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开发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请填写)委托方(甲方):华南农业大学受托方(乙方):(请填写)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请填写)系统,并支付研究开发费用,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1.用户需求与质量要求:(请详细填写)2.系统开发完成、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原始数据批量录入服务。并且,乙方提供为期*天的培训服务,培训时间和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3.自系统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其提供为期*年的免费升级和维保服务。4.乙方需免费提供系统与学校智慧校园基础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共享数据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管理平台、综合信息服务门户平台、统一消息通讯平台)、师生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平台对接的集成接口。并且,乙方需免费协助甲方完成系统与学校智慧校园基础数据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集成工作,并免费协助甲方对本项目软件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整改(应用安全方面)工作。第二条在系统设计开发阶段结束后甲方需配合乙方进行系统测试。第三条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00.00(大写人民币元)。上述合同总金额为包干价,包含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软件设计开发服务、系统调试安装、测试、验收、技术培训、免费升级与维保期服务、成本及利润、税金、服务人员劳务费、差旅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在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所对应的价款由甲方直接从上述约定的包干价中扣除。2第四条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首先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请填写,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工作,系统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款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应实际支付的款项开具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乙方逾期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而不视为违约。甲方以银行汇款支付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和开户账号为:开户银行:(请填写并核准)开户名:(请填写并核准)开户帐号:(请填写并核准)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第五条甲乙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请填写)。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项目参与人员。3.保密期限:不论本合同以何种方式终止,保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4.泄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泄密方承担,如甲方泄密,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应对甲方主动提供、以及因履行本合同接触到的甲方一切数据、信息、资料、业务流程、用户信息(如有其他需乙方保密的内容,请补充填写)等材料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项目参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工程师和项目管理人员)。33.保密期限:不论本合同以何种方式终止,保密期限为永久。4.泄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泄密方承担,如乙方泄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第六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服务成果:1.技术服务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请填写,例如系统软件、相关技术文档等)(请填写时明确乙方是否需向甲方提交系统源代码)。2.技术服务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前,甲方指定位置。3.技术服务成果验收标准: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标准存在矛盾,则以最高标准为准),甲、乙双方以合同约定的用户需求、质量要求(如有其他验收标准,请补充填写)为验收标准。4.验收程序乙方在提交项目工作成果时应预先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提交验收所需全部资料,甲方应按约定分别进行系统开发的各类验收。其中:(1)实施初验由甲方在乙方提交系统软件及初验申请后组织进行,以确定乙方所开发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性能及满足需求程度等,是否进行开发初验以及确定进行开发初验后的验收人员和验收方式等由甲方确定。(2)实施初验完成后由乙方申请上线试运行、甲方实施,若试运行期间系统功能全面满足甲方要求且运行良好,则由乙方提交实施终验书面申请并由甲方组织开展。(3)实施终验由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后组织实施,全面验证合同及相关设计文件等对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性能等约定的实际履行情况,并根据全面验证的结果、系统功能对甲方要求的满足情况等进行评价。前述验收如果通过,由甲方书面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给乙方并进入下一程序。如果未能通过,甲方应出具验收不合格的书面意见,并由乙方据此对信息系统软件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向甲方申请组织验收。前述任一验收程序若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5.本项目成果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退还本项目全部相关资料,并删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第七条乙方保证其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第八条甲乙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本项目中开发的软件系统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等)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归甲方所有。本项目技术服务成果根据甲方具体情况定制设计,具有甲方工作风格和特点,并涉及甲方工作流程等细节,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系统内容及其他相关资料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第九条甲乙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理解并同意: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除此之外乙方放弃追究甲方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如有);2、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且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履行的,应按逾期天数每日支付逾期金额的*‰给乙方作为违约金。3、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免费返工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5务而且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因此迟延完成系统开发工作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4款约定。4、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系统开发工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甲方重大数据、生产运营损失(损失额达3万元或以上)、信息泄露,或受到批量(5人及以上)投诉、重要客户投诉、被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被第三方提起诉讼等相关影响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内容的资质、资格、权利等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备存。若因乙方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权力等等导致本合同无效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第十条甲乙双方确定: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系统及系统内的数据、信息、资料、用户信息等材料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并且,乙方不得在系统开发时,自行留下连接本项目系统数据库和程序等的一切接口,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定,甲方指定本项目联系人为(请填写),乙方指定本项目联系人为(请填写))。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61.沟通项目进展情况。2.协调项目中的人员和资源安排。3.解决项目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应保证负责本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乙方更换项目核心成员时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明原因,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第十二条软件的升级及维护乙方承诺对本项目开发的信息系统,在不改变原有框架、模块的基础上,提供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的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若有框架和模块的根本性重大改动,甲方则需支付二次开发费用,届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加以书面确定。如在此期间,本项目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小时内免费派员处理,如远程技术指导无法解决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派员赴现场处理。乙方未按前述约定以及甲方要求限期处理、升级、维护系统的,甲方有权直接聘请第三方进行处理、升级、维护,因此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而且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如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延误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军事行动、工人罢工、暴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政府政策限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项目无法继续履行而导致合同解除时,实际已发7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损失。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请填写,例如20%)的违约金。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对于合同内容的补充约定:(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或写“无”)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双方公章后生效。第十八条一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