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版本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三设安管〔2014〕11号关于发布铁三院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集团公司对《铁三院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铁三院集团公司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承接工作。原《关于印发铁三院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三设公安〔2010〕1号)同时废—2—止。附件:1.《铁三院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铁三院集团公司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铁三院2014年10月1日—3—附件1铁三院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能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4.《铁三院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综合预案》;5.《铁三院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含驻外分院、项目部、指挥部)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危险性分析及事故类型2.1危险性分析集团公司外业勘测、工程总承包、监理等业务范围遍及国内大部分省份和境外部分地区,配有近500辆用于生产办公的机动车。国内各地人文地理环境各异,气候差异较大、道路情况复杂,普遍存在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淡薄等问题。—4—同时,为满足生产需要,各单位聘用了大量非本单位驾驶员,其中个人素质不同,驾驶水平不一,多种因素的汇集可能产生诸多危险,驾驶员稍有不慎或处置不当便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其危险性由客观、主观和管理因素构成。2.1.1客观因素1.国内道路交通环境:高速公路车辆多,城市道路及快速道路车流量大,且非机动车、行人多;2.国内南北地区气候差异较大,恶劣天气、特殊天气多发:大风(台风)、雾、雨、雪、冰、雷击等;3.汽车行驶路线上的危险路段:如傍山险路、滑坡路段、连续弯道、急转弯、涵洞隧道、漫水路、冰雪路面、无人值守的铁路道口、村镇、交叉路口、汽车摆渡等。2.1.2主观因素1.外聘驾驶员较多,驾驶水平和安全意识差异较大;2.驾驶员年龄五十周岁以上的较多,反应能力降低;3.有的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及违规操作,行为不当。2.1.3管理因素1.机动车未按要求保养、维修,开故障车;2.无集团公司准驾证驾驶生产办公机动车。—5—2.2事故分级事故等级事故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Ⅰ1人及以上3人及以上5人及以上>10Ⅱ03人以下3-4人3-10Ⅲ001-2人<33.应急原则预防为主、防范结合;以人为本、快速救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妥善处置。4.应急机构及职责4.1集团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事故应急处置组交通事故应急办公室二级单位应急指挥部集团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6—成员及职责见《铁三院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综合预案》(三设安管〔2010〕12号)。4.2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4.2.1人员组成指挥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指挥长: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副指挥长:集团公司工会主席集团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和应急协调部门,办公室设在安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安管办主任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计经处、工管处、安管办、行管处(保卫处)等人员组成。4.2.2职责4.2.2.1集团公司总经理1.全面负责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2.负责Ⅰ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3.审批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4.2.2.2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1.协助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2.协助总经理负责Ⅰ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3.负责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4.审核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7—5.审批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及应急保障措施等;6.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4.2.2.3集团公司工会主席、集团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1.协助总经理负责Ⅰ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2.协助分管副总经理负责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3.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4.2.2.4交通事故应急办公室1.负责制定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对预案实施动态管理,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制定处置方案;2.组织制定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计划、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开展应急宣传和应急演练;3.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应急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4.掌握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汇报;5.督促落实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出的决定和指示,检查和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6.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4.3二级单位应急指挥部1.负责本单位Ⅲ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2.负责向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及协调沟通;—8—3.负责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4.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5.负责对基层单位、项目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指导;6.负责组织本单位进行应急演练、评估和预案修订工作。4.4事故应急处置组4.4.1组成发生Ⅰ级道路交通事故后,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的需要,设立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计经处、工管处、安管办、行管处及事故单位组成事故应急处置组。发生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后,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的需要,设立由集团公司安管办及事故单位组成事故应急处置组。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后,二级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的需要,设立事故应急处置组。4.4.2职责1.在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二级单位应急指挥部指挥下,负责现场救援、处置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2.负责配合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5.事故预防—9—5.1事故预防5.1.1各单位应按照《交通安全管理控制程序》、《铁三院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铁路勘测安全规则》规定,加强员工的宣传教育。5.1.2各单位应按照《铁三院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并做好预案演练。5.1.3各单位应按照《铁三院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5.1.4已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单位,应做好对汽车行驶记录仪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对检查出的违章驾驶行为,应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5.1.5各单位要及时收集作业区域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信息,并传达给驾驶员,驾驶员收到信息后应做好防范措施。6信息报告程序6.1报告程序事故现场人员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集团公司安管办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紧急情况亦可越级上报。6.1.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向本单位和集团公司安管办报告。—10—6.1.2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类型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二级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6.1.3二级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信息报集团公司安管办。6.1.4集团公司安管办在接到Ⅰ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报告。6.2报告内容:1.项目名称;2.发生单位;3.事故时间、地点(线路里程及地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4.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5.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6.已经采取的措施;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7.应急响应7.1响应分级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三级: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7.2响应程序7.2.1Ⅰ级应急响应发生Ⅰ级道路交通事故后,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11—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指挥长根据事故情况组建现场应急处置组,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指挥后期处置。7.2.2Ⅱ级应急响应:发生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集团公司安管办及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情况组建现场应急处置组,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指挥后期处置。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派员参加。7.2.3Ⅲ级应急响应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后,项目部或二级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组建现场应急处置组,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后期处置。7.3处置措施7.3.1人员抢救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7.3.2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开展紧急医疗救助,同时根据伤者情况迅速联系当地120医疗急救中心进行救治。7.3.3事故报警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进行报警;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并向单位应急指挥部报告。—12—7.3.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人员应在道路来车方向50至100米范围内(高速公路为150米以外)摆放三角停车牌,并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8.应急保障8.1通信保障8.1.1内部通信⑴应急电话安管办:2617888613820888718秘书科:26178800⑵相关成员手机应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8.1.2救援电话交通事故报警:122医疗救护:120火灾报警:119公安报警电话:1108.2交通工具保障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指挥部统一调派车辆,保证应急处置使用。9.附则9.1本预案二级单位是指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生产单位、上海分院、广东分公司、华中分院、院管指挥部或项目部。9.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各自的应急预案体系,报集—13—团公司备案。9.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集团公司安管办负责解释。附件2铁三院集团公司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机制,保证科学、安全、高效地开展逃生和火灾扑救工作,把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铁三院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综合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含驻外分院、项目部、指挥部)发生的火灾事故。2.危险性分析及事故分级2.1危险性分析集团公司外业勘测、工程总承包、监理等业务范围遍及国内大部分省份和境外部分地区,作业场所分为勘测、施工现场及内业办公场所。作业场所多且分布范围广,草原、林区等火灾高危—14—作业场所多,尤其是北方干旱季节,火灾风险高。2.1.1集团公司所属办公场所内存在大量图纸、资料、图书等可燃物和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器设备,存在发生固体物质火灾和物体带电燃烧火灾的危险性。2.1.2集团公司生产场所(外业勘测现场、施工现场等)内,存在大量地表植被、油料等可燃物,存在发生火灾的危险性。2.1.3集团公司消防重点单位是档案馆、信息中心、测绘分院(航遥所)、工程实验室、职工食堂。2.2火灾事故分级Ⅰ级:消防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Ⅱ级:除发生上述情形以外、火势较小且单位可自行扑灭的一般火灾。3.应急原则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