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推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满足各部门的用人需求,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及时、快速地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人才招聘的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成本,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第三条职责分工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推荐工作的号召、统计、筛选等管理工作。第四条推荐工作原则(一)不论推荐人岗位高低,对被推荐人应一视同仁。(二)对被推荐人进行综合评估,择优上岗。(三)推荐人不得隐瞒已知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四)员工如向公司推荐亲属到同一部门任职或被证实有工作利益冲突时,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工作岗位及部门的调整。第二章内部推荐程序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定期将目前公司的空缺岗位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第六条员工如有合适人选,需将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递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招聘流程进行简历筛选、面试等工作,如面试合格,将按公司相关招聘程序进行。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推荐人。第九条对于重要岗位,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被推荐人进行背景调查。第十条内部员工推荐人选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被推荐人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本公司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技能、经验等)。(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及学历不能有任何的隐瞒和伪造。(三)被推荐人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第三章内部推荐奖励第十一条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如下表所示。内部推荐奖励标准一览表职级分类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元)职级分类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元)高级管理人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初级职称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一般员工—第十二条内部推荐奖励的发放被推荐人通过试用期被成功录用后,公司按内部推荐奖励标准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推荐人,被推荐人正式转正时支付推荐奖励的50%,服务期满一年时支付剩余的50%。第十三条如被推荐人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推荐人不能领奖。第十四条如被推荐人与推荐人为上下级关系,推荐人不能领奖。第十五条如被推荐人在转正前离职,则不支付推荐人奖励。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第十七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