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数字化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的意见》(皖国土资〔2016〕95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的全面摸清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已建成、已验收、在建和已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并全部上图入库,掌握真实的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高标准农田信息备案制度,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为建立健全全面全程监管机制,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与评价考核,动态掌握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提供基础支撑。二、工作任务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符合《全国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1-展改革农经〔2017〕331号)明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筹措要求,通过不同建设方式开展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三五”时期按照立项、实施、验收等项目管理程序而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将项目计划、实施和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未按照完整项目管理程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项目和2016年(含)以前已建成的项目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将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2018年(含)以后立项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项目要按照项目管理程序通过农村土地监测监管平台分阶段填报信息并上图入库。三、任务分工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发局)、水利厅、农业委员会协调配合完成。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市、县级有关部门进行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并负责对本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核实确认。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汇交的上图入库成果汇交至国土资源部。市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发)、水利、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县级汇交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上报本系统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确认。-2-县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发)、水利、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前的项目标绘、表格填写、软件填报,并将本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及时完成上图入库工作。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级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成果,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一)国家五部委《通知》印发前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应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上图入库工作。1.项目调查和标绘。2018年5月底前,县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发)、水利、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项目“谁牵头、谁入库、谁确认”的原则,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收集整理、标绘本辖区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程量、建设成效等。在项目调查和标绘过程中,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积极予以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对于2016年以前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遥感影像等作为底图,标注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信息,并上报本系统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2.信息审核确认。(1)市级审核。市级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应在1个月内,完成对本系统内县级上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成果资料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上报本系统的省级项目-3-主管部门审核确认。(2)省级确认。省级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应在2个月内,完成对本系统内市级上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成果资料进行审核确认。3.上图入库和数据汇交。2018年10年底前,县级相关部门应完成经省、市两级审核确认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上图入库工作。县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上图入库成果汇交至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各部门汇交的上图入库成果。2018年11月底前,将汇总成果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汇交到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底前,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汇交的上图入库成果汇交至国土资源部。(二)国家五部委《通知》印发前已立项、实施未验收和五部委《通知》印发后立项、实施、验收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应按照项目所属年度在当年年底前完成上图入库工作。五、成果要求县级各部门汇交至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成果内容必须经过市级审核、省级确认,且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见《通知》附件1)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见《通知》附件2)规定的数据内容、数据结构、文件格式、命名规则以及成果质量等要求。-4-上图入库工作涉及的相关表格数据及图纸等纸质信息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涉密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传输。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市、县(市、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政府领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省级在已建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联系会议制度基础上,省国土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委员会按照任务分工,负责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核实确认等工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共同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有关部门对本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二)保证数据质量。各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并完善工作成果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作成果质量审核与评价,确保图、表、数据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或篡改成果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附件: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5-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