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个人所得税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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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2012by陈菊梅LOGO2011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6054.09亿元,同比增长25.2%。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7%。(一)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纯所得为计税依据(三)有关费用分为两大方面三个具体分类。一方面是指与获取收入和报酬有关的经营费用,另一方面是指维持纳税人自身及家庭生活需要的费用。具体分为三类:第一,与应税收入相配比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第二,与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第三,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如慈善捐赠等。(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熟悉):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我国)、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2012年教材变化1.删除: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2.变化: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由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将现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并对级距作相应调整;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4.新增: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提前退休取得补贴、企业年金收入、促销展业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5.变化:纳税期限由原来7日内延长到15日内。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2012by陈菊梅LOGO一、纳税义务人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人类别承担的纳税义务判定标准(1)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2)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1)在我国无住所(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重点掌握住所和居住时间这两个标准;临时离境的时间要把它放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去衡量,再看其是否一次超过30天或累计超过90天。所谓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而不能理解为任意居住12个月。【例题·分析】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11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12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这是因为该外籍人员在2011年和2012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365日,则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注意: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2.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二、征税范围——目前共11项(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注意】1.工资薪金所得为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为独立个人劳动所得二、征税范围——目前共11项2.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误餐补助: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补助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二、征税范围——目前共11项3.内部退养人员工薪征税问题(1)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例题【例题·单选题】因单位减员增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零4个月的王某,于2012年3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当月领取工资3800元和一次性补偿收入80000元。王某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A.2409元B.7925元C.8030元D.22630元【答案】B【答案解析】(1)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80000/40=2000元(2)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2000+3800-3500=23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3)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80000+3800-3500)×10%-105=7925(元)。二、征税范围——目前共11项4.辨析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5.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6.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该税目征税2.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体出租车: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2)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工资、薪金所得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例题·多选】下列各项中,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的有()。A.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B.私营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本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汽车C.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住房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所得【答案】AC(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注意辨析】注意按照登记和分配的不同情况,区分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承包登记状况是否交企业所得税是否交个人所得税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不交企业所得税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共29项)分别为: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注意辨析】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1.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1)本单位员工:工资薪金所得(2)非本单位员工:劳务报酬所得【例题·多选】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B.个人兼职收入C.教师受聘给企业讲座取得的收入D.在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答案】ABCD(五)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注意辨析】以是否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例题·单选】下列属于稿酬所得的项目有()。A.记者在本单位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书画家出席笔会现场泼墨书写取得的收入【答案】C【答案解析】A为工资、薪金所得;B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为劳务报酬所得。【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A.个人书画展卖取得的报酬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选项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注意辨析】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多选】下列个人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个人取得的特许权经济赔偿收入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的收入C.作家公开拍卖自己写作时用过的金笔的收入D.电视剧编剧从任职的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答案】ABD(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免税的利息(3项):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储蓄存款利息2.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3.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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