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佳木斯市卫生防疫站郑立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分类及分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能力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分类及其分级定义和特征定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直接影响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需要紧急应对的公共卫生事件。种类多、广泛。特征突发性和意外性:突发事件虽然存在着发生征兆和预警可能,但往往很难对其做出预警和及时识别。绝大多数事件真实发生的时间、地点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突发事件的形成常常需要一个过程,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频次和多元化: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多灾国家之一,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同时新发、再发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的频繁暴发,化学污染、中毒和放射事故逐年增多。2002年,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报告,中毒事件发生5401起,各类放射事故30余起,受害3万余人。仅2003年1月到了6月份,经国家救灾防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报告的突发事件271起。涉及33省、自治区、直辖市,波及人群高达3270745人,发病16441人,死亡115人。最近一段时期将是我国突发事件的多发期。社会危害严重:突发事件涉及范围广,影响范围大,造成社会混乱,影响经济发展。处理的综合性和系统性:需要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群体性或公共性:危害的不是特定个体而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国际性: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国际互动性,一个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时效和策略反应了政府对公众的关心程度,因此,突发事件处理是否得当势必影响到政府的国际声誉。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分类生物病原体所致疾病:病原微生物,预防接种出现的群体性异常反应;群体性医院感染等。食物中毒:引起非传染性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不明原因引起的群体性疾病有毒有害因素污染造成的群体中毒,如水污染、大气污染、放射污染等,波及范围较广。职业中毒自然灾害三恐事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以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反应程度,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三个级别: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在局部地区发生(以县为单位发生),但未出现向外区域扩散的事件。局部地区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流行范围在一个乡以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腺鼠疫病例并在县域内局部流行,一个平均潜伏期限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霍乱在县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县,发病15~50例;或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动物间鼠疫流行猛烈,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在一个县(市)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30人以上100人以下,食物中毒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反应或不良反应。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Gy且受害人数1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0Gy的放射性突发事件。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5人以下的。其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发事件在较大范围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规定的特大突发事件标准的事件。一些地区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例及以上;或其他地区出现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地)。腺鼠疫发生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县,在一个平均潜伏其内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霍乱在一个地市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地市,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地区。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的或死亡1人以上。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Gy且受害人数1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40Gy的放射性突发事件。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丢失放射性物质,其放射性活度(Bq)密封型≥4×106,非密封型≥4×105。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或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区,1个县范围内在一个平均潜伏期(6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省份,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发传染病,同时涉及多个省市,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重大生物和化学污染、放射事故,出现大量人员伤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测法定传染性监测监测内容36种法定传染病个案资料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疾病的监测资料。监测方法:将报告网络系统由现有的国家、省、市、县延伸到乡级,同时,在村级设立专人报告制度。监测和报告机构:监测机构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报告机构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和个人。卫生监测监测内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社会因素、行为因素等卫生监测。监测方法:按监测方案和计划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的症状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开展一些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和可能引起暴发流行的疾病及其相关症状进行监测。流感监测、AIDS哨点监测。监测方法:在大中城市指定的医院建立监测哨点。监测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为监测哨点的医疗机构。实验室监测监测内容:重大传染病病原体、传播疾病的媒介生物、菌株耐药性、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方法:建立统一的实验室监测网络,开展相关内容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机构:地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有关医疗机构。国境卫生检疫监测监测内容:境外传染病、传播疾病的媒介生物和染疫动物、污染食品等。监测方法:在各国境口岸建立监测点,将监测信息连接到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网。监测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的技术机构。全国报告和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通过该举报电话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隐患进行报告和举报。预警预警系统一般由5大系统组成,主要包括信息系统、预警评价指标体系、预警评价与推断系统、报警系统和预警防范措施。建立预警参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监测,各类资料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估建立预警基线。预警:根据预警参数,对国内外各种突发事件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潜在隐患做出早期预测,提出预警报告。突发事件的报告和通报突发事件的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报告系统。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或单位,如检验检疫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和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等。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地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逐级上报)。卫生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突发事件的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突发事件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时应当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发生或者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信息发布发布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发布内容突发事件性质、原因。突发事件发生地及范围。突发事件人员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地的解除。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能负责。快速有效、减少损失:对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预案省、自治区、直辖市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突发事件的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储备与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启动预案与成立指挥部: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业机构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立刻组织突发事件技术专家评估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后,然后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突发事件预案级别的建议。对于一般突发事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力量调查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建议省级人民政府成立指挥部,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部门应组派国家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和有关专家参与事件的处理。对特大突发事件,卫生部门应向国务院建议成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一切人力、物力开展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应急处理工作的原则是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调配应急人员、物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找致病原因,研究诊断试剂、治疗药物、治疗方法、消毒方法和疫苗;确定的新发传染病;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定做疫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国国务院决定。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采取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追踪调查: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一的机构移交;开展群防群治;开展医疗救治: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医院交叉感染和污染。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制定技术标准和规范;督察与指导:全国监察和指导,省级监察和指导;发布信息与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时发而突发事件情况;普及卫生知识;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组织对外宣传:统一要求和口径进行宣传;维护社会稳定;进行事件评估。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能力建设技术保障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会科学、经济学、行政管理学、法学。职责: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国家公共卫生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