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任务,是由工人阶级领导人民大众,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这个任务已经胜利地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基本结束和中国革命第二阶段的开始。中国革命第二阶段的任务,就是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关于整个中国革命运动的发展和转变,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这个革命的第一步、第一阶段,决不是也不能建立中国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杜会,而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以完结其第一阶段。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杜会。”(《新民主主义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过程,只有完成了前一个革命过程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而一切共产主义者的最后目的,则是在于力争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后的完成。”(《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我们说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是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不是说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个伟大的任务,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可以立即在全国一切方面着手施行了。不是的,那时,我们还须在广大的农村中解决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即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那时在农村中的主要矛盾是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的矛盾,而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因此需要有两年至三年时间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那时我们一方面在农村实行民主主义的土地改革,一方面在城市立即着手接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使之变为社会主义的企业,建立社会主义的国家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着手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并已在过去几年中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开始实行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所有这些显示着我国过渡时期头几年中的错综复杂的形象。(二)中国革命第二阶段的任务,就是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完全消灭城乡资本主义的成分。但这个革命任务的完成,不是经过推翻现存的政权和建立新政权来实现的,而是由已经建立的、在中国共产党和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从上而下地领导,并取得广大人民群众首先是工人和农民基本群众从下而上的直接支持,逐步发展社会中义的成分,和逐步改造非社会主义成分来实现的。这个革命之所以采取从上而下的形式,是由于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人阶级所领导的,这个政权的基本任务就是领导全国劳动人民,在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以后,随即创设条件,采取步骤,逐步地建立消灭剥削、消灭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三)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任务胜利完成后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是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时期,亦即改变现有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小商品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扩大现有的社会主义经济,使社会主义经济基本上成为我国唯一经济基础的时期。我国第一阶段的革命既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在这个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就不能不同时包括有社会主义的成分和非社会主义的成分。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等五种经济成分;其中国营经济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经济是社会主义的(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集体农庄和一部分手工业合作社)或半社会主义的(目前的一般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另一部分手工业合作社),一部分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条件下也带有若干(有几种程度不同的情况)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经济和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领导作用,就是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经济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有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阶级;我国已经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工人阶级的领导权和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就是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政治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又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这种社会主义因素是甚么呢?就是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在全国政治势力中的比重的增长,就是农民、知识分子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或者已经或者可能承认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权,就是民主共和国的国营经济和劳动人民的合作经济。所有这一切,都是社会主义的因素。”(《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不论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已经占居领导地位,但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的比重。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因素彼此斗争着。由于社会主义因素的优越性和领导地位,加上苏联的援助和整个有利的国际形势,这就决定着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将获得最后的胜利,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改造直至消灭。所有这些说明了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前者转入后者之革命的转变时期。”(《哥达纲领批判》)列宁说:“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中间横着有一个相当的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含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死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过渡’这字又是甚么意思呢?它在经济上是不是说,在这制度中既有资本主义的,也有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或因素呢?谁都承认,是这样的。”(《论“左派”幼稚病和小资产阶级性》)列宁又说,过渡时期的“社会经济基本形态就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共产主义”,“基本力量就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我国目前时期的现实,和苏联在十月革命后一个时期的历史一样,证明马克思和列宁的这些论断是完全正确的。(四)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过渡历史时期之所以必要,并且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是由于:一、我国经济和文化的落后,要求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来创造为保证社会主义完全胜利所必要的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前提,二、我国有极其广大的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及在国民经济中占很大一部分比重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要求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来改造它们。列宁说:“无产阶级的目的,就是创立社会主义社会,消灭社会划分为阶级的现象,使社会全体成员都成为劳动者,消灭任何人剥削人制度的基础。这个目的不是一下子可以实现的,而是需要一个较为长久的由资本主义进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方面因为改组生产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另一方面因为根本改变生活一切部门是需要时间的,第三方面因为惯于按小资产阶级方式经营,按资产阶级方式经营的那种巨大习惯势力,是只有经过长期坚忍斗争,才能克服的。”(《向匈牙利工人致敬》)斯大林说:“不应把无产阶级专政,把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看做是转瞬即逝的时期,看做是一批‘最革命的’法律和法令,而要把它看做是一整个历史时代……这一个历史时代之所以必要,不仅是为要创造那些保证社会主义完全胜利的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前提,并且是为要使无产阶级能够:第一,把自己教育并锻炼成为能够管理国家的力量;第二,按照那个保证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方向来重新教育井改造小资产阶层。”(《论列宁主义基础》)中国共产党正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理论,依照中国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我们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路线、方法和步骤的。(五)一九四九年三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对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主要内容已有规定。二中全会决议指出: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的任务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二中全会决议指出:“中国的现代性工业虽然还只占国民经济总生产量的百分之十左右,但是它却极为集中,最大量的和最主要的资本是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手里。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人民共和国握有国家的经济命脉,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这一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但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及发展,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存在及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占国民经济总量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中央、省、县、区、乡的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二中全会决议又指出:“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是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的,……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中国尚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与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因为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在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强化。”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主要精神,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关于经济政策的条文中也有相适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肃清国民党军队残余、统一全中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恢复生产、增产节约、反对资产阶级进攻的“三反”、“五反”、知识分子思想改造、以及其它各种民主改革运动等工作的巨大胜利,都是正确执行二中全会决议和共同纲领的结果。在过渡时期的头三年中,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巩固了,社会主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增长了,它的领导作用确立了而且加强了,经济恢复工作基本上完成了。从一九五三年起,我国已从经济恢复阶段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对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实行有系统的改造的阶段,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有更进一步明确化和具体化的必要。(六)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毛泽东同志作了如下的指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要充分地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并且把现有的非社会主义工业变为社会主义工业,使我国由工业不发达的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工业发达的先进的工业国,使社会主义工业成为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起决定作用的领导力量。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要扩大杜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合作社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把农民和手工业者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人所有制改造为合作杜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把以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改造为全民所有制。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和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是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的,因为在一方面,“社会主义工业是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只有充分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才能吸引、改组和代替资本主义工业,才能支持社会主义的商业,改造和代替资本主义,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