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桥镇卫生院餐饮服务单位“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二0一0年三月罗桥镇卫生院关于餐饮服务单位“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阜卫防[2010]14号文件精神,切实保护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我镇餐饮服务环节,在3月25日-4月10日对全镇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地毯式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办法》,根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食药监餐[2010]58号文件要求,集中检查饭店、食堂使用的食用油,确保食用油质量。这次整治的具体目标如下:1、严厉打击将“泔水油”、“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违法行为;2、食用油、“泔水油”、“地沟油”生产、销售、使用者进(销)货台帐登记率达100%。二、整治重点实施餐饮业食用油消费环节整治,预防不合格食用油上餐桌、“泔水油”、“地沟油”掺入食用油,加强对饭店、食堂、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整治力度,督促其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用油进货查验记录率达100%;严禁饭店、食堂自身向土炼油人员销售“泔水”、“地沟渣”,建立“泔水”、“地沟渣”销售登记台帐,实现“泔水油”、“地沟油”流向的可追溯;彻底杜绝饭店、食堂与不不法商贩勾结将“泔水油”、“地沟油”当着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三、时间安排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4月10日,由镇卫生院防保所牵头,对全镇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用油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的落实情况,如发现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采购“地沟油”的单位,立即监督其停止使用并销毁,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散装食用油、“泔水油”、地沟油的不法行为。四、总结验收2010年4月13日前,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及时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