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国网湖南常德汉寿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审意见及修改情况根据《国网湖南常德汉寿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审意见,对原报告表进行修改完善,具体修改内容见下表。评审意见及修改情况对照表序号评审意见修改内容1核实变电所用地范围,明确建筑物结构类型已核实已明确P52明确仓储物质种类,核实旧变压器处置措施。已明确P6已核实P273按住建局[2017]50号文件补充完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补充P24P254补充变压器贮存区地面防渗措施。已补充P275核实营运期固体废物种类及处置措施。核实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核实P22P27已核实P17-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3--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国网湖南常德汉寿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建设单位国网湖南常德汉寿县供电公司法人代表陈征明联系人习主任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南湖路2号联系电话13657424948传真/邮政编码415900建设地点湖南省汉寿县龙阳大道汉寿变电所内。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G5990其他仓储业占地面积(m2)3498.59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254.87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6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6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汉寿县供电公司系国网县公司直属单位,担负全县23.1万客户的供电任务,公司现有全民职工133人、集体工14人、农电员工329人;下设5个部室及8个供电所。汉寿电网拥有220kV变电站1座、110kV变电站5座、35kV变电站6座,主变20台/变电容量31.15万kV安。2012年售电量5.45亿千瓦时。2015年,汉寿电网最高负荷达到17.6万千瓦,比2014年最高负荷增长17.1%,2015年售电量5.57亿KWH,销售收入3.75亿元,固定资产4.95亿元。汉寿供电公司无自有仓储点,网改及大修技改物资现租在武装部的仓库内,该仓库位置远,发货、收货常不便。由于仓库面积的有限,大量物资一直露天存放,风吹日晒,许多设备都有生锈、掉色、螺丝松动、线路老化等现象,不仅影响到物资设备的正常使用,严重时还可能会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政府及国网公司正在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需要物资材料多。加上目前正准备启动县城网集抄改造,物资将更加繁多,现租用的武装部仓库无法满足存放要求。同时租用武-5-装部仓库,每年支付较高的租赁费用和维修费用,给企业的经营带来较大的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中相关规定,国网湖南常德汉寿县供电公司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单位通过现场踏勘、现状监测和资料收集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概况1、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本项目地块占地面积3498.59m2,位于湖南省汉寿县龙阳大道汉寿变电所内,该土地为存量用地,土地性质属公共设施用地,项目北面为汉寿变电所,南面为空地,西面约10m有居民3户,东面约10m为居民楼,详见周边关系图。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46.96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物资仓库、附属用房、室外堆场,以及配套的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其中物资仓库采用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房屋,跨度为18m,柱距约为7.5m,纵向长度37.60m。配备1台5T电动梁式吊车。仓库屋面为Z型薄壁型钢檩条+夹芯复合压型钢板,仓库墙面1.2m以下为砖墙,1.2m以上为C型薄壁型钢墙梁+单层压型钢板。仓库采用柱下独立基础;附属用房为砖混结构,项目组成见表1,仓储物资种类见表2。表1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名称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物资仓库697.36m2建筑高度7.15m,耐火等级二级附属用房49.60m2建筑高度3.30m,耐火等级二级,设置有门卫值班室、休息室和物质仓库班组用房。室外堆场582.62m2/辅助工程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设施//环保工程化粪池/1m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垃圾收集箱/2个变压器存放区防渗//绿化//-6-表2仓储物资种类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1电力变压器/台若干2导线/吨若干7护导线/圈若干9电杆/根若干11横担/匹若干13漏电断路器/个若干15三相闸刀/把若干16二相闸刀/把若干三、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功能布置1、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湖南省汉寿县龙阳大道汉寿变电所内,仓库沿场地东西向布置,仓库四周布置有宽度为4m的环形消防车道,场地道路转弯半径为9m,满足消防要求。根据物资储备库平面功能布置要求,结合货流进出及进场道路进行总平面布局的优化和协调。各建构筑物间在满足防火间距和货物运输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压缩尺寸。场地紧邻库房南侧的空坪作为专门的室外堆放区,非常紧凑地布置库房、道路及绿化设施。从而使方案均达到了满足仓储要求、布置紧凑合理,货物运输路径短捷,优化和协调了整个布局。2、建筑功能布置仓储点单体建筑面积为697.36m2,建筑高度7.15m,耐火等级二级,长度方向共5个开间,总长度37.90m。宽度方向共3个开间,宽度为18m,采用单跨布置方式。室内外高差为0.150m。仓库外墙在标高1.200以下墙体为240mm厚混凝土空心砌砖块,标高1.200以上墙体为0.6mm厚彩色压型钢板。屋面采用复合压型钢板,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结构找坡10%,满足排水的要求。仓库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仓库靠近场地中部有直接对外的疏散出口,疏散距离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库房内包括平面区、货架区、作业区。平面区位于靠近入口处,主要用于储存各类体积较大、重量较大、储备条件有要求、储存时间较长的物资,主要采用枕木或托盘垫垛。货架区位于物资仓库中间靠端部,分为标准货架和特殊货架。货架之间间隔为3.0m,方便叉车操作。靠外墙一列货架为人工放置和取货架。作业区位于靠近A列及入口处,包括待检入库区、收货暂存区、不合格品暂存区、出库(配送)暂存区、仓储装备区。附属用房建筑面积49.60m2,建筑高度3.30m,耐火等级二级,设置有门卫值班室、休-7-息室和物质仓库班组用房。四、公共设施1、给水场区用水就近从市政给水主干管引入,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在场地内采用DN100管布置,给水管材采用钢塑复合管,室内给水管均采用衬塑钢管,丝扣连接,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压力等级为1.0MPa。2、排水本工程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排水管网,再排入城市污水管。室外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室外雨水管汇流,再排至城市雨水干管。污水排水管采用DN200钢筋混凝土管,雨水排水管采用DN300钢筋混凝土管,承插式橡胶圈抹带接口。3、供配电设施本工程负荷等级为三级,总计算负荷约为40kW,进线开关采用100A空气开关。本工程低压电源由汉寿变电所就近引接进来,配电电压为220V/380V,采用TN-C-S系统配电,总电源三相四线引来,PEN线在总配电箱内做重复接地,动力和照明分开配电,动力和照明配电支线采用BV-450/75V铜芯导线,穿PC管暗敷,消防配电线路采用NHBV-450/750V铜芯导线,穿钢管暗敷。所有的插座回路设置漏电断路器保护器,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与PE线连接。4、照明本工程照度标准参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仓库照明采用正常照明方式,交流供电,集中控制。仓库灯具考虑耐高温、防火、防电燃等性能,保证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因过热或电燃而引发火灾,照明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5、防雷接地本工程利用建筑物基础内钢筋作为接地装置;仓库采用钢结构,直接利用钢柱和屋面作为防雷引下线和接闪器。本工程采用共用接地形式,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欧姆。6、消防(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管道从城市自来水管道引入,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2.2和8.4条,仓库的耐火等级为二级,仓库中存放物品大部分属于不燃烧物品,阻燃电缆属-8-于难燃烧物品,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设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管道系统,室外消防用水量为15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0L/s,火灾延续时间按2小时计。室内消火栓采用枝状管网,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引入管管径DN100,入口压力0.30MPa,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承插连接,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压力等级为1.0MPa。本工程处于市政消火栓保护范围,不另设室外消火栓。(2)室内消防设计本工程按A类轻危险级配置室内消火栓,建筑内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ABC2),每个设置点设置2具,保护半径25m。(3)在仓库内的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疏散照明。五、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安排1人值守仓库,物资进出库人员由公司抽调,人数约5人。六、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建设投资254.87万元,全部由湖南省电力公司投资。七、建设进度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施工期24个月八、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9-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1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1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29号17、国网湖南常德汉寿县供电公司与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18、国网湖南常德汉寿县供电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10-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没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1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一、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质、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汉寿县位于湖南省北部,沅澧水尾闾,洞庭湖西滨,东濒沅江市、南县,南界益阳市、桃江县,西、西北临鼎城,北抵西湖农场,与安乡县隔河相望。地理坐标东经111°42′59″-112°18′,北纬28°36′-29°6′45″,县境东西长58.65km,南北宽56.25km,总面积2034km2。汉寿县现为常德市辖县,被国家命名为“中国甲鱼之乡”、“中国黑杨之乡”、“中华诗词之乡”“中国珍珠之乡”、“中国苎麻之乡”。境内沅水、澧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