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CCAR-115TM-R1)及与导航工作相关的规章介绍林明2011年6月20日与导航工作相关的部分规章列表1.《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行政规章)2.《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3.《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R3)4.《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5.《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6.《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运行管理规则》(CCAR-85-R1)7.《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CCAR-87-R1)8.《中国民用航《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CCAR-175TM-R1)9.《通信导航雷达工作规则》(CCAR-115TM)10.《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CCAR-115TM-R1)11.《通导雷达设备运行维护规程》及附件12.《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CCAR-118TM)13.《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CCAR-165)14.《导航设备技术要求MH/T4006-1998》15.《飞行校验管理规则》(MH2003-2000)16.《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17.《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电磁环境要求GB6364-86》(修订中)18.《航空无线电台(站)设置规范MH/T4003-1996》(修订中)19.《通信导航监视设施防雷技术规范MH/T4020-2006》20.《导航台建设指导材料》(IBTM-2010-004)为什么要有法规及规章?规范人?规范设备?规范运行?最终目标只有一个:保证飞行的安全宪法全国人大全体法律全国人大全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条例国务院行政法规CCAR民航局(部门)规章AP管理程序AC咨询通告IB信息通告MD管理文件WM手册法规分类及等级CCAR-115TM的修订背景•民航管理体制变革(政事分开运行一体化)•技术的进步•设备的更新换代•建设民航强国的需要2009年开始启动修订,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即将颁布《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章节结构•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四章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第五章运行管理•第六章飞行校验与验证•第七章资料管理•第八章新技术应用•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制定目的和依据目的:为了规范通信导航监视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是指导通信导航监视工作的基本法适用范围和规范对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以及根据我国缔约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以及与通信导航监视服务有关的活动规范对象:是组织实施通信导航监视工作的依据。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单位以及其他与通信导航监视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则。职能主体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国通信导航监视工作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在政事分开改革之前是空管局代行通信导航监视工作的任务方针安全第一保障可靠优质服务原则科学配置协调运行集中统一分工负责主要任务通过配置和管理相应的通信导航监视人员及设施设备,为民用航空活动提供准确、及时、连续、可靠的通信导航监视服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结构《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修订送审稿CCAR-115TM-R1)《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雷达工作规则》(第5号令CCAR-115TM1990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二章通信的组织与实施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三章导航和雷达保障的组织与实施第四章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第四章专机和特殊情况下飞行的通信导航雷达保障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五章技术管理第六章飞行校验与验证第六章业务管理制度第七章资料管理第七章业务技术培训第八章新技术应用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版本比较通信导航监视服务机构的设立及职责范围•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由民航局设立或者批准设立•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由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应当在指定的职责范围内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工作由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实施服务保障组织体系•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组织体系由全国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地区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和本地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等三级服务保障单位组成•地区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可以同时承担所在机场的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职责电信人员执照制度•从事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工作的人员实行执照管理制度。•未持有有效执照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工作。•电信人员执照由民航局统一管理,并实行定期注册制度。《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R3)岗位培训制度《民用航空电信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培训由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或者民航局认可的培训机构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通信导航监视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专业知识更新•专业培训考试(核)记录应当记入个人技术档案设备准入制度•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实行使用许可管理•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由民航局统一管理•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通过合格审定机构的审定获得准入许可•设备测试机构由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合格审定机构选择和管理(合格审定测试)•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合格审定机构由民航局设立和管理•审定和测试机构接受民航局的监督管理,并对其做出的合格审定和测试结论承担法律责任《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目录》规划与建设•通信导航监视发展规划由民航局统一制定•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应当按照通信导航监视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对通信导航监视工程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实施和验收实施监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时,应当符合通信导航监视发展规划,并按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防雷设施、安全保卫设施、消防设施以及环境监控和告警装置等设施设备建设管理(33、34条)•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对通信导航监视工程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实施和验收实施监督管理•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对通信导航监视工程的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的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后,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由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组织实施《空管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制定中。。。设施设备的设置与撤销•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应当根据运行需求和民航局相关规定,配置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并保证设备在规定使用周期内正常运行•无线电导航台(站)址应当满足飞行程序设计方案和导航台(站)场地设置规范要求•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的选址工作由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或者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并编制选址报告•向所在地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台(站)选址报告。地区管理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民航局审批•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台(站)址应当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撤销流程?设施设备环境要求及保护•设施设备环境是指国家和民用航空规定的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场地环境和电磁环境•应当按照法规、标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通过所在地地区管理局向地方政府提出对有关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的电磁环境保护的范围和要求•受到有害干扰时,在进行自查后,及时报告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地区管理局,并配合排除有害干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或者设置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当事先取得所在地地区管理局的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磁环境不受破坏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的选址报告内容要求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台(站)址选,应当向所在地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台(站)选址报告,分析运行需求对台(站)址的要求:•环境分析(电磁环境、地理环境);•预选场址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信号覆盖分析;•建台条件(水、电、路、通信等);•综合比选•地区管理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民航局审批。•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台(站)址应当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频率和呼号•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台(站)无线电频率和呼号的指配和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并获得批准。•民航局对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台(站)代码实行统一管理•向所在地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报民航局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与《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频率批复/执照办理/10年有效期设备开放与运行《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办法》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一般规定•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的系统配置、参数设置和运行,应该遵照国家和民用航空的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应当使用协调世界时,并使用统一的授时系统;独立设置的通信导航监视设施中的设备可以使用独立的授时系统,并定期校准•未经授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进行本地或者远程操作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一般规定•在指定时段内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设施设备,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发布服务时间,需要变更服务时间的,应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发布航行通告•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因维护、维修、检测、调试、飞行校验需要暂时停止提供相应服务的,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应当:1.提前协调相关单位,确定暂停服务的时间周期;2.涉及空中交通服务运行模式和飞行方式调整的,事先通知有关单位;3.按照规定发布航行通告;4.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相关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5.暂停服务时间周期发生变更的,及时发布航行通告通信•通信包括地空通信和地地通信•地空通信、管制中心间通信和安全运行所需的民航专用电话通信,应当配置语音和数据记录设备,并完整记录通信内容。记录内容的保存和重放应当符合《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和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导航导航的任务是为航空器提供飞行引导信息,使其能够安全、正常飞行。包括机场(终端区)导航服务和航路导航服务导航设备发生故障或不能提供有效导航信号时,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对航空器安全飞行的影响,并发布航行通告《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CCAR-175TM-R1)》所有为航空器使用的各类型无线电导航设施设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飞行校验或者验证(检验规则)监视•监视的任务是对航空器及其他目标进行可靠的探测,提供准确的航空器及其他探测目标的位置、状态和告警信息•监视设备包括信息探测系统信息探测系统包括一次监视雷达、二次监视雷达、场面监视雷达、自动相关监视系统、多点定位系统、信息处理与显示系统。•信息处理与显示系统应当配置记录设备,并完整记录监视终端设备席位相关显示数据、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席位相关显示数据和引接的监视数据等信息。记录内容的保存和重放应当符合《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和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运行管理•应当依据国家和民用航空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运行监控机制,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对设备运行进行实时有效的监控。(空管局监控系统)•应当建立并实施通信导航监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制定通信导航监视服务运行手册并及时修订运行手册,保持运行手册的持续有效。•运行手册是规范其所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文件。运行手册应当在相关的工作场所设置和保存,便于使用和查阅•应当制定运行管理制度设备运行维护规程及附件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通信导航监视服务运行手册要求及内容运行手册应当依据有关的民用航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运行手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2.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3.运行管理和工作程序;4.设备管理和操作程序;5.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6.服务协议和工作资料等运行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内容运行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1.岗位值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