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保养方案9.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具有管理、检测、维护规程,并应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9.0.2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9.0.3维护管理人员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9.0.4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9.0.5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检查其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同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并应每月对该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9.0.6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应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期更换。更换前,负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应向领导报告,并报告当地消防监督部门。9.0.7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每天应检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保持室温不低于5℃。9.0.8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9.0.9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9.0.10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周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9.0.11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9.0.12每个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9.0.13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9.0.14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9.0.15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井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9.0.16每两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9.0.17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更换或安装喷头均应使用专用扳手。9.0.18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9.0.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维护负责人的同意,并临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9.0.20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或贮存物安放位置、堆存高度的改变,影响到系统功能而需要进行修改时,应在修改前报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后方能对系统作相应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