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单位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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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单位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市委决定从2012年起,用3—5年时间,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全区一流、全国知名”的先锋示范城。这是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措施,是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和“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机遇,对于加快实现首府南宁党的建设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决定》(南发〔2012〕10号)精神及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XX局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提高首府南宁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主题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线,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提出的创建先锋示范城标准,从基层党建创先之城、为民服务奉献之城、党群和谐模范之城、红色文化创新之城的建设入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先锋示范创建行动,把市XX局党组织打造成为推动首府南宁XX事业科学发展赶超跨越的坚强堡垒,把市XX局共产党员打造成为首府南宁XX系统“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标兵模范,推动全市XX事业科学发展赶超跨越。二、目标任务2按照市委提出的“突出一个主题,紧扣两条主线,实施三步计划,实现四个目标”总体思路和市直机关工委部署,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型有序有效推进全局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工作。通过创建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点、先锋示范单位,打造先锋示范队伍、先锋示范品牌、先锋示范文化,用3—5年时间,构建具有首府南宁XX部门特色的先锋示范体系,为我市创建先锋示范城发挥应有作用。三、主要工作XX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以积极参与“XX先锋五项行动”活动(“比学习、强素质”能力提升行动,“谋发展、促跨越”克难攻坚行动、“访民意、听民声”基层调研行动、“亮窗口、优服务”品牌创建行动、“送政策、送服务”志愿服务行动)为主要载体,扎实开展市XX局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点、先锋示范单位、先锋示范队伍、先锋示范品牌、先锋示范文化等“六项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先锋党员”示范引领、“坚强堡垒”推动促进、“首善党建”支撑保障,努力推动“保障惠民工程”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一)创建先锋示范岗1.创建对象:XX全体共产党员。2.创建目标:每年命名“先锋示范岗”3个,到2016年命名“先锋示范岗”不少于15个。同时,积极推荐参与上级命名,力争获得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先锋示范岗”。3.创建标准:“先锋示范岗”的基本标准是:带头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好;带头争创佳绩,工作业绩好;带头服务群众,服务质量好;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好;带头弘扬正气,表率作用好。具体标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34.创建内容:以“一岗一卡一目标一承诺”(即党员先锋岗、创先争优积分卡、个人制定的活动阶段目标、党员公开承诺)、“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化“XX服务标兵”、“窗口业务明星”等做法,引导和激励党员把本职岗位当成展示形象的窗口、干事创业的舞台和创先争优的赛场,积极创建先锋示范岗,带动形成“党员人人争当标兵,时时处处体现先进”的良好氛围和“一名党员一面旗,立足岗位当标兵”干事创业生动局面。(二)创建先锋示范点1.创建对象:各城区管理部。在综合工作评价良好的基础上,侧重于考核评价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工作能展现出特色和亮点。2.创建目标:积极争创首府XX系统“先锋示范点”,力争获得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先锋示范点”。3.创建标准:“先锋示范点”的基本标准是: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应好、表率作用好。4.创建内容:推进党的建设在内容、方法、载体、制度、机制等方面推陈出新,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政治核心作用突出、事业发展动力十足,形成对XX事业发展有影响力的特色和亮点,打造首府XX事业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三)创建先锋示范单位1.创建对象:局党委。侧重考核评价综合工作情况。2.创建目标:争创首府XX系统“先锋示范单位”,力争获得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先锋示范单位”。3.创建标准:“先锋示范单位”的基本标准是:基层组织建设好、工作机制运行好、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具体标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4.创建内容:以开展创“五型单位”(学习型单位、创新型4单位、服务型单位、效能型单位、廉洁型单位)为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体系、宣传教育群众体系、基层党内民主体系、和谐稳定工作体系、党建工作保障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打造党组织信任、党员满意、社会公认、示范作用强的“服务民生”先锋示范XX局,树立首府XX部门良好服务形象。(四)打造先锋示范队伍1.创建对象:XX各党支部或党员牵头组建的党员先锋队、党员服务队、党员攻坚队等志愿服务队。队伍人数在10人(含)以上,且党员人数占60%(含)以上,队伍负责人必须是党员,队伍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1年。2.创建目标:每年命名“先锋示范队伍”1支以上,到2016年命名“先锋示范队伍”不少于5支。同时,积极推荐参与上级命名,力争获得若干支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先锋示范队伍”。3.创建标准:“先锋示范队伍”的基本标准是:队伍建设好、服务方式好、工作机制好、群众反映好。具体标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4.创建内容:以“保障民生”为主要内容,组织和引导局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结合保障业务经办实际,组建党员先锋服务队伍,创建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讲奉献的先锋示范队伍,形成长期坚持、社会认可、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品牌和业务服务品牌。(五)打造先锋示范品牌1.创建对象:以党的建设某一领域工作为主创建的党建工作品牌,以党组织为主创建的党组织品牌,以党员个人为主创建的党员品牌。52.创建目标:每年命名“先锋示范品牌”1个以上,到2016年命名“先锋示范品牌”不少于5个。同时,积极推荐参与上级命名,力争获得若干个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先锋示范品牌”。3.创建标准:“先锋示范品牌”的基本标准是:有名称、有标识、有主题、有理念、有内涵、有目标、效益好。具体标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4.创建内容:以总结提炼我XX在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点、先锋示范单位、先锋示范队伍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果为主要内容,通过研究确定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品牌培育项目,精心制定品牌培育方案,完善品牌创建工作措施,打造XX主题突出、首府特色彰显、辐射带动作用广阔、示范应用性强的先锋示范品牌。(六)打造先锋示范文化围绕弘扬广西精神和南宁精神,以推进XX惠民事业为基础,以锤炼党性为切入点,构建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用最新的党建文化成果教育和激励党员干部,用先进的党建文化理念引导和凝聚党员干部,用生动的党建文化形式吸引和感召党员干部。通过加强党建文化阵地建设,深化党建文化主题活动,培育党建文化产业项目,塑造党建先锋示范文化精品,营造党建文化浓厚氛围,不断丰富党建文化内容和形式,使党建文化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建文化理念的认同度和行为的自觉性,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的现实生产力,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强大动力。四、创建方法开展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点、先锋示范单位、先锋示范队6伍、先锋示范品牌等系列先锋示范创建工作,分为创建对象申报、创建对象培育提高、创建对象评比命名和先锋示范系列管理四个环节进行。(一)创建对象申报。要准确把握先锋示范对象的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总结提炼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果,逐级筛选、申报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可塑性强、具有发展潜质的创建对象。(二)创建对象培育提高。要按照先锋示范对象的目标内容和考评标准,明确创建责任,推进创建活动,努力在各项指标上达到先锋示范标准。(三)创建对象评比认定。要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将有关资料(理念成果、取得成效、获奖情况等)进行梳理、汇总。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运用各类考核和民意调查结果等方式,严格考核、公示、授牌。(四)先锋示范系列管理。受命名的先锋示范对象,要公开亮旗、公开亮岗、公开亮牌,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对命名的先锋示范系列以精神奖励为主。每年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从获得先锋示范系列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中产生。先锋示范系列,实行动态评选管理和摘牌(旗、岗)制度。经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已经明显低于先锋示范系列标准,且限期整改不力的,将取消先锋示范资格,由命名单位撤销称号并收回旗帜、牌匾。五、实施步骤(一)广泛发动,总体部署(2012年2月—2012年12月)1.2012年2月—4月,拟定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动员。局党7委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实施方案、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细化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统一党员思想认识,动员党员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氛围。2.2012年4月—11月,细化指标体系,全面组织实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系列先锋示范对象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动员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确定重点创建的先锋示范对象,力争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示范典型。3.2012年11月—12月,阶段检查验收,总结交流经验。按照先锋示范对象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对照先锋示范对象评价指标体系,对2012年重点创建的第一批先锋示范对象进行检查验收,对创建合格的先锋示范对象推荐参加市XX系统、市直机关工委及市委进行评选和命名表彰。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抓好阶段总结,做好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完善创建工作制度,使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全面创建,扎实推进(2013年1月—2015年12月)1.每年1月—2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抓好工作任务分解。根据上级精神和部门实际,进一步调整和提升创建工作目标,完善和提升考评办法和操作要求,明确当年的创建工作计划,并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做好工作动员部署。2.每年2月—11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以创特色、抓规范、上水平为工作着力点,紧扣XX局新组建、业务重等特点,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先锋示范对象的典型引导和示范辐射作用,努力营造“学8示范、赶先进、创佳绩”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先锋示范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3.每年11月—12月,年度检查验收评比,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当年的重点创建对象进行检查验收,评选表彰和命名先锋示范对象。对已命名的先锋示范对象进行复查,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取消示范资格,及时调整充实一批新的示范对象。做好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制度,不断形成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的持久动力机制。(三)巩固提升,形成长效(2016年1月—2016年12月)对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回顾,重点提炼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方面创造的经验做法,建立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经常化的长效机制,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将先锋示范城向纵深推动。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要把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谋划、督查推进创建工作;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履行好所分管工作领域的创建工作指导员责任,努力把联系点率先建设成为先锋示范。(二)落实保障措施,构建联动格局。建立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做到人员到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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