政支出的功能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3.61亿元,占2.98%(2009年财政支出预算数据)2、教育支出1980.62亿元,占4.5%,3、国防支出4728.67亿元,占10.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0.69亿元,占7.6%(二)按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分类1、经常性支出是指政府对日常的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所需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转移性支出等2、资本性支出是指政府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等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三)按财政支出的具体用途分类1、基本建设支出2、科技三项费用3、支援农业支出(四)按财政支出是否取得等价补偿分类1、购买性支出又称为消耗性支出,它是政府在商品、劳务市场上直接购买各种商品和劳务的支出。购买性支出的内容有: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外交、公共安全、教育等。2、转移性支出又称为无偿支出,是指政府以无偿的方式将财政资金单向转移给单位和个人,并不获取等价商品和劳务。转移性支出的内容有:财政补贴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债务利息支出等。(五)按财政支出的管理权限分类1、中央财政支出是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由中央预算安排使用和管理,实现中央政府职能的各项支出。2、地方财政支出是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由地方各级预算安排使用和管理,实现地方政府职能的各项支出。想一想财政支出用来干什么?一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各级政府政权建设的支出,如行政管理、国防、外交、公安、司法、监察等方面的支出。二是维护全社会稳定,提高全民族素质,外部社会效应巨大的社会公共事业支出,如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扶贫等方面的支出。三是有利于经济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巨大外部经济效应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如水利、电力、道路、桥梁、环保、生态等方面的支出。四是我国目前经济正处在转轨时期,在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的条件下,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还应有必要的调控,财政也要留有一定的财力,对经济活动进行适当的干预第二节购买性支出一、购买性支出的功能1、含义:购买性支出是政府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2、功能:直接影响全社会的商品和劳务的供求关系,对生产和就业有直接的影响。二、我国财政购买性支出的内容(一)政府的社会消费性支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国防支出3、公共安全支出4、外交支出5、公共事务支出(1)教育支出(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农林水事务支出(8)交通运输、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二)政府的投资性支出1、政府投资的含义政府投资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以财政资金为主要来源的政府投资活动,是社会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投资于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等。例如:(2)科学技术支出(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医疗卫生支出(5)环境保护支出1.中央启动西部大开发战略;2.全国人大批准增发1500亿国债;3.国家全面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4.宝钢第三期工程全面建成投产;5.我国第一条国道主干线京沪高速公路全线贯通;6.民生银行上市;7.中国证券市场创下融资额的新纪录;8.中石化、中联通、中石油等大型国企登陆国际资本市场;9.北京、上海两市企业进军微电子企业;10.北京投巨资大规模治理环境。例如:三峡工程自1993年动工,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近几年国家加大投资力度,2000年就比1999年增加了17亿元,现累计投资达460多亿元,工程建设满足了设计要求,移民迁建保证了工程的进度需要。2、政府投资的特点(1)政府投资的公共性(2)政府投资效益的双重性(3)政府投资具有规模优势3、政府投资的范围(1)公益性项目投资支出是指政府用于国防、行政、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部门有形资产的支出。(2)基础性项目支出是指政府用于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方面最终形成资产的支出,即政府投资于那些“外部效益”较强的“市场失灵”的领域。(3)竞争性项目投资支出。三、购买性支出的管理方式(一)政府采购的概念(1)概念又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2)政府采购的特点第一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的公共性第二政府采购范围的广泛性第三政府采购规模巨大第四政府采购管理的公共性、公开性(二)政府采购的意义1、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2、强化财政支出管理3、发挥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植不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等政策措施的实施。(三)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内容政府采购制度是有关政府采购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的总称,它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1、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我国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是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包括一切适宜于政府采购的项目(物品、劳务、工程等)2、政府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采购这种方式的最大好处就是公开、公平、公正,因此是政府采购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方式。其一般程序是:第一准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①投标邀请;②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③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④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⑤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⑥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⑦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⑧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⑩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发布招标通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开报名不少于一天。第三供应商投标第四评标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①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③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④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⑤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第五中标1、中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三)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四)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五)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2)协商采购或谈判采购政府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直接见面,对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与谈判,寻找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最佳方案。适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定情形:第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第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第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第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3)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采购的物品和劳务渠道单一,没有选择性,或属于保密性采购,或是附带条件的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法定情形:第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第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第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3、政府采购的步骤(1)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由各采购实体提出,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只有经财政部门审查,被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采购需求才能执行。(2)选择采购方法一般来说,招标采购是基本的采购方法。(3)确定供应商政府采购制度规定,采购实体的任何采购都必须从合格的供应商处获得。因此要对供应商的资格加以确认。(4)签订采购合同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法,符合评审资格的供应商被确定后,要与采购实体签订采购合同,规定双方在采购执行中的权利与义务。(5)履行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向采购实体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实体和供应商都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6)采购项目的验收、结算在合同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采购实体要对合同执行的阶段结果或最终结果进行检验,确认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资金结算。(7)采购项目效益评估有关管理、监督部门对已采购项目的运行情况及其效果要进行评估,以检验采购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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