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重庆地区住宅电气设计标准》的通知渝建函[1997]247号万县、涪陵市建委、黔江地区建委,各区(市)县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建委重建委发[1994]332号文下达的地方标准编制任务要求,由重庆建筑大学会同重庆市设计院等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重庆地区住宅电气设计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重庆市建委审核,现批准为重庆市推荐性标准。该标准统一编号为DB50/T5O03—97,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原《重庆地区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定》同时废止。该标准由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组织出版和实施,重庆建筑大学负责解释。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标准是在1994年制订的<重庆地区住宅建筑电气技术规定)(试行)基础上,根据<重庆地区住宅及小区用电水平研究>的研究成果,总结近年住宅电气设计经验,进行全面修订、补充而成为本标准。本标准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室内配电装置、用电负荷计算及规划、供电指标、配电系统与电能计量、电气安全、电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防盗保安系统、线路敷设共10章。本标准中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1、在总则中,限定了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一般城镇居民住宅。2、在室内电气装置中,增加了插座数量,结合重庆市气象特点,强调了在卧室和起居室应各设一组空调专用插座。3、在用电负荷计算中,根据<重庆地区住宅及小区用电研究>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修订。内容如下:(1)分别制订了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全电气化住宅的综合用电负荷指标。(2)分别制订了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全电气化住宅的需要系数kx。(3)分别制定了多层住宅(含高层住宅)、全电气化住宅的功率因数cos值。(4)根据住宅用电负荷功率因数偏低,用电负荷分散的特点,制定了住宅区功率因数cos宜在多层住宅的单元、高层住宅的每层进行就地补偿的原则。(5)分别制订了一般住宅地区、全电气化住宅地区的近期和远期的规划、供电指标。(6)制定了规划、供电、设计、建设时近期和远期相互配合的原则。4.配电系统与电能计量中,根据重庆市气象特点和住宅用电负荷季节性变化大的特点,制定了配电变压器配置的一般原则。为减少住宅内各种家用电器设备使用中相互干扰,制订了住户配电箱分回路的原则。5.在线路敷设中,为了改善住宅区的环境条件,制订了小区室外配电线路,电话和有线电视线路宜埋地暗敷的原则。为节省初投资、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维护费用,制订了10kV配电线路宜采用环形供电的原则。(重庆地区住宅电气设计技术规定)(试行)是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建筑大学、重庆电业局、重庆电信局、重庆广播电视局联合制订的。制订本标准时又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重庆建筑大学参编单位:重庆市设计院重庆电业局重庆市电信局重庆市广播电视局主要起草人:谢永茂邓申君1总则1.0.1为保证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质量,使住宅建筑电气装置符合安全、适用、方便和节能要求,特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新建和改建的一般的城镇居民住宅电气设计(使用标准高的住宅可作为参考)。1.0.3住宅建筑电气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和地方性法规。1.0.4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应执行国家和本地政府当前能源政策和有关节能措施。电气设计装置标准除应满足当前生活水平的需要外,还应适当考虑今后一段时期用电水平增大,电气装置增多,信息交流增加等生活水平提高的发展需要,予留发展和改善的条件。2术语、符号2.1术语2.1.1多层住宅Multl-stotydwellingbuilding高度小于24m或九层及以下的公共住宅。2.1.2高层住宅High-risedwellingbuilding高度大于24m或十层及以上的公共住宅。2.1.3一般照明Generallighting为照明整个场所而设置的照明。2.1.4局部照明locallighting为增加特定的有限部位的照度而设置的照明。2.1.5应急照明Emergencylighting在正常照明因故熄灭的情况下,为保障安全、人员疏散和暂时继续工作的照明。2.1.6有线电视分配系统CATVdistridbutionsystem非直接从空中接收电视信号,而是用射频电缆从前端传输电视信号进行分配,供用户插取收视的系统。2.1.7传呼防盗保安系统Callandburglaralarmsystem通过电线或电缆传输音频或视频信号,供探访传呼对讲(或可视),能防止不轨行为发生的信号系统。2.1.8全电气化住宅Thedwellingofcompleteelectrication生活用能以电能为唯一或主要能源,基本不用一次能源(燃气,煤等)的住宅。2.1.9综合用电指标Thecompositeindexofuseelectricpower经过调查、测试、分析、研究而确定的代表普遍用电水平的综合指标。对每户是计算负荷,对多户是设备容量。2.1.10电能计量装置Electricpowermeasuredevice用以累计(或扣减)电能耗用量的计量装置。2.1.11TN—C接线方式TN—Cconnectio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系统内,由中性点引出一根导体同时起N线和PE线的作用。2.1.12TN—S接线方式TN—Sconnectio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系统内,由中性点分别引出两根导体,一根作N线,另一根作PE线。2.1.13TN—C—S接线方式TN—C—Sconnectio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C接线方式中,在N线进户处重复接地一次,由此接地点分别引出两根导体,一根作N线,另一根作PE线。2.1.14外露可导电部分Theshowconductivepart指在正常情况时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体。2.1.15装置外可导电部分Theconductivepartoutofequipment不属于电器装置一部分的导电部分,它可能引入电位,一般是地电位(在故障情况下,某局部的地电位可以不为零)。2.1.16等电位联接Equalelectricpotentialconnection使各个外露可导电部份及装置外导电部份的电位作实质上相等的电气连接。2.2符号2.2.1物理量Lx——照度单位(勒克斯)kW——有功功率单位(千瓦)kVA——视在功率单位(干伏安)cos——功率因数(有功功率与视在功率的比值)kx——需要系数k——同期系数——欧姆(电阻的单位)S——导线的线芯截面积Sp——保护线的截面积mA——毫安(电流的单位。1mA=1/1000A)m——米(长度的单位)MHz——兆赫芝(频率的单位。1MHz=1,000,000Hz)V——伏(电压的单位)l——长度或距离mm——毫米(长度单位,1mm=1/1000m)mm2——平方毫米(截面积单位)2.2.2其它L1(A相):相线1L2(B相):相线2L2(C相):相线3N(零线):中性线PE:保护线3室内电气装置3.0.1在住宅建筑内,凡以交流220/400V电压供电的电气照明,家用电器及其插接开关控制设备、通讯、电视等用户终端均称为室内电气装置。3.0.2住宅电气照明设计照度标准应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l33—90)规定的高档标准值选取外,还应根据住宅类型适当提高。光源应选用节能产品。该标准中一般照明照度:即起居室、卧室、餐厅、方厅、厨房等均为50Lx,卫生间为20Lx。其中书写、阅读、精细作业的补充照度均由住户采用局部照明补充(局部照明和装饰照明灯具由用户自购)。3.0.3灯具的位置和安装方式及高度,要适合各类房间使用功能要求,较大面积的阳台宜设置顶灯照明。灯具开关位置应方便使用。3.0.4面积较大的起居室和不定分隔的大开问住宅,设计布置灯具、出线口位置时,应考虑功能分区或灵活分隔的可能性,插座数量也相应适当增加。3.0.5在起居室和较大面积卧室的适中位置,可考虑安装吊扇、予留线路、吊钩、安装调速开关的条件,同时注意处理好吊扇与照明灯具的关系。3.0.6每间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至少应设置2。3组插座。每组插座必须由两孔和三孔至少各一个插座组成,且其中两孔插座有扁孔和圆孔或扁圆两用孔。厨房和卫生间插座选型及装设位置,应考虑防水、防潮或防油烟污染。每间起居室和卧室还应设置一组空调专用插座3.0.7插座位置分布,应照顾家具和家电习惯布置和适当的灵活变化,避免插头软线在插取电源时造成软线经过门或通道。插座安装高度若低于1.8m时应选用带档板的安全型插座。3.0.8每户住宅应设(或予留)电话线路、有线电视分配系统线路。根据需要设传呼保安系统,分别见第7、8\9章的规定。3.0.9楼梯间及公共走道照明灯具,宜选用不裸露灯泡的吸顶灯或壁灯,控制开关宜采用自动延时熄灯的节能开关,高层住宅楼应用能自动点燃的自动感应式延时节能开关。3.0.10高层住宅的公共楼梯、电梯前室应设应急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1x。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的疏散走道、避难层(间)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4用电负荷计算及规划、供电指标4.0.1进行住宅用电负荷计算时,推荐采用每户综合用电指标作计算原始参数(不用设备容量或以人口、面积确定的用电指标)根据重庆地区的能源结构、气候特点和今后一段时期用电负荷的发展,各类住宅用电负荷计算容量,按表4.0.1每户综合用电负荷选用。表4.0.1重庆地区各类住宅综台用电负荷户型综合用电负荷(kW)多层住宅高居住宅全电气化住宅二室户3.43.5~4.57~8三、四室户4.54.5~5.58~9注:1.高层住宅用电负荷包括电梯和生活水泵负荷。2.超过四室的户型和跃层式大面积住户,应考虑空调面积增加而加大容量;高海拔低气温地区,基本不使用空调,应相应减少负荷。4.0.2在计算住宅单元配电干线和变电所负荷时应乘以表4.0.2的需要系数Kx。表4.0.2负荷计算需要系数lx户数(户)需要系数kx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全电气化住宅1~101~0.81~0.81~0.9310~200.7~0.630.75~0.850.93~0.9121~1000.6~0.540.63~0.550.85~0.45100~2000.54~0.460.55~0.450.38~0.32200及以上0.46~0.420.45~0.430.32~0.304.0.3在计算多个变电所的计算负荷时,应0.92~0.97的同期限系数Kx。项目—般住宅地区全电气化住宅地区户均人口(人)近期户均指标(kW)远期户均指标(kW)2.91.31.82.92.32.8自然cos平均值0.620.72无cos补偿时近期户均变压器容量(kvA)远斯户均变压器容量(kVA)2.12.93.23.9cos=0.85时近期户均变压器容量(kvA)远期户均变压器容量(kVA)1.52.12.73.35配电系统与电能计量5.0.1住宅楼或住宅小区的配电变压器绕组接线方式,应选用D.ynll接线方式。变压器台数的选择,应根据用电负荷容量,并考虑节约能源,降低造价,运行方便。一个变电所应以两台变压器为宜,或近期装一台,予留位置待负荷增大后再增加一台,土建设计应留有发展余地,便于更换大容量变压器。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630KVA。5.0.2干线系统应根据住宅楼的层数,户数平面组合形式和计费方式,分别采取母线槽、树干式(分段树干)等不同形式,满足电压降、计费管理、经济运行和维护方便等要求。5.0.3每户住宅配电,一般宜按照明、插座、空调和厨卫用电设备分别设置配电回路。至少应按照明、插座二个回路配电,每回路应有单独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宜选用低压断路器。5.0.4配电箱、电表箱应采用铁制或阻燃塑料制品暗装。暗装有困难时也可以明装,但距地高度不低于1.8m。5.0.5配电系统选用低压断路器,应校验其分断能力,单相短路保护灵敏系数,不得小于1.5。5.0.6住宅单元电源进线计算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三相电源供电,并尽量保持三相平衡。5.0.7高层住宅楼梯、走道应急照明、消防电梯、消防水泵和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负荷应按防火规范要求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