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尘肺职业病防治构建安全和谐矿区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一直十分严峻。据统计,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80%的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受害人数超过2亿。据卫生部通报,2005年全国各类职业病发病12212例,其中尘肺病占75%,急、慢性中毒分别占5%和11%。矽肺是尘肺的一种,因致病的粉尘含矽而命名,是严重的职业病,是煤矿职业病防治的重点。二氧化硅的粉尘俗称矽尘,它是致病能力最强、对健康危害最大的粉尘。据专家介绍,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通过呼吸道在人的肺泡上发生堆积,影响气体交换,最后人的肺泡失去作用,肺组织全部纤维化。用老百姓的话说,肺变成了一个土疙瘩。矽肺猛于虎,卫生部的专家曾经讲过矽肺病人的灌洗治疗:将病人全身麻醉,以生理盐水依次灌洗双肺,洗出来的水是混浊的,静置一会儿,水会分成水和泥沙两层。职业病对劳动者的健康往往造成终生损害,目前国内外对大多数职业病没有根治的办法。由于劳动者过早地丧失劳动能力,维持本人及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加上缺乏对职业病履行告知和劳动者健康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难以保障,因职业病的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年年增多,损害了企业形象,影响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矿区的安全和谐。因此,关注职业病防治,对构建安全和谐矿区、打造平安家园尤为重要。1《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利,促进经济发展。1.1《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主要有:①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②获得职业卫生防护。③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④对职业病危害的知情权,包括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⑤要求改善工作条件。⑥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⑦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⑧参与企业职业病防治民主管理。⑨要求并获得职业病危害造成健康损害的赔偿。1.2为了保护自身健康,劳动者同时也有下列义务①学习和掌握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②遵守职业卫生法规制度、操作规程。③正确使用及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卫生防护用品。1.3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①建立企业自身职业卫生管理机制,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②配备防护设施并治理职业危害。③开展作业场所危害控制、评价与管理。④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制度。⑤履行危害告知义务,包括合同告知、作业场所公告和危害警示标志、培训教育等。⑥职业病报告。⑦职业病患者的救治与安置。⑧为劳动者依法办理工伤保险。⑨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⑩对未成年工和女工等特殊群体的保护。2职业病防治属安全生产范畴,抓安全生产,必须同时抓职业病防治构建安全和谐矿区、打造平安家园,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找准切入点,在“关注”、“构建”和“打造”上狠下功夫。两者是因果必然的关系。职业病防治关注了,《职业病防治法》认真贯彻落实了,必然迎来矿区的安全和谐、家园的平安和企业经济的稳步发展。关注职业病防治,必须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和“职业病危害可防可控”的理念,职业病防治应围绕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作业场所危害控制及管理精细化这条主线,以“五严”,即严制度、严流程、严标准、严作风、严落实管理,保安全、保职业病防治长效不衰。2.1严制度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职责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以准军事化管理为契机,严明劳动纪律,对各单位劳动纪律遵守情况、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实行动态检查,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跟值班、下井数、进矿签到、班队长跟班、班中三汇报等规定,不断加大反“三违”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力度。其次,深化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增强职工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坚持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的内容来抓,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如定期举办班队长培训班,努力提高班队长整体素质,抓好“兵头将尾”保安全、保职业病防治。在积极推进采掘、辅助单位管理新模式的同时,通过连续的课堂教育让全矿所有班队长都能参加到职业卫生及安全培训中来,有针对性的对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过程中遇到的某一课题、难题进行系统分析、讲解,从而不断提升班队长的业务技能素质和理论文化修养,真正发挥他们“兵头将尾”的作用。同时,举办新工人上岗前的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员工职业卫生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2.2严流程抓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作业场所危害控制和管理精细化,注重流程设计、流程优化和流程顺畅,从什么事、怎么干、标准是什么、干得好与不好怎么办、谁去执行监督考核兑现等方面,制定包括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安全质量技能结构工资考核、精细化管理考核、经营等多项考核流程图,并严格执行,确保环环相扣,形成闭合。2.2.1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告知员工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除在矿务公开栏公示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章制度、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及防护情况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新员工上岗前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告知义务,即在合同中写明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同时写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2.2.2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六十五条的规定,在检测方式上,可实行单位自行检测与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检测、评价相结合。如:各采掘工作面粉尘混苯浓度,地面有噪声源的中央风井引风机、压风机,井下有噪声源的掘进头局扇等,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国家标准》、《作业场所生产性噪声检测规范》(WS/T69-1996)之规定,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自行检测。并邀请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进行检测、评价,并将检测、评价结果上报、公布和存档。同时按照GBZ158-2003《工作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即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牌。对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牌和设置不规范的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做到各采掘工作面,面面悬标识,头头挂标识,“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成为井下接尘员工的自觉行为,从而大大增强个人防护意识。2.2.3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位置、运转和效果台帐,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公示,实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煤、掘进、开拓、通风、机电等应分别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台帐。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维修,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确保正常使用。2.2.4建立健全制度、机构,加强管理2.2.4.1重点强化煤尘管理为搞好综合防尘,保证矿业安全生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系统综合防尘制度,并在生产过程和职业病防治中不断地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时建立各级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以保证各项法规的贯彻执行。防治应围绕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作业场所危害控制及管理精细化这条主线,以“五严”,即严制度、严流程、严标准、严作风、严落实管理,保安全、保职业病防治长效不衰。2.1严制度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职责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以准军事化管理为契机,严明劳动纪律,对各单位劳动纪律遵守情况、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实行动态检查,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跟值班、下井数、进矿签到、班队长跟班、班中三汇报等规定,不断加大反“三违”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力度。其次,深化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增强职工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坚持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的内容来抓,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如定期举办班队长培训班,努力提高班队长整体素质,抓好“兵头将尾”保安全、保职业病防治。在积极推进采掘、辅助单位管理新模式的同时,通过连续的课堂教育让全矿所有班队长都能参加到职业卫生及安全培训中来,有针对性的对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过程中遇到的某一课题、难题进行系统分析、讲解,从而不断提升班队长的业务技能素质和理论文化修养,真正发挥他们“兵头将尾”的作用。同时,举办新工人上岗前的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员工职业卫生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2.2严流程抓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作业场所危害控制和管理精细化,注重流程设计、流程优化和流程顺畅,从什么事、怎么干、标准是什么、干得好与不好怎么办、谁去执行监督考核兑现等方面,制定包括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安全质量技能结构工资考核、精细化管理考核、经营等多项考核流程图,并严格执行,确保环环相扣,形成闭合。2.2.1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告知员工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除在矿务公开栏公示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章制度、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及防护情况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新员工上岗前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告知义务,即在合同中写明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同时写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2.2.2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六十五条的规定,在检测方式上,可实行单位自行检测与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检测、评价相结合。如:各采掘工作面粉尘混苯浓度,地面有噪声源的中央风井引风机、压风机,井下有噪声源的掘进头局扇等,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国家标准》、《作业场所生产性噪声检测规范》(WS/T69-1996)之规定,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自行检测。并邀请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进行检测、评价,并将检测、评价结果上报、公布和存档。同时按照GBZ158-2003《工作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即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牌。对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牌和设置不规范的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做到各采掘工作面,面面悬标识,头头挂标识,“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成为井下接尘员工的自觉行为,从而大大增强个人防护意识。2.2.3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位置、运转和效果台帐,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公示,实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煤、掘进、开拓、通风、机电等应分别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台帐。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维修,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确保正常使用。2.2.4建立健全制度、机构,加强管理2.2.4.1重点强化煤尘管理为搞好综合防尘,保证矿业安全生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系统综合防尘制度,并在生产过程和职业病防治中不断地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时建立各级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以保证各项法规的贯彻执行。构建安全和谐矿区、打造平安家园尤为重要。2.2.4.2建立健全防尘机构首先建立健全通风防尘机构和职防机构。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综合防尘领导小组,通风区配备分管综合防尘的副区长、队长、工程师、技术员等专业人员,配备管路安装工、注水工、防尘工、隔爆安装工、测尘员等。2.2.4.3划清职责范围矿长对全矿的综合防尘全面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综合防尘所需机构人员、资金和装备,使所有粉尘作业场所达到了国家卫生标准。矿总工程师负责综合防尘技术领导工作,组织编制防尘计划和措施,安排防尘工程计划、检查督促防尘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并严格执行全矿上下对防尘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和相应的奖罚规定和考核制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2.2.4.4完善采掘系统防尘装备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建立健全井下防尘供水管网系统,并做到操作可靠、方便,达到水质优、水量足、水压适宜。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每隔100m设置三通闸阀,主要运输机巷、采煤工作面机巷、风巷、掘进巷道每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