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岗位职责及出入库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三、职责1、安全生产科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2、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四、内容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际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单位的日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县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8、使用单位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11、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安全生产科牵头会同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12、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按照《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五、专管员岗位职责1、专管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具备上岗资格证。2、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库的管理工作,实物和帐目上交下接要有记载,自觉遵守不得违反。3、负责对进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核对、数量、质检报告进行检测,查验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4、仓库内随时保持清洁卫生,进货前要检查仓库是否通风,干净,发料后也要及时地对地面进行清扫。5、必须熟悉易制毒化学品的的性质,并按要求分类存放,性质不同的物品不得同库混存。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在库房内、贮槽周围使用移动电话等。7、仓库内外及贮槽严禁火种,并隔绝热源。英科新材料201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