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市政道路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监制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沈阳中南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任命共和国建筑法》极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东北泵阀工业园工程地点:沈阳市辉山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富阳2#工程内容:园区市政道路工程和园区停车场路面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性质1、承包性质:一次性(单价)包干2、承包范围:包工、包料三、合同工期1、工程整体工期:开工日期:2007年6月18日竣工日期:2007年8月1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60天2、工程阶段工期:阶段工期将以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准。具体的工程阶段范围划分为:应根据工程实际状况,现将工程划分为三个阶段:A段区域:15#、16#、17#楼和与其相毗邻的东侧道路B段区域:11#、12#、13#楼和与其相毗邻的东侧道路、停车场(2)C段区域:1#、2#、3#、4#、5#、6#楼与其相毗邻的周围道路、停车场(1)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合同道路单价价款为:67.5元/㎡(直接费)(人民币)、土方工程(单价)价款:单价以相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为准进行计算。2、合同工程数量:(1)道路(停车场):21300㎡(3)土方工程量:将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并以签证的形式加以确认,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2、合同总价款:依据双方商定的工程单价价款和相应的工程综合取费的费率6.64%,并结合现在的园区设计总图(暂时)确定(计算)的合同总价,即为: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叁仟贰佰壹拾陆元整(人民币)小写:1533216.60元整(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附件)3、本合同通用条款(见另册)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纸5、工程量清单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公司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1、合同订立时间:2007年6月18日2、合同订立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37号1门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住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住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编号:(章)年月日经手人:鉴证机关意见:编号:(章)年月日经手人: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名词概念解释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附件)(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标准汉语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合同法、行业规范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3.3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施工规范3.4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3.5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正式开工前提供)3套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张天祥职务:总监5.2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施工安全检查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施工签证和工程款进度审批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黄振全职务:工程部主管职权:全面工程项目管理5.4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6、项目经理姓名:职务:7、发包人工作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提供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提供施工水源和施工电源(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进场道路(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提供水准点和坐标点(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提前3-7天(8)协调处理施工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提供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整体施工进度计划、每周施工进度计划、提供阶段施工进度完成统计报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单位自行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无(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无(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担保护责任,费用自理(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清洁施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配合支持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协调管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1—2天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报验后1—2天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以满足工程项目进度目标(分为整体目标和阶段目标)需求为准11、工期延误11.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天影响和不是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可以顺延工期,可以工期顺延(签证为准)(2)非承包者责任所造成的停工因素,可以工期顺延(签证为准)四、质量与验收1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2.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路面基层、路面结构层13、工程检测(试车)13.1检测费用的承担:五、安全施工遵守国家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4、合同价款及调整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包干加施工签证(没有取费)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直接费中的各项费用市场价格浮动、金融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格调整方法:无(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14.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施工签证、设计变更15、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16、工程量确认16.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以施工阶段划分为准,在阶段完成之后2日内完成向工程监理和甲方(工程部)进度统计报验。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在2日内完成报验审批工作。1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的时间:以实际工程完成量为准进行计算。即乙方依据已经审核通过的统计报表,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工程进度款,甲方在收到请款报告后7日内完成(转帐)付款七、材料设备供应18、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8.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乙方自负(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18.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19、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9.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施工材料由依据设计和规范标准,乙方自行采购八、工程变更乙方依据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部指令性变更进行施工。费用以变更项目的单价为准,另行计算(增加或减少)九、竣工验收与结算20、竣工验收20.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乙方在工程竣工后7日内,提供全部工程竣工资料20.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整体工期以合同确定为准,阶段工期以工程部现场确定为准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1、违约2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任何一方违约,将按照合同总额日2‰作为合同违约金赔偿(2)任何一方违约,在双方协商不妥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22、争议2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选择:(1)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部门请求调解;(2)向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23、工程分包23.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无24、不可抗力2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工期顺延,费用自理25、保险25.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自行确定,费用自理26、担保26.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27、合同份数27.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无28、补充条款1、工程竣工档案交到建设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为准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正本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时间备注正本附件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沈阳中南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东北泵阀工业园市政道路工程(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主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沉降、道路断裂、道路路面起砂等工程质量问题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无年;3、装修工程为无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无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无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无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市政道路工程:保修期一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正本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