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设计方案征集书招标项目: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方案设计招标单位:吉安市广播电视局(章)法定代表人:曾富善(章)联系人:陈扬明联系电话:13807969689编制时间: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2江西省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设计方案征集书本招标文件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江西省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方案设计应征须知;第二部分、江西省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方案设计任务书;第三部分、江西省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方案设计评标办法;第四部分、附件。3江西省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设计方案征集书第一部分应征须知第一条项目背景江西省吉安市城南新区将建设成为吉安市政治、文化、体育等活动的中心,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则是吉安市城南新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是吉安市广电文化、观光休闲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建筑,该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04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第二条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江西省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方案设计二、项目位置及四至范围该项目位置处于吉州大道与城南新区尚德大道交叉口东北地块,东临冬青路,北临天宝路。三、应征方案内容详见第二部分《设计任务书》。四、应征方式本项目采取面向国内公开报名,从报名单位中通过资质预审、优中选4优的招标方式选择不超过5家设计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通过评审,确定优胜方案。第三条应征要求一、应征单位资质要求应征单位必须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二、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征单位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者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三、应征单位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应征单位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从2003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方案设计(类似的工程指集广播、电视、办公于一体的综合型大楼)。四、其他设计人员要求应征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第四条项目主办单位项目主办单位:吉安市广播电视局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19号收信单位:吉安市广播电视局广电传媒中心大楼筹建项目办邮编:343000电话:138079696895第五条时间安排与要求(均为北京时间)一、发布方案征集公告:2009年7月29日。二、投标报名:截止至2009年8月12日17∶00时。三、提交资料:应征单位须填写《方案参赛申请表》、《参赛人的业绩》、《参赛人投入人员承诺》表,并将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资料及正在承担的主要工程项目的情况等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09年8月12日17:00时前(以到达时间为准)邮寄至吉安市广播电视局。四、资格预审并向入选设计单位发出《参赛通知书》:2009年8月17日。当报名应征的设计单位数量较多时,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就资格预审文件对应征单位的资质及相关业绩情况进行比较,优选不超过5家设计单位正式参加此次方案应征活动,并对初审合格的设计单位发出《参赛通知书》。五、召开征集发布会:2009年8月24日上午9∶00时。主办单位于2009年8月24日上午9∶00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召开征集发布会,各预参赛单位必须准时派人参加,未参加者作自动弃权处理。征集发布会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资格查验主办单位首先对预参赛单位进行资格查验,各设计单位必须提供以下6证书(证件)进行当场、当众核验:1、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4、拟派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其他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注册师印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者,其预参赛资格将被取消,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征集。(二)主办单位介绍本项目设计方案征集书和设计任务书。(三)现场踏勘及答疑:主办单位组织各参赛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并对各参赛单位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解答。(四)主办单位对资格查验合格的设计单位发放《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设计方案征集书》,并当场宣布正式参赛单位名单。六、方案设计阶段:2009年8月25日-2009年10月11日。七、送交成果:设计单位在2009年10月12日17∶00前,将设计成果送达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八、评审会主办单位于2009年10月13日上午9:00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设计单位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对设计方案进行现场介绍和说明,并按《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方案设计评标办法》的要求提7交相关资料。第六条奖项设置和相关要求一、奖项设置本次设计方案征集设一等奖一名,奖金6万元人民币;二等奖一名,奖金4万元人民币;三等奖三名,奖金各1万元人民币。二、相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主办单位优先将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由获得一等奖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所有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必须为经评审委员会评定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方案,凡达不到要求的设计方案不能参与本项目的奖项评比。三、一等奖奖金在中标单位完成设计方案的修改和深化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同时获得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资格,奖金在设计费中相应扣除);其余奖项奖金在评奖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四、各设计单位为准备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设计单位自行承担。五、每个应征单位只需提交一个设计方案。六、设计方案的奖金须开据由当地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第七条投标保证金为保证各设计单位按时送交合格的设计方案成果,在《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方案征集书》发布会上,应征单位须向主办单位交纳壹万元人民币(不计利息)保证金。设计单位如能按时送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此款8将退还;设计单位如在补遗文件发放时间之后退出本次征集活动或提交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按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内容设计的视为合格方案)的方案,此款将不退还给应征单位。投标保证金应提交到以下帐户:执收单位:吉安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吉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开户帐号:171029101008714315第八条征集文件的澄清各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过程中,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和解答,应及时向主办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限中文),主办单位将及时给予答复,并将所有问题和答复一并传真至所有参赛设计单位。第九条征集书的补充和修改一、在成果报送截止日期前七天,主办单位可以通知的方式补充或修改征集书;二、补充、修改通知书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征集书的参赛单位,并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参赛单位均具有约束力;三、如遇有较大变动,主办单位将酌情延长递交参赛方案截止日期。第十条设计方案递交要求一、递交的内容1、设计说明、图纸、多媒体演示文件、成果电子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92、方案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任何一页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参赛单位应将主办单位《参赛通知书》、参赛单位的资质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单位公章)、相关业绩及正在承担的主要工程项目的情况、有关此项目的设计理念(可附图)、参加该项目主要人员的简要资料及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文字资料(采用A4规格),装入信封并封口。在评审和公布结果时以此为准,不得更改。二、参赛文件的份数详见《设计任务书》。三、为保证方案竞赛活动的公正性和顺利进行,各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设计文件(包括说明、图纸文件、电子文件等)均以不记名方式提交,不得使用参赛人的图鉴、图章,也不得带有参赛人的任何标记或签名。参赛单位在报送方案设计文件时,必须将所有资料密封好,并附带一个不带标记的信封,信封内应附有作品的影印件,同时注明参赛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情况,用于最后识别和公布。第十一条技术小组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前,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一个技术小组,负责对所有参赛方案进行整理和审核,为评审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二条方案的评审和确定一、评审委员会本项目设立评审委员会(人数为7人),评审委员会由省内建筑学、城10市规划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各参赛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任何厉害关系。二、方案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项目《征集书》、《设计任务书》、《评标办法》和有关书面答疑等内容对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向项目业主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由全体评委签字,评委未签字且未阐述任何理由的视同认可评审结果。三、奖项确定项目业主单位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四、评审结果公布设计评审结果将于评审会结束后7天内由主办单位书面通知所有参赛单位(邮寄或传真)。第十三条取消资格一、参赛单位如未能遵守《应征须知》中的有关规定或评审委员会认为所送交的方案质量达不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如设计内容缺项、深度不足等),参赛单位将被取消评审资格,且不能参与本项目的奖项评比,并没收保证金。二、参赛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设计文件的,视为自动弃权。三、参赛单位在评标结束前,披露、公开或展示设计文件的,其参赛资格将被取消。11第十四条版权一、主办单位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含文字、图纸、电子数据资料等)均受版权保护。未获得主办单位授权的机构或个人对该版权内容进行复制、改编、分发、发布,或作其它用途的,将承担法律责任。二、参赛方案的所有内容均须由参赛者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他者知识产权的内容。所有方案成果送交后将不予返还,归主办单位所有。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修改参赛方案中的有关内容,有权对所有参赛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它形式的发布。第十五条承诺及解释权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单位均视为承认本《征集书》的所有条款,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属本项目主办单位。第二部分设计任务书第一条项目名称江西省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方案设计第二条吉安市况吉安市位于江西省中西部,赣江中游,下辖2区、11县市,总面积为25271平方公里,以山地、丘陵为主。吉安市总人口约480万。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505亿元,增长15.2%;财政总收入53.5亿元,增长31.1%;12地方财政收入32.4亿元,增长28.1%。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5%,饮用水源水质达到二级,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稳定在二级标准,连续三年入选“中国特色魅力城市”。第三条项目概况江西省吉安市城南新区将建设成为吉安市政治、文化、体育、商贸等活动的中心,吉安市广电传媒中心大楼则是吉安市城南新区的标志性建之一,是吉安市广播电视中心、影视传媒中心、文化观光休闲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建筑,该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04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该项目位置处于吉州大道与城南新区尚德大道交叉口东北地块,东临冬青路,北临天宝路。第四条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城南新区控规,该地块位于吉州大道与城南新区尚德大道交叉口东北地块,东面临冬青路,北面临天宝路,总用地面积约32.04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1、地性质:广播电视用地2、土地使用强度:建筑密度≤35%,容积率≤3.0,绿地率≥35%。3、建筑设计要求:(1)总平面:结合城南新区控规,合理进行地块功能布局,完善区内道路交通,满足城市规划、道路交通、消防等规定和规范要求。(2)建筑高度、层数:临吉州大道与尚德大道交叉口主体建筑高度40-60M,其他建筑根据街道景观、空间环境合理确定。(3)建筑间距: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规定控制。13(4)建筑后退:建筑后退尚德大道道路红线25M(含绿化带20M,下同),后退东面冬青路道路红线至少6M,后退北面天宝道路红线至少5M。建筑高层主体后退吉州大道至少15M,后退尚德大道至少30M、后退东面冬青路至少12M,后退北面天宝路至少10M。建筑多层主朝向离界(用地红线)0.55H,最少离界8M;次朝向离界为建筑高度0.15H,至少5M。建筑高层主朝向离界S-12,至少14M,次朝向至少9M。地下建筑物离界不得小于地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