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项目设计管理目录1设计阶段划分与项目审批程序2初步可行性研究3可行性研究4电力发展规划5项目核准6项目前期管理7项目设计管理8项目开工条件1设计阶段划分与项目审批程序1.1项目设计阶段划分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1.2项目审批程序列入电力发展规划项目所在省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电力发展规划政府核准所有电力项目均由国家核准初步设计批复由项目业主批复,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和投资开工报告批复由项目业主批复1.3设计程序和项目审批程序的关系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委托电力设计院在某地区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需经所在地区电网公司或经过咨询机构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列入电力发展规划向所在省发改委申请列入所在省电力发展规划。由省发改委和发电集团上报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设计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咨询机构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申请项目核准委托设计院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由集团公司向国家发改委提出项目核准申请。国家发改委出具核准意见。开展初步设计委托电力设计院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委托咨询机构审查,出具审查意见;集团公司批复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开工建设具备开工条件,批准开工。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2初步可行性研究2.1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是以调查、收资、整理、分析为主,必要时也可进行一些勘测和试验工作,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为项目进入所在省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电力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项目进一步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供依据。因此,新建、超过批准的规划容量扩建的电厂均应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2.2主要任务根据电力系统的发展规划与要求,在几个地区或指定地区分别调查各地可能建厂的厂址;着重研究电力规划的要求、燃料资源与供应、交通运输、水源、储灰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以及厂址场地的地形地貌、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水文气象和可能影响建厂的其他因素;结合电力系统规划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论证,择优推荐出建厂地区的顺序、可能建厂的厂址及建设规模,提出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厂址(一般要求2个及以上)。2.3主要研究内容2.3.1电力系统国民经济和社会现状及发展规划;电力系统现状及电力发展规划;负荷预测与电力、电量平衡;本项目在系统中的作用与建厂的必要性;合理的建设规模及机组年利用小时数;接入系统方案的设想,包括电压等级、方向、出线回路数。2.3.2热负荷(供热电厂)供热系统现状、发展和区域(企业)热力规划或热电联产规划;收集或预测近、远期热负荷大小和特性;初步确定供热介质(工业用汽/采暖热水/制冷用汽)及供热范围,初步确定供热参数和供热量;对机组选型提出初步建议;从供热需求方面,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3.3燃料供应燃料来源;燃料品质;燃料供应量;燃料运输条件;本项目燃料消耗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3.4建厂条件厂址场地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水文、气象条件供水水源条件;储灰渣场条件;厂址地震与工程地质条件。2.3.5工程初步设想电厂规划容量及分期建设规模;本期工程机组选型(参数、单机容量及机组型式);总体规划(交通运输、水源、灰场等)初步设想;电厂各工艺系统(输煤、除灰、供水、岩土工程、供热、电气主接线、脱硫、脱硝等)初步设想;工程建设进度。2.3.6环境保护和社会影响环境、生态、水土保持现状调查;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和要求;进行环境影响与生态影响综合分析和水土保持初步分析,初步预测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的初步设想,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下阶段工作的建议。说明项目建成后对社会的正、负面影响。2.3.7投资估算及财务与风险分析投资估算:按现行的《电力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电力工程概算定额》、《电力工程费用性质划分标准及预算编制办法》等有关文件,参考《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或类似工程,采用投资分析法或估算编制法,对推荐的2个及以上方案分别进行初步投资估算。推荐采用投资分析法,编制推荐厂址方案初步投资估算。财务评价:按现行的电力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有关文件,对推荐厂址方案进行财务评价,分析测算经济效益,测算工程上网电价(或投资回报)与清偿能力。敏感性分析:对总投资、年利用小时及燃料价格等要素变化进行敏感性分析,并根据工程情况,必要时可进行市场、资源、技术、工程和资金筹措等方面的风险分析。2.3.8厂址方案与技术经济比较各厂址方案优缺点比较;各厂址方案规划容量和本期建设规模比较;厂址方案进行初步的排序。2.3.9结论及存在的问题各厂址是否具备建厂条件,经济上是否合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阶段工作的建议。2.4工作要求委托有资格的设计院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过区域电网公司和咨询机构评审。初步可行性研究一般由投资者直接委托;或由地方主管部门委托,再将项目转给投资者。2.5主要支持性文件地方政府部门出具同意建厂文件;省国土主管部门出具同意用地意向性文件;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用水意向性文件;省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建设意向性文件;规划部门出具同意建厂文件;燃料供应部门出具燃料供应意向性协议;其它如:中水、机场、压矿、文物、铁路、供热等。2.6需提交的图纸多个厂址的总体规划图(1:50000)包括厂址地理位置、厂区、水源、交通运输、灰场位置以及周边环境(如机场、自然保护区)条件等各厂址接入系统示意图各厂址的总体规划图(1:10000)包括厂区、水源、交通运输、灰场位置等,附厂址技术经济指标3可行性研究3.1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个重要阶段,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勘测和试验工作。其主要目的:为企业进行项目决策提供依据。是投资者向政府申请项目核准的依据。是进行主机设备招标的依据。是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均应进行可行性研究。3.2主要任务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如:煤源、水源、灰场、交通运输、地震、工程地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接入系统、热负荷等。对拟选的厂址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经审查后确定建设厂址。提出主要设备选型、主要工艺流程和主要技术方案的设想,编制投资估算。进行项目的经济评价,提出项目的可行性和盈利能力。进行项目的敏感性分析,提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3.3主要依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在省和国家的电力发展规划;国家法律、法规、电力产业政策;国家和电力行业规程、规范、规定;相应权限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性文件,如: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水资源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主管部门3.4工作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委托有资格的电力设计院编制。多个设计单位参加时应明确总体设计单位,由其负责协调和归口工作,并负责将各单位分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结论性意见经确认后纳入总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委托国家发改委认可的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3年未得到国家核准,需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需同时进行配套项目专题研究。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测水文(气象)勘测(空冷机组必要时需建立气象站)接入系统设计(必要时需进行输电系统规划)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或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水资源论证报告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需同时进行配套项目专题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供热规划(指供热电厂)热电联产规划(指供热电厂)对拟建厂址进行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和建厂规模。新建工程应有两个及以上厂址进行比较。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必要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勘探工作和必要的水工模型试验,落实各项建厂外部条件。采用空冷的电厂,必要时需建立气象站。提出主机主要技术条件、主要辅机选型建议。燃料供应、储灰、供水、运输、接入系统、原则性工艺系统等应有方案比较并提出建议。编制可研报告时,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全面、准确、充分地掌握设计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承诺文件,并与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签订的协议或文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上述工作应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投资估算应能满足控制概算的要求,并进行造价和风险分析。3.5主要研究内容3.5.1电力系统现状叙述项目所在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项目所在地区的能源资源概况项目所在地区的电力系统现况(包括负荷、电源、电网现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电力外送项目,尚应说明相关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能源资源概况、电力系统现况电力负荷预测应根据电力系统规划、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及其评审意见,或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析负荷增长因素及其发展趋势,提出负荷预测方案及负荷特性,对本项目所在地区和受电地区负荷预测应做详细的叙述。电力电量平衡对项目所在电网所采用的电源项目进行总体分析。进行项目所在电网、地区及消纳地区进行逐年和远景年的电力电量平衡计算,对外送项目还应对受电电网进行电力电量平衡计算。根据电力平衡计算结果及分析,提出本项目的合理装机规模、投产时间,确定设计年利用小时数。根据系统调峰情况,分析系统对项目的调峰要求。项目在系统中的作用及建厂必要性根据电力系统规划、市场分析,结合项目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项目所在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特点,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接入系统方案确定本项目的出线电压等级确定接入点、出线回路数及送出工程的工程量系统对电厂主接线的要求根据项目规划容量、分期建设规模、供电消纳范围、厂址条件、出线电压等级和出线回路数,以及系统安全运行对电厂的要求,按照既简化电厂接线、节约投资,又满足运行可靠性和灵活性要求的原则,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对项目主接线提出要求。3.5.2燃料供应燃料供应的分布情况(储量、产量、供应点及供应量)燃料的品质(必要时需取样试验)项目所需燃料的数量点火及助燃用燃料的品种及来源燃料的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燃料价格签订供煤协议3.5.3厂址场地厂址地理位置,包括厂址所在地区的人文及经济简况;厂址自然条件,如地形、地貌、场地标高、洪水位、内涝水位、是否压矿产资源、是否有移民拆迁等;项目用地的数量,所占用的土地种类(农用地、林地、工业用地、未利用地);厂址周围环境情况,如与当地规划是否有矛盾,附近是否有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通讯设施、机场、公路、河流等。3.5.4交通运输铁路:厂址附近铁路现状及规划情况、车站分布情况,如燃料采用铁路运输,应分析运输路径、铁路运输能力、专用铁路接轨点等。国铁接轨,要行政许可。水路:厂址附近港口情况,如燃料采用水运,应分析航道及专用码头建设的可行性。公路:厂址附近公路情况,如燃料采用汽车运输,需对煤矿至电厂的公路运输能力进行研究。大件设备运输条件3.5.5水文及气象设计洪(潮)水位,滨海(湖)电厂应说明相应浪爬高设计内涝水位河床和岸边的稳定性分析收集、统计气压、气温、湿度、降水、蒸发、风及其它有关气象要素的特征值分析空冷机组必要时需建立气象站3.5.6供水水源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提出可供电厂的水资源来源,如江、河、湖地表水、水库水、城市自来水、城市中水、煤矿疏干水、海水等;国家严格限制采用地下水。如采用城市中水,要有备用水源。提出可供电厂的水量,据此确定电厂冷却方式(直流冷却、循环冷却、空冷)。如采用直流供水,复杂情况需进行温排水模型试验。3.5.7贮存灰、渣、脱硫副产品场地可选择的贮存场地,贮存方式,如干灰场、湿灰场;贮存场地与电厂的距离;贮存场地库容及贮存时间;(近期10年,规划20年)贮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