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专利制度介绍吴大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顾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2011年3月2专利的含义•专利(Patent)一词的字面含义:(1)公开(2)垄断•现代专利制度的本质:以公开发明和缴纳费用为代价,换取一定时间内的垄断权,以实现促进发明创造的目的3中国专利的类型•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4三种专利的对比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保护对象产品和方法产品单独出售的产品创造性要求较高较低较低审查方式实质审查初步/形式审查初步/形式审查审查周期较长从提出实审到授权一般达2-4年较短从申请日起到授权一般为6-14个月较短从申请日起到授权一般为6-14个月权利稳定性较高较低较低保护期限20年10年10年5专利授权条件:不授权专利权的主题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6专利授权条件:可专利性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7专利授权条件:新颖性•该发明创造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有技术:在申请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指: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例如包括销售、进口、馈赠、演示、展出、口头公开、报告、广播、电视、讨论会发言等等。•新颖性仅涉及到本发明创造相对于一份现有技术而言的8专利授权条件: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是涉及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相对于一份或多份现有技术而言的•如何判断: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者被本领域中的另外一份对比文件所披露并且所起的作用与本发明中的相同,则可认为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显而易见的,从而认定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9专利授权条件:实用性•该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无实用性的例子:无再现性违背自然规律(如能量守恒定律)对人体或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无积极效果10专利申请的提交(1)•先申请原则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先提出申请的人•提交文件包括:(1)说明书及附图-公开发明的载体充分公开: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附图: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形象化地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图是工程师的语言,一幅图胜过千言万语提出专利申请之前注意保密!11专利申请的提交(2)(2)权利要求书-垄断权力的来源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确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用来判断侵权的基础,具备法律效力,是整个专利权的核心所在(3)摘要及摘要附图-仅用于检索目的而无法律效力(4)其他相关文件请求书、委托书、转让证明等•对于外观设计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由反映所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图片或照片以及简要说明代替12向国外提交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概念由巴黎公约规定:国家或地区之间相互承认其申请,只要在规定时限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缔约国提交申请,即可享受优先权中国大陆与台湾根据协议互享优先权•PCT条约将申请分成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由国际专利组织(WIPO)及其授权的受理局负责流程事宜中国台湾不能是PCT条约的成员13巴黎公约方式和PCT方式对比巴黎公约方式PCT方式适用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优先权发明和实用新型:自首次申请起一年内;外观:自首次申请起6个月内自首次申请一年内提出申请;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进入国家阶段费用对于申请1到2个外国专利申请来说更合算对于申请3个及以上外国专利申请来说更合算特点WIPO将提供国际检索报告,还可应要求作出初审报告,可为是否继续国家阶段作参考;国际公布的文本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修改的基础14发明专利的审查(1)•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在收到实审请求后会发出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在提出实审请求时以及在收到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日起三个月内均可提出主动修改注:主动修改的机会非常宝贵,是增加新权利要求的唯一机会!•审查员对发明进行检索,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本申请所存在的缺陷15发明专利的审查(2)•申请人提交答复,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一通答复期限为四个月,二通及以后为二个月•如申请文件不存在缺陷,则发出授权通知;如经多次修改或陈述意见仍未克服缺陷,则发出驳回通知•在收到驳回决定三个月后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委将成立合议组进行合议审查,确定驳回决定的作出是否合理•复审委撤销驳回决定,则由实审部门重新审理;复审委维持驳回决定,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为终审。16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无实质审查•审查员不会进行现有技术的检索,仅作初步审查,指出形式缺陷,发出补正通知书,答复期限均为两个月•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文件,直至授权或驳回•对驳回决定的救济程序与发明专利相同17专利审查中的修改:非主动修改•法33条:修改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1)中国专利局对法33条的掌握非常严苛,许多申请因该法条被驳回(2)修改后的内容应当能够从原始记载中唯一地、毫无疑义地得出。!中国审查员通常要求采用申请文件中的原话•细则51条:审查中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来进行(1)不能扩大保护范围(2)不能主动增加新的权利要求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受理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获得专利证书办理登记手续合格补正合格需修改进行实质审查不合格驳回自申请日起3年内书面提出实申请求?否是补正合格不合格驳回需修改根据法33条进行专利文件的修改需修改合格申请视为撤回不合格合格提复审请求合议审查发出复审决定通知书上诉提复审请求合议审查发出复审决定通知书上诉合格专利审批基本流程19分案申请•提出分案申请的目的(1)满足单一性的要求:一件专利申请只覆盖一项发明(2)在实践中经常通过提出分案申请来克服母案中的缺陷,例如母案中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理想•提出分案申请的最后时限只要原始母案尚未结案,就可以提出分案申请例如:收到授权通知书的两个月内、收到驳回决定的三个月内•效力与母案享有同一申请日和优先权日•注意(1)细则43条:分案申请不得超出母案所记载的范围(2)细则42条:分案申请不得改变母案的类型20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侵权产品或方法需要覆盖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侵权方式包括为生产经营性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得到的产品21专利权的无效•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任何人均可提出无效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并进行审查•被无效掉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无效决定的救济:可上诉至人民法院,二审终结•提出无效请求是被控侵权方最常用的抗辩手段22与发明人/研发企业专利工作者有关的一些问题吴大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北京聿宏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顾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2011年3月23什么样的想法适合申请专利?•但凡是:技术性的;新的;具有创造性(可理解为具备技术效果);即时的或潜在的市场价值就值得提出专利申请24决定申请专利的误区Myth•该想法要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所有(或很多)问题•该想法本身应当完美无缺•该想法已经成熟并投入了使用Truth该想法只需要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某一项技术问题该想法本身是否有缺陷或者是会带来新的技术问题并不重要该想法仅停留在构思阶段也不妨碍申请专利例子:螺旋型荧光灯优点:结构紧凑、占用空间小、发光率高缺点:制造工艺复杂、成本高25一种想法提炼成专利围绕一个主题针对一个主要问题一个或多个实现过程各个要素各个要素或要素组合有无其它替代品要素是否存在上位概念26如何撰写技术交底书(1)•发明名称清楚简短地描述发明•技术领域所要保护的发明所属的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背景技术i)在一定的检索基础上,客观描述与本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ii)重点是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缺陷,并因此引出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27如何撰写技术交底书(2)•发明内容清楚写明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有益效果对照现有技术,写明本发明所能达到的有益效果•附图说明若有附图,则对附图逐一进行简要说明28如何撰写技术交底书(3)•具体实施方式写清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各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尤其是指明本发明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以及由该区别技术特征所带来的有益效果如有可能,提供多个替代方案,即以变化的方式实现同样的技术效果,以便能够从中概括出范围最大的技术方案•(附图制作)清楚、形象地反映本发明可利用多种方式如剖视图、放大视图和分解视图29撰写专利申请时的注意事项•不应使用绝对性的语句不合适:本发明是…./本发明的关键之处在于/…更合适:本发明涉及到…./本发明的一项重要之处在于/…•避免出现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太宽而从属权利要求的范围又太窄的情况应当层层设防,为后面的让步留出足够的空间•尽量避免披露与本发明主题无关的新技术设想,以免影响后续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对待锦上添花性质的或者尚未完善的技术设想需要慎重考虑最好用另一项专利申请来对其进行披露30专利/专利申请的权属•发明人: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且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有署名权(法17条)发明人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法16条和细则77、78条)•申请人: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申请权取得方式:合同约定、继承•专利权人:即享有专利权的人。可通过转让获得专利权31专利/专利申请的权属•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最重要的是:如有合同约定,则从其约定32谢谢!•吴大建•国家杰出专利代理人•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电话:10-66416668•传真:10-66412482•电子邮件:wudajian@yuhongip.com•mail@yuhongip.com•刘华联•资深专利代理人,董事副总经理•电话:10-66416668•传真:10-66412482•电子邮件:•liuhualian@yuhongip.com•mail@yuhong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