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中国对外技术贸易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简介第二节中国的技术引进第三节中国的技术出口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简介一、国际技术贸易的相关概念及特点(一)国际技术贸易与技术的概念技术是指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生产方法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技术具有使用价值而且是可传授的,所以技术具有商品性,可以成为国际贸易的标的。技术贸易的特点技术贸易往往并不转移商品的所有权,而只转移商品的使用权。技术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经济技术合作和技术限制、反限制关系。技术在使用中可以使其更完善,甚至发展出新的技术,使原有技术增值。技术贸易涉及技术评审、转让方式、法律、贸易、合同期限和政府的管制等多方面的问题,要比货物贸易复杂得多。国际技术贸易的含义和主要内容国际技术贸易是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让,是国际间的以纯技术的使用权为主要交易标的物的商业行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内容有:各种工业产权,如专利、商标;各种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提供工程设计,工厂的设备安装、操作和使用;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机器、设备和原料的交易的等。总之,技术贸易即包括技术知识的买卖、也包括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的机器设备等货物的买卖。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国际技术贸易的传统方式主要有:许可证贸易、特许专营、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与协助、承包工程等。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开始走向多样化,并发生重要变革。1.企业兼并成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新方式。企业兼并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在过去,企业兼并主要是企业间的“以强吞弱”。此时的企业国际兼并事实上已成为了直接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特殊贸易方式了。2.电子商务的兴起。电子商务有利于形成新的国际技术营销方式,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并且改善了国际技术贸易的运行环境,推动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大幅度增长;还促使产生了新的国际技术贸易模式,实现贸易模式的多样化。3.第三方技术供给的出现。近年来,专业研发技术型企业出现,即第三方技术供给。即既不是企业自己研究开发,也不是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制造企业引进技术,而是将研究开发活动外包给专业化的研发与设计企业承担。第二节中国的技术引进贸易一、中国引进技术的概况(一)中国引进技术的不同阶段引进技术的来源国(地区)不断扩大,从国家引进发展到企业引进,从引进技术以新建企业为主发展到引进技术为现有企业技术改造服务,引进方式从成套设备引进为主发展为多种方式引进。技术引进仍主要集中于东部发达地区。(二)中国技术引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引进结构欠合理2、重复盲目引进造成生产过程、设备闲置、资金、资源、人力浪费等问题。3、在技术供应商造成长期对国外的依赖。4、消化创新不足,造成“引进-落后-再引进”的循环格局。(三)中国引进技术的发展趋势1、引进主体要向以企业为主体转变,从企业单独引进向科研、制造系统联合引进转变;2、引进的目的向消化创新及参与国际合作为主转变;3、引进方式向更加重视引进软件技术和必要的关键设备转变;4、引进对象向产业基础技术、主要技术和高新技术转变。第二节中国的技术引进贸易二、技术外溢效应(一)技术外溢的作用机制1、联系效应——垂直溢出后相关联的技术外溢前向关联的技术外溢2、模仿和竞争——水平溢出3、人员流动交钥匙工程指跨国公司为东道国建造工厂或其他工程项目,一旦设计与建造工程完成,包括设备安装、试车及初步操作顺利运转后,即将该工厂或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合同完整地“交”给对方,由对方开始经营。因而,交钥匙工程也可以看成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管理合同。交钥匙工程是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不够开放的发展中国家投资受阻后发展起来的一种非股权投资方式。如在实行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国家,除了南斯拉夫、罗马尼亚等少数国家外,大多数国家不准许外来企业进行投资,因此外国企业只能依赖其他方式从事投资或经营,交钥匙工程就是其中行之有效的一种。另外,当自己拥有某种市场所需的尖端技术,在希望能快速地大面积覆盖市场,所能使用的资本等要素又不足的情况下,就可以考虑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二)中国的技术外溢效应引进外资确实对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外资企业技术“溢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原因:1、从国外跨国公司角度看(1)转让的是二流技术(2)实行核心技术锁定(3)实行绝对控股的投资方式(4)吸收了中国大量的人才(5)跨国公司母国政府的政策限制(二)中国的技术外溢效应2、从中国自身角度看(1)技术吸纳能力较弱(2)市场竞争环境不完善,技术水平低(3)引资政策不合理——“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收效甚微(4)科研、政策环境不理想第三节中国的技术出口一、中国技术出口现状(一)探索阶段:技术出口额很小,属于纯自发性质。(二)起步阶段:技术出口开始有组织、有管理。(三)初级阶段:技术出口走向了法制化轨道,技术出口成交额迅速上升,技术出口市场进一步扩大。(四)发展阶段:技术出口迅速发展,与之相应的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迅速发展。第三节中国的技术出口二、技术性贸易限制(一)技术性贸易限制与技术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限制是指对外贸易中出于保护健康、安全和环保方面的原因,制定的一系列技术、环境标准以及测试方法,对国际贸易进行技术性的限制。当这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评定程序形成了贸易障碍,就成了技术贸易壁垒。第三节中国的技术出口(二)技术性贸易限制的内容1、技术标准与法规2、合格评定程序3、包装和标签要求4、产品检疫、检验制度5、信息技术限制6、绿色技术限制第三节中国的技术出口(三)中国应如何应对技术性贸易限制反对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转变对外贸易的增长方式、提升对外贸易的质量加大自主创新和科研开发力度,应对国外技术性的贸易限制提高本国的技术性门槛,把技术性的贸易限制转化为改善质量和生态环境的正向外在作用力。第三节中国的技术出口三、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指对科学、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如下内容:版权、商标、地理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的信息等。知识产权已经不是一种静态保护权利的制度,而是国家发展经济和企业争取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与国际技术贸易联系密切,知识产权是国际技术贸易的重要客体,也是国际技术贸易的障碍。第三节中国的技术出口跨国公司的具体专利战略1、差异显著的专利战略2、欲擒故纵的打击行为3、模糊的专利侵权广告4、制定敲诈性的专利费用5、阻碍国内厂商结盟第三节中国的技术出口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借助专利战略形成专利壁垒来阻击中国企业,限制中国企业的出口。1、强迫性的专利付费谈判2、专利技术和品牌的双方面封杀3、多重收费策略4、国际形象策略5、专利“内部化”战略6、充分利用国内贸易政策的限制由知识产权引发的中美贸易战在过去十几年,就知识产权的问题,中美曾进行5次大规模谈判。时间分别在1989年、1991年、1994年、1996年、2004年。其中,有3次谈判最终以失败告终,并引发两国开展贸易战。1991年4月底,美国对中国发起“特殊301调查”。同年12月3日,美国宣布进行贸易报复。同一天,中国宣布进行反报复。1994年6月底,美国再度启动“特殊301调查”。同年12月31日,美国宣布进行贸易报复。同一天,中国宣布进行反报复。1996年4月底,美国又启动“特殊301调查”。半个月后的5月15日,美国宣布进行贸易报复。同一天,中国宣布进行反报复。第1次报复战之后,中美签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第2次之后,签订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议》;第3次之后,双方最终也达成有关协议。所谓“301条款”,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第301条款的简称,其主要含义是保护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值得回味的是1991年的贸易战。1990年,美国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其政府各部四处网罗证据,以证实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失败,并试图以此在贸易谈判中,作为向中方要价的砝码。次年4月26日,美国启动“特殊301调查”,并宣告中方的“三大罪状”:对专利法保护的范围太狭窄;没有完善的版权法;对于计算机软件,没有按照文学作品来保护。这项调查持续了半年时间。期间,美中双方曾进行协商,但没有结果。于是,到了12月3日,美国公布15亿美元的报复清单。同日,中国公布12亿美元的反报复清单。美国之所以开出15亿美元的“报复清单”,是因为它认为自己有15亿美元的损失。因此,美国将从中国进口的15亿美元的商品关税提高100%。在贸易报复战同时,美中双方的协商也在继续。终于,在1992年1月26日夜,双方达成了协议,并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同日,美国终止调查。之后的两次贸易报复战,大概也是这么一个历程:先是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或“重点国家”名单,然后进行“特殊301调查”,再然后双方谈判,最终达成协议。不同的只是贸易报复清单和金额。值得注意的是,报复金额在呈上升趋势。1994年是28亿美元,1996年是30亿美元。去年4月29日,美国又公布了“特殊301”报告。这一次,中国再度被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但与以往被指责“立法不完善”不同,此次“执法不严”、“工作不透明”成了焦点。根据美国公布的数据,仅在著作权盗版方面,中国每年就给他们带来约25亿到38亿美元的损失。如果贸易战终将打响的话,这个数据或许会提供一点想像空间。为什么中美之间爆发过知识产权引起的贸易战?美国的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纺织品——当然也包括鞋、皮制品、木制品、钢铁等等,不过是美国经济组成中的小块头,以此向中国施压,他们的作用是筹码——用这些对他们几乎无关紧要(至多是象征意义或选票),对中国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东西,来换取中国的订单、合作或者市场开放。现在则不同,知识产权不是“小块头”,它不但是美国当前最大顺差的来源,也是未来的趋势,是他们的核心利益。他们找到了目标和手段的统一。知识产权是目标,当然也是筹码、手段,背后更大的目标,则是更大程度的市场准入。对中国而言,如果说诸如纺织品之类的商品具备现实的比较优势,则知识产权就具备了战略意义。中国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但至少到现在为止,在IT、通信、制药等高端领域,还不具备足够的竞争力。欧美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施压,其影响就远比纺织品更加深远、严重。由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一条规定,中国彩电一年最低要向专利公司缴纳10亿美元专利费,对于中国的彩电行业来说,继续交纳专利费用已经成为了梦魇。中国彩电行业正在寻求一个彻底解决之道。该委员会的规定显示,从2007年3月1日起,出口到美国市场的电视必须是数字电视,同时这些产品还必须满足美国先进制式委员会(ATSC)标准的技术规范。这意味着中国彩电出口将被征收高达每台20多美元的专利费。专利清单显示,在目前总数为23美元/台的专利费中,有一些是在模拟电视时代就已经开始征收的,而去年11月份才纳入ATSC专利范围的汤姆逊和索尼,成为专利费大幅增加的主要来源,均在7美元左右。中国彩电厂商抱团迎美专利大棒事实上,国外专利费的收取,一直是国内家电企业欲言还休的痛,这也是造成中国近年彩电出口遇阻的主要原因。据信息产业部的数据显示,2006年1至9月份,中国生产彩电6344万台,出口比例是50%,2005年生产了9000多万台彩电,出口数量是4000多万台,其中,美国、欧洲是中国彩电出口的最主要市场。事实上,彩电行业的专利纠纷由来已久,如果国外企业的专利收费是合理合法的,国内家电企业还是应当遵循WTO的相关规定执行专利费的相关要求。但被某些国外企业设下专利陷阱已不是新鲜的事,如果这个国外企业刻意设下的贸易壁垒甚至陷阱,国内的企业一定要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据理力争。上述的专利收取也是美国继2004年对我国彩电企业进行反倾销后设置的又一座贸易壁垒,而对比2004年的反倾销仅仅涉及到低端CRT领域来说,这些专利收费涵盖了数字电视范畴,包括CRT到