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第一节商品的品质及其条款第二节商品的数量及其条款第二节商品的包装及其条款1、掌握合同货物的主要构成要素2、能够运用货物品质的表达方式3、掌握惯常使用的计量单位及数量计算的各种方法4、精于设计和选用合适的包装,善于计算和使用合理的装运空间5、熟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的内容和填制方法。教学目标重点:表示品质的方法,品质条款的内容与订立技巧难点:不同商品如何采用合理的表示方法?各种表示方法的注意事项?第一节商品的品质及其条款引入案例•1.韩国KM公司向我BR土畜产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双方当事人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但在缮制合同时,由于山东胶东半岛地区是大蒜的主要产区,通常我国公司都以此为大蒜货源基地,所以BR公司就按惯例在合同品名条款打上了“山东大蒜。”可是在临近履行合同时,大蒜产地由于自然灾害导致欠收,货源紧张。BR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最终按时交货。但KM公司来电称,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要求BR公司作出选择,要么提供山东大蒜,要么降价,否则将撤消合同并提出贸易赔偿。•试问,KM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评述此案。引入案例•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予以理赔?为什么?一、货物的名称•货物的名称(nameofcommodity),即品名,是指能使某种货物区别于其他货物的一种专用称呼,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和性能特征。•讨论:如何给我们现在用的课桌命名?A-08方管升降台椅G-9阶梯椅XSKZ04速写椅【案例讨论】•1、我国某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来证货名为“APPLEWINE”,于是公司为了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损失。试讨论:•(1)我方对此有无责任,为什么?案例分析•我方应负责赔偿。作为出口公司,理应知道所售货物的英文名称。如来证货名与实际不符,一则要求对方改证,二则自己更改货物上的英文名称,如只考虑单证相符而置货物上的名称不顾,势必给对方在办理进口报关时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本例之情况我方应负有责任。教训:向海关申报进出口商品时,必须将货物名称填报准确,做到“单据与合同一致,单据与信用证一致,单据与单据一致,单据与货物一致”。品质的表示方法以实物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凭货物的实际品质表示的方法凭样品表示的方法以说明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凭规格表示的方法凭等级表示的方法凭标准表示的方法凭品牌或商标表示的方法凭说明书和图样表示的方法凭产地名称表示的方法凭卖方样品表示的方法凭买方样品表示的方法凭对等样品表示的方法表示品质的方法凭样品成交时应当注意•1、样品品质的确定与表述•2、样品的备份---复样•3、来样的处理---对等样品或回样•4、样品费的支付---贵贱之分•5、不是确认样时,应注明“仅供参考”•6、根据需要提供适当样品,最好?最差?小思考•为什么在对外寄送样品时要留有复样?•如果某客户寄来一种商品式样,要求某公司按样生产,某公司经过研究,认为可以生产,而后要注意哪些问题?讨论:下列产品分别采用哪种方式较好?•①拍卖会上展出的古董•②漂白棉布•③鲜鸡蛋•④中国花生仁•⑤彩电,TCL牌•⑥电脑•⑦榨菜,产于四川(一)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内容:货物的名称和具体品质注意事项:(1)要明确具体,避免笼统含糊。突出重点,切合实际(2)货物品质描述要合理。准确使用品质的表示方法,注意各指标之间的内在一致性(3)指标不要定得过死,可规定一些灵活条件A品质公差(QualityTolerance)B品质机动幅度(见教材220页)三、品质条款(二)品质条款示例1.Thegoodstobedeliveredshallbeaboutequaltoseller'ssampleNo.EC0488.所交货物须与卖方第EC0488号样品大致相等(凭样品)2.printedshirtingyarn(纱支)30x36(COUNTS支数)width(幅宽)35/36(INCH英寸)(凭规格)3.MalingBrandWorcestershireSauce梅林牌辣酱油(凭商标)三、品质条款实操:根据下列条件填制品质条款:•品名:皮鞋•货号:JB602•交货品质与确认样品大致相同。•Commodity:leathershoes•ArtNo.JB602•Qualityofgoodsdeliveredtobeaboutequaltotheconfirmationsample.【案例讨论】•1、我方先后向欧洲某国出口纯棉纺织品数批。货到后买方一一收货,从未提出异议。但数月之后,买方寄来一套制成的服装,称用我方布料制成的服装色差严重,无法销售,因而提出索赔要求。对此,我方应如何解决?•2、某出口企业与国外成交鸡蛋一批,合同和来证均写明为B级品。但发货时才发现B级鸡蛋已无存货,于是改为以A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注明:A级鸡蛋仍以B级计价。这种做法妥当吗?案例1分析•我方不能接受索赔,原因如下:我国在出口商品时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允许对方有复验权,即买方在复验期亦索赔期内如果发现商品品质数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可以出具经我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在索赔期内向我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如果对方在索赔期外向我方提出索赔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我方有权拒绝赔偿。在上述案例中,买方未能及时提出异议,只是在数月之后才提出索赔要求,显然已超过索赔期限。另外,买方也未能提供任何经我方认可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仅以一套制成的服装并不能证明我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我方不能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纺织品一经开剪即不考虑赔偿。案例2分析•不妥当.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拒收或索赔要求。某出口公司在此次交易中虽然以好充次,但因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在出现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买方仍可能提出拒收或索赔。此时我方应采取主动措施,将情况电告买方,与买方协商寻求解决的办法,或者将合同规定交货的B级品改为A级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给与买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价格折让,但是数额以A、B级鸡蛋的价格差额为限,尽量减少我方的经济损失。需要加以注意的是,无论采取那种解决措施,发货前都要征得买方的同意和确认,以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引入案例•1.韩国KM公司向我BR土畜产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双方当事人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但在缮制合同时,由于山东胶东半岛地区是大蒜的主要产区,通常我国公司都以此为大蒜货源基地,所以BR公司就按惯例在合同品名条款打上了“山东大蒜。”可是在临近履行合同时,大蒜产地由于自然灾害导致欠收,货源紧张。BR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最终按时交货。但KM公司来电称,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要求BR公司作出选择,要么提供山东大蒜,要么降价,否则将撤消合同并提出贸易赔偿。•试问,KM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评述此案。•本案是由于商品品名条款所引发的争议。KM公司的要求合理。从法律角度看,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关系到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有关的法律和商业惯例的规定,对交易标的物的具体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并提出损害赔偿。因此,品名和品质条款是合同中的重要条件,一旦签订合同,卖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的约定交货。另外,在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有一种是凭产地名称买卖,产地名称代表着商品的品质。不同产地的同种货物品质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KM公司要求提供山东大蒜的要求是合理的。其实,遇到上述情况,BR公司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及时通知买方,要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引入案例•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予以理赔?为什么?•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从合同内容看,在这笔进出口交易中,双方以商品的规格作为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并以此作为交验商品的依据,属于凭规格的买卖,只要我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我方就算已经履行了合同。但是成交前我方向对方寄送样品时并未声明是参考样品,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样对方就有理由认为该笔交易既凭规格又凭样品。而在国际贸易中,凡属于凭样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很难以该笔交易并非凭样买卖为由不予理赔。本节小结•1、品名的确定与注意事项•2、品质的表示方法多种多样,应根据不同的商品特性采用不同的表示方法,既要使得生意顺利成交,又要在条款中占据有利地位,因此在掌握各种表示方法的基础上要通过一系列的案例分析真正掌握品名品质条款订立的技巧。•3、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卖方交货必须与合同或单证条件完全一致,否则买方可以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并提出索赔或撤约。作业•习题册第八章(一)品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