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权利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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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权利是民法规范赋予当事人为实现其利益可以实施的行为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两大类。物权、债券知识产权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等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1.物权的概念(一)物权及其种类物权自物权-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使用权(国有、集体)经营权(企业、承包)相邻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财产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权(一)物权及其种类2、物权的种类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A.占有:权利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B.使用:为获得经济利益有效使用。C.收益:在物之上获得经济利益。D.处分: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处置。甲购买乙良种羊五只,买回不久有三只羊产下四只小羊羔。经查,产下四只小羊羔的母羊在乙处已经怀孕,但甲乙二人都不知情,依法四只小羊羔归()A.甲、乙共同共有B.甲所有C.乙所有D.甲、乙二人每人二只B《合同法》第163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法律条文法院应该怎么判?A有奶牛一头久治不愈,兽医告之该牛得了牛瘟,A恐传染其他的奶牛,将该牛扔到远离自己奶牛场的野地。B路经此地发现了该牛,雇车将它拉了回家,经过医治,该牛不仅痊愈,而且还成了高产牛,日奶产量40公斤。半年后,A知道此事,即找B协商索回此牛,遭拒绝后,A起诉到法院,要求B返还此牛。案例(二)债权1.债权的概念债权就是请求特定人作出特定行为(如偿还欠款、交付租金等)的民事权利。(二)债权2.债的分类债的分类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2.债的分类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因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特定的债权债务。比如信息公司为刘某介绍了一个工作机会,刘某就必须按规定支付100元信息费。合同之债合同的订立1、要约—希望和他们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想一想:在商店柜台中带有标价的商品的陈列、自动售货机的设置、投标书的寄送,是不是要约。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案例分析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要以单价9500元出让两台设备。乙厂复函称:我厂只需一台设备。甲厂又复函称:如购一台,价格应为10000元,此函发出后随即发货。乙厂经办人员因工作疏忽,将甲厂信函丢失,未给甲厂答复。数日后,一台设备运送到乙厂,乙厂拒收。双方为些发生争议。合同之债合同的履行按合同忠实履行一方违约不履行承担不履行债务的责任合同之债1、保证(以人的信用作为履行债的担保)2、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自己的财产的占有)3、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转交债权人占有)4、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定金丧失;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双倍返还)5、留置(适用的前提是已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一种法定担保方式)合同的担保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到之债是没有法定或约定获得他人利益而致其受损所产生的债权债务。2.债的分类如,A公司不慎多给B公司发了5万元的油料,这多出的5万元对于B公司来就是不当得利,其具有特定债务即返还财产或支付货款。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是没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管理他人事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相邻,某日乙公司人员外出之时天要下雨,凉晒在露天的稻种急需加盖雨蓬,甲公司就将自己的价值一万元的遮雨蓬盖上,雨后这些雨蓬全都污损无法使用,对于甲公司的损失,乙公司作为受益人负有对无因管理所生损失的赔偿义务。2.债的分类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而产生了特定的债权债务。如甲公司派员工将乙公司的实验设备砸坏,其设备损失3万元应由甲公司赔偿,从而形成了3万元的债务。2.债的分类(三)知识产权及其分类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三)知识产权及其分类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的分类(四)人身权人身权是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二、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一)民事法律行为(二)代理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下列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A.合同行为B.甲约乙赴宴行为C.遗嘱行为D.拾得遗失物归还失主行为ACD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依照法定的形式A具有法律效力B受到法律保护外在的表达与内心的想法一致,言行一致才能产生法律后果何某因业务需要经常去珠海,2003年在珠海买了一套房子。在珠海,何某与歌厅小姐张某往来密切,后发展在一起姘居。为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何某于2005年年初背着妻子赵某将在珠海的房子赠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请问:赵某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所房子。案例1.该赠予行为不合法,属无效民事行为。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上述规定,丈夫何某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私自赠给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赵某应享有的财产份额,该赠与未得到妻子赵某同意而事后又没有得到赵某的追认。KEY2.该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原则。何某为达到与张某长期姘居的目的而将房子赠给张某,应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所以,赵某可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赠与行为无效,将房屋收回。KEY3、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1明示形式(1)书面形式文书、证书、合同书、证明、信件、电报、电传一般公证(2)口头形式当面交谈和电话对讲(3)视听资料形式录音、录像等2暗示形式(1)行为推定(2)默示(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又被代理人承担所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后果的法律制度。(二)代理(2)代理的种类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所产生的代理2.法定代理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设立的代理3.指定代理指根据指定单位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甲乙丙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人/本人)(受托人)(相对人)甲委托乙代买一台电脑,乙在甲的授权范围内,以甲的名义同丙达成买卖协议。委托代理案例亚昌委托亚辉将一卡车香烟运至广州,路途因亚辉急性阑尾炎而将此事委托给亚明,亚明开车到广州后,由于南方气候潮湿,有两箱香烟发霉变质,损失5000余元。此损失应由()A.亚昌承担B.亚辉承担C.亚明承担D.亚辉和亚明连带承担A(3)代理的适应范围代理的适应范围代理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诉讼行为代理某些行政、财政行为作业:1.我国民法通则赋予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哪些内容?80页2.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几种?3.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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