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用好10+1自贸区优惠政策扩大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商务部国际司张少刚中国—东盟自贸区主要内容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总况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计划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安排对企业的几点建议东盟概况国家: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面积:447万平方公里人口:5.55亿GDP:8727亿美元贸易总额:12319亿美元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总况2005年农产品贸易总额:61.04亿美元进口:36.82亿美元出口:24.22亿美元占中国—东盟贸易总额:4.7%进口:4.9%出口:4.4%占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10.9%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总况2005年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情况(亿美元)国别进口出口顺差文莱0.000.040.04柬埔寨0.020.240.22印尼9.214.18-5.03老挝0.020.020.00马来西亚13.396.93-6.46缅甸0.280.500.21菲律宾1.143.212.07新加坡0.903.022.12泰国9.793.04-6.75越南2.073.060.99东盟36.8224.22-12.59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总况主要进口产品:棕榈油、木薯、热带水果鱼类、籼米主要出口产品:温带水果、大蒜、玉米、小麦、肉类、烟草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总况各国农产品关税情况中国:15.2%关税配额产品:8种泰国:从价税:28%从量税:15.05铢/单位马来西亚:从价税:3%从量税:16.5林吉特/单位印尼:从价税:11.3%从量税:525.3盾/单位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什么是早期收获-东盟方面首先提出-目的是使双方尽早享受到自贸区降税带来的利益-早期收获的实施时间早,降税期限短-主要为农产品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产品章号产品01活动物02肉及食用杂碎03鱼04乳、蛋、蜜05其他动物产品06活树及其它活植物07蔬菜08水果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产品特定产品(specificproducts)前八章之外产品,如椰子油、棕榈仁油、硬脂酸等提出目的:平衡贸易利益提出国家:马来西亚-20印尼-16泰国-2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产品降税模式:中国和东盟六国:X=税率200420052006X15%10505%X15%500X5%000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产品降税模式:越老柬缅(东盟新成员):税率高于30%国家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越南20%15%10%5%0%0%0%老挝与缅甸--20%14%8%0%0%柬埔寨--20%15%10%5%0%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产品降税模式:越老柬缅(东盟新成员):税率低于30%高于15%国家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越南10%10%5%5%0%0%0%老挝与缅甸--10%10%5%0%0%柬埔寨--10%10%5%5%0%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产品降税模式:越老柬缅(东盟新成员):税率低于15%国家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越南5%5%0-5%0-5%0%0%0%老挝与缅甸--5%5%0-5%0%0%柬埔寨--5%5%0-5%0-5%0%中国-东盟自贸区中泰蔬菜水果零关税安排早期收获的一部分涵盖范围:《税则》第七章蔬菜、第八章水果实施期限:2003年10月1日起立刻实现零关税允许其它东盟成员加入,目前新加坡已经加入,形成中新泰三方零关税安排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情况2004年,中国与东盟九国早期收获产品贸易额共19.64亿美元,同比增长37.96%,其中中国进口11.1亿美元,同比增长41.65%,出口8.55亿美元,同比增长33.44%。2005年又有了新的增长。早期收获受益最大的是蔬菜和水果贸易。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情况蔬菜进出口情况:2004年我国自东盟进口蔬菜3.5亿美元,同比增长77.8%,主要进口蔬菜产品为木薯干。2004年出口3.1亿美元,增长31.8%,我国出口主要有大蒜、香菇、马铃薯、胡萝卜等。其中增势突出的有:香菇2.7倍,胡萝卜1.2倍。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情况水果进出口情况:2004年我国自东盟进口水果2.2亿美元,同比增长29.2%,主要为龙眼、榴莲、山竹。2004年出口2.4亿美元,增长25.4%,主要有苹果、梨和柑桔等。中国-东盟自贸区我国自早期收获获益较为明显的地区山东:2004年对东盟出口早期收获产品2.4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9%。陕西:大量苹果、梨通过云南、广西等边境省区出口到东南亚国家。中国-东盟自贸区中泰蔬菜水果零关税安排实施情况2004年,双边贸易额达到5.3亿美元,同比增长91.3%中国进口4.5亿美元,同比增长94.3%中国出口7700万美元,同比增长75.2%泰国进口增长较快的有木薯干、鲜龙眼、榴莲、山竹等中国出口增长较快的有苹果、梨、大蒜、香菇等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降税实施情况从2005年7月到2006年6月,贸易总额达到1434亿美元,同比增长21.7%。其中进口816.1亿美元,增长20.4%,出口617.9亿美元,增长23.4%。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常产品一轨正常产品:占全部产品的绝大多数二轨正常产品:数量有限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常产品一轨正常产品的降税模式中国和东盟六国:X=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不迟于1月1日)2005*200720092010X20%20125015%x20%1585010%x15%108505%x10%5500X5%保持不动00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常产品一轨正常产品的降税模式越南:X=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不迟于1月1日)2005*2006200720082009201120132015X60%60504030251510045%X60%40353530251510035%X45%3530302520155030%X35%3025252017105025%X30%2520201515105020%X25%2020151515100-5015%X20%151510101050-5010%X15%10101010850-507%X10%7777550-505%X7%5555550-50X5%保持不动0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常产品一轨正常产品的降税模式老柬缅:X=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不晚于1月1日)2005*2006200720082009201120132015X60%60504030251510045%X60%40353530251510035%X45%3535303020155030%X35%3025252020105025%X30%2525252020105020%X25%2020151515100-5015%X20%151515151550-5010%X15%10101010850-507%X10%7**7**7**7**7**50-505%X7%5555550-50X5%保持不动0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常产品一轨正常产品降税的额外要求中国和东盟六国:2005年40%的产品将税率降至5%以下;2007年60%的产品将税率降至5%以下;2010年100%的产品将税率降至零越、老、柬、缅:2009年40%的产品将税率降至5%以下2013年40%的产品将税率降至零2015年100%的产品将税率降至零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常产品二轨正常产品在关税降至5%之前与第一类正常产品同时降税,但降至5%后可保持至2012年再降至零中国和东盟六国不超过150个六位税号特殊国家:印尼400个,菲律宾未确定东盟新成员不超过250个六位税号中国-东盟自贸区敏感产品一般敏感产品高度敏感产品中国-东盟自贸区敏感产品一般敏感产品的降税模式:中国和东盟六国:2012年削减到20%以下2018年削减到5%以下越、老、柬、缅:2015年削减到20%以下2020年削减到5%以下中国-东盟自贸区敏感产品高度敏感产品的降税模式中国和东盟六国:2015年削减到50%以下越老柬缅:2018年削减到50%以下中国-东盟自贸区对企业的几点建议1.密切跟踪谈判进展,充分利用优惠条件2.主动申请原产地证,确保享受优惠待遇3.善于利用保障措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4.规范自身出口行为,避免相互恶性竞争5.重点关注区内商机,优先发展区内贸易自贸区情况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