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建筑模数(constructionmodule),建筑设计中,为了实现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互换性,统一选定的协调建筑尺度的增值单位。建筑模数是指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也是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与制品、建筑设备、建筑组合件等各部门进行尺度协调的基础,其目的是使构配件安装吻合,并有互换性。我国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必须遵循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分类1、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数值规定为l00mm,表示符号为M,即1M等于l00mm,整个建筑物或其中一部分以及建筑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均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2、扩大模数:指基本模数的整倍数。扩大模数的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扩大模数为3M、6M、12M、15M、30M、60M等6个,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300mm,600mm、1200mm、1500mm、3000mm、6000mm。2)竖向扩大模数的基数为3M、6M两个,其相应的尺寸为300mm、600mm。3、分模数:指整数除基本模数的数值。分模数的基数为M/10、M/5、M/2等3个,其相应的尺寸为10mm、20mm、50mm。4、模数数列:指由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为基础扩展成的一系列尺寸(模数数列的幅度及适用范围如下)。1)水平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为(1~20)M。主要适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断面尺寸。2)竖向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为(1~36)M。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构配件等尺寸。3)水平扩大模数数列的幅度:3M为(3~75)M;6M为(6~96)M;12M为(12~120)M;15M为(15~120)M;30M为(30~360)M;60M为(60~360)M,必要时幅度不限。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尺寸。4)竖向扩大模数数列的幅度不受限制。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门窗洞口尺寸。5)分模数数列的幅度。M/10为(1/10~2)M,M/5为(1/5~4)M;M/2为(1/2~10)M。主要适用于缝隙、构造节点、构配件断面尺寸。怎么使用建筑模数建筑物及其构配件(或组合件)选定的标准尺寸单位,并作为尺寸协调中的增值单位,称为建筑模数单位。在建筑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其数值为100mm,符号为M,即1M=100mm,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均以此为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整数值称为扩大模数。整数除基本模数的数值称为分模数。模数是一种度量单位,这个度量单位的数值扩展成一个系列就构成了模数系列。模数系列可由基本模数M的倍数得出。模数系列在建筑工业化生产中有重要的作用,因为借助于它才可能分割某些部件或半成品不剩零头,并把它们的尺寸准确地送进机器中去。模数可以作为建筑设计依据的度量,它决定每个建筑构件的精确尺寸,它决定体系中和建筑物本身内建筑构件的位置。模数在建筑设计上表现是模数化网格。网格的尺寸单位是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在建筑设计中,每个建筑构件都应与网格线建立一定的关系,一般常以建筑构件的中心线、偏中线或边线位于网格线上。建筑设计中的主要建筑构件如承重墙、柱、梁、门窗洞口都应符合模数化的要求,严格遵守模数协调规则,以利于建筑构配件的工业化生产和装配化施工。模数数列的幅度第2.2.1条水平基本模数应为1M。1M数列应按1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M至20M。第2.2.2条竖向基本模数应为1M。1M数列应按1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M至36M。第2.2.3条水平扩大模数的幅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3M数列按3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3M至75M;二、6M数列按6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6M至96M;三、12M数列按12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2M至120M;四、15M数列按15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5M至120M;五、30M数列按30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30M至360M;六、60M数列按60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60M至360M等,必要时幅度不限制。第2.2.4条竖向扩大模数的幅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3M数列按300mm进级,幅度不限制;二、6M数列按600mm进级,幅度不限制。第2.2.5条分模数的幅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1/10M数列按1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10M至2M;二、1/5M数列按2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5M至4M;三、1/2M数列按5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2M至10M。第三节模数数列的适用范围第2.3.1条水平基本模数1M至20M的数列,应主要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等处。第2.3.2条竖向基本模数1M至36M的数列,应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等处。第2.3.3条水平扩大模数3M、6M、12M、15M、30M、60M的数列,应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等处。第2.3.4条竖向扩大模数3M数列,应主要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和门窗洞口等处。第2.3.5条分模数1/10M、1/5M、1/2M的数列,应主用于缝隙、构造节点、构配件截面等处。分模数不应用于确定模数化网格的距离,但根据设计需要分模数可用于确定模数化网格平移的距离。1总则1.0.1为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实现建筑产品和部件的尺寸及安装位置的模数协调,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1制定住宅建筑设计中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专业技术文件及它们之间的尺寸协调原则;2确定住宅建筑中所采用的部件或组合件(如设备、家具、装饰制品)等需要协调的尺寸;3编制住宅各功能部位,如厨房、卫生间、隔墙、门窗、楼梯等专项模数协调标准。1.0.3模数协调的目的:1实现住宅建筑的设计者、制造业者、经销商建筑业者和业主等人员之间的生产活动互相协调;2能对建筑各部位尺寸进行分割,并确定各部件的尺寸和边界条件,使部件规格化又不限制设计自由;3优选某种类型的标准化方式,达到使用数量不多的标准化部件,建造不同类型的住宅建筑;4能使建筑部件标准尺寸的数量达到优先化;5促进部件的互换性,使部件的互换与其材料经、外形或生产方式无关;6采用合理化的力法定位、吊装和组装部件面,以简化施工现场作业;7协调住宅设备及部件与相应功能空间之间的尺寸。1.0.4模数协调标准可在一个或几个功能部位先期运用,后期应用部位应服从先期应用部位的边界条件。1.0.5住宅建筑模数协调设计,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模数协调modularcoordination应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的方法实现尺寸协调。2.0.2部件element房屋功能的组成部分,由建筑材料或建筑制品构成。在一个以上方向的协调尺寸符合模数的部件称为模数部件。2.0.3组合件component作为一个独立单位的建筑制品,在长、宽、高三个方向有规定尺寸。在一个以上方向的协调尺寸符合模数的组合件称为模数组合件。2.0.4基准面datumplane部件或组合件按模数要求设立的参照面,包括为安装和建造的需要而设立的面。根据这一参照面,进行一个部件(组合件)与另一个部件(组合件)之间的协调。2.0.5安装基准面erectiondatumplane为部件或组合件的安装及建造而设立的基准面。2.0.6辅助基准面sub-datumplane在基准面之间根据需要设置的其他基准面。2.0.7基准线datumline两个以上基准面的交线或其投影线。2.0.8基准点datumpoint两个以上基准线的交点或其投影的点。2.0.9调整面coordinationface为使部件或组合件相互关联而设立的并形成外形的面。2.0.10优先尺寸preferredsize从模数数列中事先排选出的模数或扩大模数尺寸。2.0.11公差tolerance部件或组合件在制作、放线或安装时的允许误差的绝对值。2.0.12制作公差manufacturingtolerance部件或组合件在生产制作时与制作尺寸之间的允许偏差。2.0.13安装公差erectiontolerance部件或组合件安装时,基准面或基准线之间的允许偏差。2.0.14位形公差performancetolerence在力学、物理、化学等作用下部件或组合件所产生的位移和变形的允许偏差。2.0.15连接空间jointspace部件或组合件安装时,为保证与相邻部件或组合件之间的连接所需要的最小空间。2.0.16装配空间assemblyspace部件或组合件定位时,部件或组合件的实际制作面与安装基准面之间产生的自由空间。2.0.17模数层高modularstoreyhight连续两层楼板的模数定位基准面之间的垂直尺寸(图2.0.19)。2.0.18模数室内高度modularroomhight一个层高内楼面模数定位基准面与装修后顶棚模数定位基准面之间的垂直尺寸(图2.0.19)。2.0.19模数楼盖高度modularfloorhight楼盖的楼面模数定位基准面与该楼板下顶棚模数定位基准面之间的垂直尺寸(图2.0.19)。2.0.20模数网格modulargrid由正交的网格基准线构成。它的各条连续线(面)之间的距离等于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模数网格在二个方向上的扩大模数值可以是不一样的(图2.0.20)。2.0.21模数空间网格modularspacegrid排列成相等距离的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的三维垂直坐标基准体系。空间网格在三个方向上的扩大模数值可以是不一样的(图2.0.21)。2.0.22网格中断区zoneofgrid模数网格平面之间的一个间隔。网格中断区可以是模数的,也可以是非模数的(图2.0.22)。3定位坐标与优先尺寸3.1定位坐标3.1.1确定定位坐标及尺寸时,对每一个部件或组合件的位置都被认为是位于由正交的基准面(线)所确定的空间内。如部件或组合件指定的模数空间,该空间内包含了用于接头和允许的尺寸误差所必需的空间(图3.1.1)。在同一住宅平面上,可同时具有多个定位坐标系。这些坐标系的水平方向不一定非得平行,其原点也不一定非得重合。3.1.2部件的定位可采用中心线定位法(图3.1.2-1)和界面定位法(图3.1.2-2)。为保证部件互换性和位置互换性,满足功能要求,可采用不同的定位方法或混合定位方法,以取得经济和有效的结果。3.2基准面3.2.1部件或组合件基准面的确定,应满足模数协调的要求。3.2.2对部件或组合件相互关联,应根据与安装基准面的相对位置关系分别设立部件或组合件的调整面(图3.2.2)。3.2.3两个以上的基准面,原则上应相互平行或者正交,斜交时应标出基准面之间夹角的大小。3.2.4两个基准面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模数尺寸的要求。应统一同一功能部位部件基准面的确定方法(图3.2.4)。3.3安装基准面3.3.1部件或组合件的安装应根据设立的安装基准面来进行。3.3.2相互平行的安装基准面的位置,应以其中一个安装基准面为基准,并按与它的距离确定其余安装基准面的位置(图3.3.2)。3.3.3根据需要,两个安装基准面之间可插入辅助基准面。辅助基准面应在安装基准面确定后再设立(图3.3.3)。3.3.4部件或组合件的位置应由部件或组合件基准面上的线或点与安装基准面之间的距离来确定。应以模数标志尺寸为基础来确定部件或组合件的尺寸(图3.3.4)。3.4优先尺寸3.4.1应选用部件中通用性强的尺寸关系,并应指定其中几种尺寸系列作为优先尺寸。其他部件的尺寸,应与已选定部件的优先尺寸关联配合。优先尺寸应适用于部件或组合件基准面之间的尺寸。3.4.2外墙厚度优先尺寸系列宜为:100,150,200,250,300。3.4.3内墙厚度优先尺寸系列宜为:50,60,80,100,150,200。3.4.4层高优先尺寸系列宜为:20M~30M,间隔1M。3.4.5室内高度优先尺寸系列宜为:20M~28M之间,间隔1M。3.4.6对采用平面布局以及部件或组合件基准面之间的优先尺寸,可加以分解和组合,使它仍成为优先尺寸。4公差与配合4.1部件的尺寸4.1.1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