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事故案例分析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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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2012年5月7日江苏神华药业安全培训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政策声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奉献绿色能源、服务社会公众为宗旨,以为企业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使国家资产免受损失为己任。中电投集团公司的安全理念•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对生命和健康的无谓毁坏,是一种道义上的罪恶;对可预防的事故,不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负有道义上的责任。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与加强管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中电投集团公司的安全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行风险预控管理,实现员工“无违章、无意外、无伤害”、设备安全可靠。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准则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以加强管理为基础、完善技术措施为手段、有效的制度和标准体系。3、以人为本,尊重员工,关爱员工,珍惜生命,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4、坚持教育与培训相结合,提高员工素质,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文化氛围。5、公开安全、职业健康信息,接受社会监督。6、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的良好实践,倡导“策划、程序、修正、卓越”的工作精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价值。工作行为——安全、规范1、贯彻安全理念,执行安全规程。2、进入生产现场着装符合安全要求。3、杜绝违章,做到“三不伤害”。4、防范人身、设备、交通等意外事故。5、落实风险预控,做到“四不放过”。事故调查的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调查整个过程的高度概括和要求。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现场调查,查明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对照职责,相关人员负起应有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完善制度、措施、设备等。亡羊补牢。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避免习惯性违章•要从一开始,就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行为学家的研究表明:人只要重复同一动作21次,便可形成习惯,而要改正这种习惯,需要重复新动作7倍以上的次数,并且得时刻提醒自己,延续2年甚至更长,才能完全改变过去的习惯。心理学的研究结果:3周以上的重复动作就形成习惯,3个月以上的重复就会形成稳定的习惯。一个人一天的行为当中,大约只有5%是属于非习惯性的,而剩下的95%都是习惯性的。即便是打破常规性的违章,最终也可以演变为习惯性违章。•什么是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按照性质划分,可分为习惯性违章指挥、习惯性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习惯性违章的特点:具有一定的顽固性具有一定的潜在性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它会危害几代人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在生产生活中,常常存在一些与安全密切相关的心理状态,这些心理状态如果调整不当,往往是诱导事故的重要因素,常见的有:•取巧心理•侥幸心理•逆反心理•凑兴心理•从众心理坚持自觉学习安全知识•安全知识学习的四个阶段•1、不知道自己不知道•2、知道自己不知道•3、知道自己知道•4、不知道自己知道安全事故的统计、分类•导致失能及受限制工作日伤害的不安全行为•杜邦一项为期十年的统计数据•个人防护装备佩戴12%•人员的工作位置不当30%•人员的反应不准确14%•工具使用不当20%•设备使用不当8%•操作程序错误11%•工序错误1%•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总比例96%•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事故总比例4%化工厂事故案例分析2011年全国安全总体形势•据安监总局调度统计: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摘自骆琳在2012年1月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011年全国化工行业安全形势•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统计,截至2011年12月20日,今年全国石化行业的安全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事故已经超过了500起,而从2008年到2010年的3年时间内,这一数字约为300起。“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安全事故数量超过“十一五”末3年的总和,安全事故呈现急剧上升的严峻局面。抑制频发事故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事故排查和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6号)•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令)•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化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1、生产工艺本身具有危险性•化工生产处于高温高压、连续反应状态。所使用的原料和生产过程的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如半水煤气、变换气、精炼气、合成气、液氨、甲醇、甲醛、乙烯、甲酸、硫磺、甲铵液、硫酸、氢气、氯气、氯化氢、乙炔、氯乙烯、氢氧化钠等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的还具有强腐蚀性,复杂的工艺流程,高度连续等特点,对安全生产构成十分不利的因素。因而,应针对性采取措施实现安全稳定生产。2、发展过快、未按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近几十年来,化工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化工行业增长速度太快。造成物质、原料、材料供不应求,仓促拼凑投产,留下隐患。不少的企业在进行扩建改建中,不按“三同时”的要求,没有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增加了不安全因素。3、企业安全管理不善,安全生产无保障:•化工生产特点决定了车间之间、岗位之间,必须有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因而对企业管理提出较高的要求。但由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没有真正牢固树立,还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观念,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生产得不到保证。4、设备技术状况差,失修严重:•化工企业设备多,管线复杂,加之在生产过程中忽视对设备的安全管理,使设备超期服役,日趋老化,对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5、员工素质差,违章违纪现象严重:•企业的安全生产,关键在于企业各级领导是否自觉遵章守纪,重视安全。大量事实证明:不少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没有按“五同时”要求去做,酿成事故。工人素质差也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缺乏应有的化工知识和安全知识,违章违纪现象严重,增加了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6、组织制度不落实:•由于企业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安全组织上未落到实处,导致事故发生频率增高。其主要表现:a,安全网络未建立;b,安全机构未设立、运转未设立或运转不灵;c,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为落实;d,生产操作岗位安全规程不完善。化工是案例分析•火灾事故案例贵州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事故经过•2008年8月2日上午10时2分,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储罐区一精甲醇储罐发生爆炸燃烧,引发该罐区内其他5个储罐相继发生爆炸燃烧。该储罐区共有8个储罐,其中粗甲醇储罐2个(各为1000立方米)、精甲醇储罐5个(3个为1000立方米、2个为250立方米)、杂醇油储罐1个250立方米,事故造成5个精甲醇储罐和杂醇油储罐爆炸燃烧(爆炸燃烧的精甲醇约240吨、杂醇油约30吨)。2个粗甲醇储罐未发生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在现场的施工人员3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1人严重烧伤)。事故原因•2008年7月30日,安装公司在处于生产状况下的甲醇罐区违规将精甲醇c储罐顶部备用短接打开,与二氧化碳管道进行连接配管,管道另一端则延伸至罐外下部,造成罐体内部通过管道与大气直接连通,致使空气进入罐内,与甲醇蒸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8月2日上午,因气温较高,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通过配管外泄,使罐内、管道及管口区域充斥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精甲醇c罐旁边又在违规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据初步调查,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引起管口区域爆炸性混合气体燃烧,并通过连通管道引发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罐底部被冲开,大量甲醇外泄、燃烧,使附近地势较底处储罐先后被烈火加热,罐内甲醇剧烈汽化,又使5个储罐(4个精甲醇储罐,1个杂醇油储罐)相继发生爆炸燃烧。存在的问题1、施工单位缺乏化工安全的基本知识,施工中严重违规违章作业。施工人员在未对储罐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置的情况下,违规将精甲醇c罐顶部备用短接打开与二氧化碳管道进行连接配管,造成罐体内部通过管道与大气直接连通。同时又严重违规违章在罐旁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没有严格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审批程序,最终引发事故。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施工作业管理不到位,在施工单位资质已过期的情况下,企业仍委托其进行施工作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生产、施工交叉作业没有统一的指挥、协调,危险区域内的施工作业现场无任何安全措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违章行为熟视无睹,未及时制止、纠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人员不清楚作业场所危害的基本安全知识。3、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有待加强。虽然经过百日安全督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企业存在的管理混乱、严重违规违章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处理。地方安监部门应加强监管,将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防范措施1、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对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现场危害以及存在严重违规违章行为的施工作业要立即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并进行处罚。2、督促、监督企业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企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教育培训到位;危险区域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到位;交叉作业的统一管理到位;动火、入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票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止建设,并给予处罚。3、各地要立即将本通报转发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各级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企业立即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4、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5、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以及应急能力。6、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工作,严格外来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事故经过•2009年9月11日16时,吉林省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空分车间682氧气装瓶站休息室,因违章吸烟致3人被烧死,重伤1人,轻伤2人。•11日16时许,因该厂空分车间的氧气不合格,不能装瓶,682氧气装瓶站的6名工人将室内的压缩机空气吹洗出口阀打开放空后,便集中在休息室内学习。18时50分,1名工人在点香烟时,火柴在富氧中剧烈燃烧,该工人随即将火柴扔在地上用脚踩,火焰即由裤脚向上蔓延,另1名工人见状急忙协助其进行扑救,不料自己身上也着起火来,倾刻之间室内烟火弥漫,有2名工人破窗逃出。班长、点烟的工人和1名工人夺门而出,协助灭火的那名工人因惊慌失措未将门拉开而烧死在休息室内,班长和点烟的工人因烧伤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1名工人因惊恐过度精神失常,其它2人轻伤。事故原因1、空分车间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委托苏联设计的,原设计中氧气装瓶站压缩机岗位没有室外放空管线,而是利用室内压缩机一段入口的空气吹洗的出口阀做放空阀,只能将氧气排在室内,事故当时氧气放空达3小时,室内氧气浓度高。2、操作人员违反该厂有关安全的规定,在非吸烟点的空分车间682氧气装瓶站休息室内吸烟,加之职工缺乏安全防火知识,对富氧燃烧认识不足,以致扩大了灾情。3、氧气装瓶站休息室的门不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门向内开,致在紧急情况下,不便撤离。防范措施1、增设室外氧气放空管,将室内压缩机一段入口原放空处加盲板。2、组织检查厂内所有危险岗位的门窗,将方向不符者均改成疏散方向。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了解本厂、本岗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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