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的标的物及其质量、数量与包装第一节合同的标的物第二节商品的质量第三节商品的数量第四节商品的包装第一节合同的标的物一、列明合同标的物的意义二、品名条款的内容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第二节商品的质量一、品质的含义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形态的综合。核心产品形式产品外品产延整体产品含义客户需求包装品牌等售后服务等二、对品质的要求出口品质的要求1、符合国际标准2、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商品质量3、在稳定的基础上,精益求精4、适应进口国的法律、风俗和习惯5、适应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和销售方式进口品质要求1、实事求是,按需进口2、确保安全三、表示品质的方法品质的表示方法看货成交样品成交买方样品卖方样品对等样品规格、等级、标准商标、品牌说明书产地名称实物表示文字表示看样成交应注意的问题1、卖方交货品质与样品完全一致的。2、酌情采用留有复样来样加工要慎重尽可能少使用尽可能不与其他方法一起使用3、灵活规定农副产品的质量标准1、良好平均品质(FAQ)2、上好可销品质(GMQ)四、品质条款的规定品名+表示品质的方法五、签订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1、条款内容和文字简单、具体、明确2、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品质机动幅度为了使交易顺利进行,对于某些品质质量不稳定的初级产品,在规定品质指标的同时,另外订立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品质公差是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3、根据不同商品采用不同的表示方法4、要有科学性和灵活性,既要具体明确,又要留有余地案例1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含量为14%,杂质不超过2.5%。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抵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具相应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10%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我方能否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为什么?案例2我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大豆的合同,数量为1000长吨,单位为每长吨80英镑CIF利物浦,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4%,杂质不超过2.5%,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赠送过样品,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比样品低,并出具了当地检验公司的检验证明,由此向我方提出降价5%的要求。而此时,我方留存的复样已遗失,但我方坚持所交货物品质符合合同规定,并有转运前的商检证明为证,所以坚持拒绝降价。双方争执不下,请问如何解决争议。第三节商品的数量一、数量的法律意义二、计量单位与计重方法(一)计量单位按重量计算(weight)按数量计算(number)按长度计算(length)按面积计算(area)按体积计算(volume)按容积计算(capacity)(二)计量重量的方法1、毛重(grossweight)2、净重(netweight)净重=毛重—皮重皮重的计算方法平均皮重(averagetare)习惯皮重(customarytare)约定皮重(computedtare)实际皮重(actualtare)3、公量(conditionedweight)对于单位价值比较高,含水量不太稳定的商品,用科学的方法抽干水分之后,再加上双方所约定的水重,之后所称得的重量。公量=净重×(1+约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回潮率=水重/干态重量4、理论重量(theoreticalweight)5、法定重量(legalweight)合同规定成交数量为100公吨,约定回潮率为10%,交货时,商品回潮率为9%,问卖方应交货多少?公量=净重×(1+约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实际交货重量=公量×(1+实际回潮率)/(1+约定回潮率)=100×(1+9%)/(1+10%)=99.09三、数量条款的规定成交数量+计量单位同时说明计量方法1000吨1000公吨(1000M/T)四、签订数量条款应注意的问题1、应具体明确,尽可能不用“大约”字样2、根据情况合理确定数量,掌握数量机动幅度数量的机动幅度也称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多于或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但以不超过合同规定的百分之几为度。溢短装条款的作价问题1、按合同价格作价2、按装船日国际市场价格作价3、按到货日国际市场价格作价4、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则应理解为按合同价格作价案例1国内某公司出口至俄罗斯黄豆一批,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公吨。货抵俄罗斯后,经检验,黄豆每袋仅重96公斤,1000袋合计96公吨。适值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客户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案例2出口彩电4000台,装运时发现库存仅剩3900台,卖方若以这3900台交货,是否构成违约?案例3出口彩电4000台,装运时发现仅存3900台,请问卖方能否沿引5%的增减幅度以3900台彩电交货,为什么?案例4我国某公司与日本一客户签署出售驴肉25公吨的合同,按合同规定,该批货物应装于1500只箱子,净重应为24.9公吨,所差100公斤可以不再补交。当货物运抵日本后,海关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每箱净重不是16.6公斤而是20公斤,即每箱多装了3.4公斤。因此,此批货物实际上装了30公吨,但所有的单据上注明装了24.9公吨。由于货物单据上的净重与实际重量不符,日本海关认为我方有帮助客户偷税嫌疑向我方提出异议。客户也以所交货物包装不符合合用规定,不利于在当地市场销售为由,拒绝提货,拒绝付款。请问:(1)、我方应如何解决该案例?(2)、应从该案例中吸取哪些教训?案例5某公司出口生丝,合同为100公吨,溢短装5%,约定标准回潮率为11%。现有生丝104公吨,回潮率为9%,问:这批生丝符合约定回潮率的重量为多少?是否符合溢短装条款的重量?应取出多少回潮率为9%的生丝?练习题1、什么叫“以毛作净”?什么叫“公量”?什么叫“溢短装条款”?为什么设定该条款?益短装条款的选择权应当由谁掌握?2、如卖方按每箱150美圆的价格出售商品1000箱,合同规定“数量允许有5%增减,由卖方决定”。试问:这是一个什么条款?最多可多装多少箱?最少可少装多少箱?如实际装运1040箱买方应付款多少?3、商品数量条款的法律意义如何?约定数量条款应注意哪些事项?4、在合同未约定益短装条款的情况下,能否多装或少装?第四节包装一、包装的重要性1、是保护商品在流通领域中品质完好和数量完整的重要措施2、有利于提高我国商品的信誉,加强竞争性,促进贸易往来3、可以降低成本,节约包装材料,减少费用,直接增加外汇收入4、是说明商品的一个组成部分二、我国的出口货物包装的要求科学经济牢固美观适销准确三、货物包装的种类裸装货散装货包装货运输包装销售包装运输包装运输包装标志为了装卸、运输、仓储、检验和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错发错运和损坏货物与伤害人身的事故,以保证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地运交收货人,在运输包装上书写、压印、刷制的标志。运输包装标志运输标志(唛头)(shippingmark)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mark)警告性标志(warningmark)运输标志(唛头)(shippingmark)内容:1、主要标志2、目的地名称或代号3、收发货人代号4、件号、批号刷制运输标志应注意的问题1、应参考国内外有关规定办理2、要简单明了,清晰,一目了然每个标志不得超过10行每行至多17个字符整个标志使用单色不要使用广告性标志3、刷写部位要适当4、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刷制四、中性包装为了加强对外竞销和扩大出口,打破进口国家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在商品包装上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也不标明商标和牌号的一种做法。五、定牌为了利用买方的经营能力及其商业信誉和牌名声誉,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在其出口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的做法。六、签订包装条款应注意的问题1、考虑商品的特点和运输方式的需要2、对包装的规定要具体明确3、明确包装费由谁负担,包装物由谁提供案例1菲律宾客户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0辆,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InChina”字样。买方为何提出这种要求?我方能否接受?为什么?2、出口商品已刷制唛头,目的港通关时,海关未发现而要求买方补制,买方照办后要求我方赔偿其支出的费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案例2中性包装可否接受?一港商订购我某种“船牌”化工原料转口台湾。但要求包装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船牌”商标。为了打开销路,扩大出口,我方是否可接受?复习训练题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列明标的物的意义何在?2、搞好出口包装条款和订好包装条款有何重要意义?3、何谓中性包装?何谓定牌?在国际贸易中为什么会出现中性包装和定牌?4、何谓“唛头”?为什么在运输包装上要刷写有关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